意外伤害赔款协议书怎么写 意外伤害赔款协议书怎么写的(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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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意外伤害赔款协议书怎么写一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团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向乙方投保。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旅游者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到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1——3天
4——8天
9——15天
16——30天
国内游10万元
6元
10元
15元
20元
国内游20万元
10元
20元
30元
40元
国内游40万元
20元
40元
60元
80元
出入境游30万元
15元
30元
45元
60元
国内一日游3.3万元
2元
国内一日游6.6万元
4元
国内游10万元
9万
1万
国内游20万元
18万
2万
国内游40万元
37万
3万
出入境游30万元
28万
2万
国内一日游3.3万元
3万
0.3万
国内一日游6.6万元
6万
0.6万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回传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乙方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甲方派出导游均可享受与该团游客同等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采取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号前(节假日顺延)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甲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在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给付保险金。
最新意外伤害赔款协议书怎么写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__________元,最高为__________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3.战争或军事行动;
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第六章保险费率
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
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
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
第十二条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足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险人(盖章):______被保险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保险合同诉讼时效规定
1、非寿险之诉讼时效。人寿险之外的其他保险,包括除上保险以外的所有种类的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健康保险,适用保险法规定的2年时效,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险。其时效为:_________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
3、上保险的诉讼时效。上保险是以上危险或事故为保险责任范围而成立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其时效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三、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1、选择管辖法院
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_________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户籍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3)保险标的是上交通工具,或上运输、上运输的货物,发生保险合同纠纷的,由事法院管辖。这里包括上运输的保险代位追偿案件同样是由事法院管辖。
2、准备证据等起诉材料
(1)民事起诉状(其中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前请求)。
(2)能够证明原被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3)保险合同原件、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
(4)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5)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证据。
3、诉讼时效
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最新意外伤害赔款协议书怎么写三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投保范围
第二条年满3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同一类别交通工具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类别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责任免除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第五章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各类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如下:
(一)飞机:人民币50万元;
(二)火车(含地铁、轻轨):人民币30万元;
(三)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人民币10万元;
(四)船舶:人民币20万元;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险。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六章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费为每份人民币88元,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交清全部保险费。
第七章保险期间
第八条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八章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九章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一条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二条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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