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企业心得体会范文 疫情企业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六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疫情企业心得体会范文一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疫情企业心得体会范文二
1.基本情况。学校在校内设置2个集中隔离观察区,驻地政府校外提供部分床位,总共183个房间、366个床位。其中,校医院18间,学术交流中心120间(三室一厅套房),驻地政府(辛安街道办事处)为我校提供附近格林豪泰酒店90个床位供隔离观察使用(按照45个房间核算)。
2.功能分区。按功能将隔离观察区分为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
3.条件准备。校医院、学术交流中心具备基本住宿、医务工作、消杀防护等条件。隔离观察对象需要自备个人学习生活日常用品。
4.规范标识。集中隔离区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走廊通道等制作醒目标识;制作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板标识上墙。
隔离观察区主要用于确诊者治愈出院后隔离观察,出现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但尚未确诊师生员工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以及疾控部门要求在校隔离观察的其他人员。
1.确定隔离对象。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按照健康风险判定标准,确定应集中隔离人员。
2.建立人员信息档案。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按照“一人一档案”“一档四留存”原则,建立隔离人员信息档案,主要包含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所在学院、班级、宿舍、辅导员及联系方式,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新冠肺炎诊治情况、原隔离情况,风险等级,既往病史、目前服药用药情况等信息(见附件1)。信息档案分别由学生所在学院、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信息采集主要采取网络方式填报,尽可能避免人员接触。
3.确定具体隔离地点。防控医疗组根据隔离对象的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隔离的区域、房间,建立隔离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明确隔离对象应自行准备的学习生活用品、入区隔离注意事项,通知学生管理组。
4.前往隔离地点。学生管理组通知隔离对象进行隔离,阅知《隔离观察告知书》并签字确认,隔离对象带齐个人物品,自行前往隔离地点。
5.接收隔离对象入区。隔离对象持《隔离观察告知书》到指定隔离地点。防控医疗组医务人员负责办理入区办理手续,发放《隔离观察人员须知》(见附件3)并由隔离对象签字确认,入住隔离房间,开始14天集中隔离。
1.根据隔离人员信息档案,对需要进一步追踪的信息进行流行病学追踪。
2.指导隔离对象随时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
3.组织隔离对象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分别进行晨午晚三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时间为:7:00、13:30、21:30),指导监督隔离对象自行按照要求规范测量体温,填写体温测量及健康监测登记表(见附件4),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报告,异常情况直接用呼叫器或电话直报。
4.督促提醒隔离对象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可疑症状体征时,立即报告。
5.指导监督隔离对象按照技术规范,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清洁所在房间卫生,做好房间消毒。
6.对隔离对象出现的一般身体异常情况进行初期处置,对出现的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情况立即报告,启动转诊转运程序。
1.负责落实健康观察内容及流程。
2.负责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的日常管理,对健康监测情况做好登记(登记表见附件5)。
3.负责及时发现隔离观察对象异常情况和突发状况,做好初期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4.负责指导隔离对象、保洁人员按照技术规范对居住房间、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通风。
5.落实24小时上岗值班制度,做好轮岗轮班工作交接。
6.执行省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18号文中关于高校隔离观察区工作人管理要求。
1.后勤保障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校医院、学术交流中心集中隔离区的卫生保洁、公共区域消毒等工作。
2.负责隔离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3.负责隔离区公共区域地面、桌面、洗手间及公共物品表面等环境消毒。
4.定时收集隔离区公共区域、隔离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并按照规范进行清运处置。
5.详实准确、规范填写卫生清洁、通风消毒记录表(见附件6、附件7)。
1.教育引导工作。学生管理组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以非接触方式,对隔离对象进行日常教育,引导其积极配合隔离观察,遵守各项制度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作息及卫生习惯;加强思想教育,关注学生情绪;对应届毕业生加强就业指导。防控医疗组医务人员在开展健康观察、日常管理过程中,加强对隔离对象的引导、指导和疏导,积极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加强沟通,解答隔离对象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其实际困难。
2.学习指导工作。教学工作组组织授课教师、主要班干部尽可能通过课堂授课直播、线上完成作业、线上答疑或课堂视频录制等方式,开展学业指导,确保课程不断线,尽可能减少因隔离观察给学生学业造成影响。
3.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组安排专人负责隔离区的安全管理、外来人员管控等。
4.隔离观察对象日常管理要求见《集中隔离观察人员须知》,并签字承诺。
1.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处置。在进行健康观察过程中,经医务人员初步判断,隔离对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时,医务人员立即报告防控医疗组负责人,稳控学生情绪,做好教育引导。防控医疗组负责人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指令,报告疾控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或拨打120及时将其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期间做好隔离区和隔离对象的就诊转运等工作准备。如被确诊为疑似病例,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做好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后续措施。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做好相应工作。
2.其他特殊状况处置。在隔离观察过程中,隔离观察对象如果出现不服从管理、情绪失控、人身安全事件等情形时,医务人员及时稳控相关人员情绪,报告防控医疗组负责人,防控医疗组负责人根据情况报学生管理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处置,处置时尽可能采取人员不接触方式进行。
1.隔离观察对象隔离期满14天后,医护人员综合隔离期内健康观察情况,经初步评估后,认为适宜解除隔离观察时,向防控医疗组提出解除隔离观察建议。
2.防控医疗组会同防控专家组根据医护人员建议,综合评估分析,认为可以接触隔离观察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解除隔离观察建议。
3.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建议,报经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教育部门等同意后,解除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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