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 司法行政工作体会(九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___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 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控告a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___________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20__年,富源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a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a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20__年7、8月间注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a.c的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28日的5年期间,涉案企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a的主张【a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已经生效的(20__)富民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a.c)对被告(b)质证的,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第6、7、15、42、52页不是被告(b)签字盖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a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20__)第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因申请人“b”(实际是a)提供给富源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b签字摁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20__】第1号《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20__年7月28日,a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申请人煤矿“28.8%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1060万元并协助他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a转让股份,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20__年5、6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20__)曲中行终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并没有做出对企业性质的认定。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足以证明a的行为构成诈骗、抢劫犯罪,被申请人应依法及时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进行立案侦查。
被申请人在没有对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上的签字、手印进行刑事鉴定的情况下,对a“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请贵局查清事实,依法追究a的刑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县公安局怎么写立案行政复议书请参考以上的法律依据,谢谢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二
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 年 月 日作出如下决定:
1、成立 公司,签署 公司章程。
2、股东 自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3、聘任 为公司监事,聘期三年。
4、全权委托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三
制法的通知》(国发〔20xx〕2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浙政发〔20xx〕72号)要求,市政府对全市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定下列行政机关和组织具备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第一批,共74个),现予公布(具体行政强制事项和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一、法定行政机关(59个)
慈溪市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附海镇、逍林镇、胜山镇、新浦镇、桥头镇、匡堰镇、横河镇、崇寿镇、天元镇、长河镇、庵东镇、周巷镇。)
宗汉街道办事处、坎墩街道办事处。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统计局、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科学技术局、慈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民政局、慈溪市司法局、慈溪市财政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龙山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观海卫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周巷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逍林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横河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宗汉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长河分局、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慈溪市环境保护局、慈溪市规划局、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慈溪市交通运输局、慈溪市水利局、慈溪市农业局、慈溪市林业局、慈溪市海洋与渔业局、慈溪市商务局、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慈溪市体育局、慈溪市卫生局、慈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慈溪市审计局、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慈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慈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15个)
慈溪市档案局、慈溪市农业机械化管理站、慈溪市风景旅游局、慈溪市气象局、浙江省慈溪市盐务管理局、慈溪市烟草专卖局、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慈溪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慈溪市公路管理段、慈溪市港航管理处、慈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慈溪市渔政站、慈溪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慈溪市植物检疫站。
上述具备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要对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强制程序进行全面梳理,严格规范行政强制实施程序。同时,要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严格落实行政强制执法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行政强制法》实施相关工作,凡不具备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不得行使行政强制权,凡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附件:慈溪市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事项名称及法律依据
慈溪市人民政府
年12月17日
关于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四
20xx年,根据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通知要求,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十九大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部署,以我县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为目标,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步使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我局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无论是领导小组的成立、机构的设置、日常工作的协调等方面,局里都从人力、物力和精力上给予很大的投入,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签订执法责任书。实施层层负责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即: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向分管局长负责,分管局长向一把手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哪一层出问题,追究哪一层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领导,注重工作联系。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做到:细小工作、日常工作认真干、灵活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及早解决。并且做到日常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向基层通报;上级工作精神部署随时向领导汇报,向基层传达。
三是健全法制机构,加强执法监督。20xx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就配置了法制科,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对全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监督,制定全局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同司法局、人大法制室、县府法制办,法院行政庭,公安经侦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以取得良好的执法支持。同时,积极做好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为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县局从提高队伍素质入手,创新方式,扎实开展了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两项工作,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素质保障。
一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带头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20xx年,县局党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学习一部规定的法律法规,并集中进行测试,切实提高学法效果。定期举办各类法制学习会、座谈会。就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探讨、调研,并在自学的基础就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讲座,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写好学法笔记和学法心得。通过学习,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苦练内功,提升素质。实行全体在岗人员根据岗位分类进行测试,共进行了企业注册、个体登记、商标监管、广告管理、公平交易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登记7个岗位,12次考试的方式进行学习测试。同时采取40周岁以下人员及政府雇员采取闭卷,现场评卷即时公布成绩的方式提高学法的实用性,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是走出去、请进来提高学法实用性。今年以来分批次组织人员去浙江、哈尔滨、四川、云南、北京、烟台等地进行专题法律法规培训,同时聘请省局领导来我局就商标战略、合同监管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题辅导,有效提高了全局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监管执法职能涉及广泛、监管执法触角覆盖城乡等职能和体制优势,利用各种载体,做好结合文章,扎实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和谐执法环境,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积极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多措并举,全面加强主阵地建设。利用工商部门基层单位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依托工商所、各级消费者协会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通过开展法律夜校、征文、演讲、法制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等宣传形式,扎实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的合作,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宣传法律法规,指导健康消费;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活动,播放法制公益广告(传销公益广告)等形式,扎实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集中宣传。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出发点,紧抓法律法规“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9万余份,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维护切身利益的能力。
三是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县局本着“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工作”的思路,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的原则,在去年全县8个社区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通过举办讲座,传销案例讲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远离传销。通过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 20xx年我县被省文明办、省工商局、省人保局命名为“无传销城市”。
同时,通过行政指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帮扶各类市场逐步树立品牌意识、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同时,适时开展案后回访活动极大地和谐了监管双方的关系,赢得了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广泛好评。
推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以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为依托,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执法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工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要确保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是关键。近年来,县局陆续制定完善了《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关于宽严结合规范执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法制环境的规定》、《案件回访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参照标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12315申诉举报处理规定》、《案件主办人制度》、《法职员工作制度》、《案件核审办法》、《案卷评审办法》、《罚没物资管理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范行政行为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长足提高。
二是明确职责,强化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县局以解决岗位明确、职责清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总抓手,明确案件主办人、法制员、市场巡查员等97个岗位职责及岗位考核标准,同时明确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并对日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定期开展效能督查和明察暗访活动,对监管执法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及时做出处理。为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慎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对各类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对行政处罚幅度逐一进行了规范。有效解决了行政处罚标准不统一、不够透明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了滥用行政权力、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同时,县局还通过建立案件回访制度,聘请行业代表、廉政监督员、畅通投诉举报网络等途径接受社会监督。由于岗位职责明确、监督制度健全、执法责任落实到位,我局近年来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起因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被撤消或变更。
三是推进执法记录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去年以来,我局陆续为执法机构配备了20余部执法记录仪,对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过程部分或全部进行录像记录,确保执法过程的依法进行,避免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决定,为今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局将根据建设法治邹平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___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
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 司法行政工作体会(九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