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的心得体会怎么写 决定的心得体会怎么写初中(7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决定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x年,公路分局在xx市公路管理局正确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及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迎国检、争先锋”、“三严三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等活动,积极开展迎国检等公路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管理任务,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分局干职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4个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会小组,34名先进(生产)工作者和19名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公路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分局干部职工向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大力弘扬“团结创新、务实精神”的江西公路精神,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工作,争取以更优异的成绩,为实现公路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x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会小组、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名单。
中共xx市公路管理局
分局支部委员会
x年3月21日
主题决定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小主人很喜欢玩具锡兵。虽然锡兵只有一条腿,但他能站着,一动也不动。
黑夜来临,玩具们都躺下睡觉了。只有锡兵坚定地站着,不离开他的岗位。
一天,小主人把锡兵拿到窗台上玩,一不小心,锡兵从窗口掉了出去。
小主人找啊找啊,就是找不到他。
两个男孩子捡到了锡兵,他们决定让锡兵去水上探险。
他们让锡兵站在纸船上,船很颠簸,锡兵的头晕了,但他还是坚定地站着。
纸船漂进了黑洞洞的下水道里。几只凶恶的耗子窜来窜去,但锡乓一点儿也不害怕,他仍然坚定地站着。
纸船从下水道漂进了一条大河,河水太急,船翻了。锡兵掉进了河里,被一条大鱼吞到肚子里。
大鱼被渔民捉住了,送进厨房里。太巧了,这就是锡兵原来的小主人的家啊!
厨师剖开鱼的肚子,发现了锡兵,他还是那么挺拔地直直地站着。
这个坚定的锡兵啊!
主题决定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一学年来,各班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开展了一系列有益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集中展现了少先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各位少先队员勤奋学习,团结友爱,互助自强,发挥了在少先队中的主人翁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
授予六年1班,六年2班,四年4班 ,一年1班,一年3班,一年4班共6个班级为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沈晓翔等48名同学校园之星荣誉称号;
授予杜雯娴等15名同学优秀督导队员荣誉称号;
授予蔡晨晖等4名同学优秀广播员荣誉称号;
授予蔡毅文等5名同学优秀旗手、护旗手、指挥荣誉称号;
授予蔡碧炫等28名同学优秀图书管理员荣誉称号;
授予陈志超等4名同学优秀牛奶管理员荣誉称号;
授予陈佳瑶等3名同学优秀体育室管理员荣誉称号;
表彰在学区各类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11人, 二等奖12人,三等奖 12人;
表彰在翔安区各类竞赛中荣获一等奖6人,二等奖 4人,三等28人,
表彰在市、省、国家各类竞赛中荣获一等奖9人,二等奖 15,三等奖 14人,优秀奖1人。
希望同学们向受表彰的同学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同时希望受表彰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主题决定的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我们公司技改项目全面投产后,参与激烈市场竞争的一年,也是接受严峻挑战和考验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原煤涨价、焦炭价格持续下跌、拉闸限电、运力不足、银根紧缩等不利因素,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群策群力,艰苦奋斗,同心开拓,涌现出了一大批管理科学、敢于创新、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勇于奉献的先进分子。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部职工在逆境中奋勇向前的热情,推动全公司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以下20xx年度涌现出的以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排名不分先后):
处奖励奖牌一块,奖金60。
二、优秀班集体(排名不分先后):
班奖励奖牌一块,奖金50。
三、劳动模范(排名不分先后)。
人员名单
公司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公司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虚心学习他们的经验,胸怀全局,积极探索,勇于革新,扎实工作,埋头苦干,不计得失,勤于动脑,敢于负责,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为 公司早日实现装备现代化、经营国际化、管理科学化、产品精尖化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年月日
主题决定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工商处字〔20xx〕10006号
当 事 人:余章发(**市路贸易商行业主)经 营场 所:**市**小区号
经 营 范围:零售副食、酒、乳制品、日用品。
执照注册号:4207086000
经查明,20xx年12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厂方举报,对当事人位于市**大道胡书坊112号的商品仓库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在该仓库内发现标注湖南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露(手提式)528提,“”核桃露(开窗式)500件(每件6提);标注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出品的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5304提;标注生产商为**市食品有限公司的**牌维生素运动饮料20提,其产品内包装标识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xx年1月2日;标注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及广东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营养素饮品128提。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商品予以查封。
已查实:河北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yangyuan及图”商标于20xx年10月8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六个核桃”商品为知名商品。经“六个核桃”与“”商品的包装相对比,发现当事人经销的“”的包装无论从其形状、字体、大小、主体颜色还是从其图案的布局设计等均与河北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六个核桃”商品的包装、装潢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的误认。
广州**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凉茶及系列产品的包装箱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专利号为:zl20xx30372413.4和zl20xx30372104.7。其“”商标于20xx年4月24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商品为知名商品。经过“凉茶”与“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商品的外包装相对比,发现当事人经销的“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的外包装无论从其形状、字体、大小、主体颜色还是从其图案的布局设计及其所处位置等均与广州**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的误认。据当事人陈述:从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购进7000提**牌绿豆爽的原始包装为绿色纸盒外包装,为了促使销售情况的好转,当事人擅自在武汉印制了7000个红色纸盒外包装,将**牌绿豆爽的绿色外包装改为红色外包装对外销售。
北京饮料销售有限公司使用的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该商标于20xx年10月8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商品为知名商品。经当事人销售的标注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及广东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营养素饮品与北京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的维生素功能饮料商品的外包装相对比,发现当事人经销的“”营养素饮品的外包装无论从其形状、字体、大小、主体颜色还是从其图案的布局设计及其所处位置等均与维生素功能饮料商品的包装、装潢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的误认。
20xx年12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处的生产日期为20xx年1月2日的**牌维生素运动饮料20提,该批食品是生产厂家虚假标注日期的。
上述商品,由于当事人不能提供完整的购货发票、销售发票,本局无法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搜集到购进的价格、数量等直接证据,加之当事人未建立财务账目,本局认为属于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情形。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登记的主体资格及身份情况;
2、投诉材料3份,证明案件的由来及当事人经销“莲子绿豆爽饮料”和“”、“”营养素饮品三种仿冒商品的违法事实情况;
3、当事人的购进发票1份、送货单1份、证明当事人经销“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商品的违法过程;
4、违法现场照片10张,对比照片3组,实物包装对比3组,证明当事人经销仿冒商品违法事实情况;
5、询问笔录1份,现场检查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调查过程;
6、当事人的经销协议书1份,证明当事人经销莲子绿豆爽饮料事实情况;
7、其他资料1份,证明办案人员的调查情况。
综上所述, 当事人销售“”、“莲子绿豆爽饮料(红色外包装)”、“”营养素饮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内容,即:“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不得擅自制造、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璜;不得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本条所称知名商品是指:(一)具有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称号的商品;(二)国家和省认定为名优的商品;(三)其他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构成了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事人销售虚假标注日期的**牌维生素运动饮料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所谓“经营下列食品”包括该条第十一款的内容。即:“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构成了销售虚假标注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督检查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包括该条款第(一)项内容,即:“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和擅自制造、销售与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璜的。”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0xx年1月23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工商责停字[20xx]140110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 “绿豆爽”和“” ,由本局监督销毁该批商品的包装、装潢。20xx年1月24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已无上述商品,当事人涉嫌擅自将“绿豆爽”和“”这两种商品进行了转移、隐匿或销毁,对当事人的这一行为,本局将另案调查处理。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及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经研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一、对当事人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5000元;二、对当事人销售虚假标注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没收20提**牌维生素运动饮料。
以上二项共计罚款4万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必须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农行国贸支行(帐号:6252)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三)项规定执行。该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以上处罚决定如有不服,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地址:市政府大楼*室联系电话:07-383),也可以依法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决定的心得体会怎么写六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三条 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 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四条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五条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六条 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七条 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必要时,可以立即报告。
党委政法委应当及时研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报告同级党委,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领导干部属于上级党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管理的,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或者向其他党组织通报情况。
第八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3月18日起施行。
主题决定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七
总经办(20xx)字003号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议决议,
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具体任命如下:
任命_______同志 为(总务办/经营办)副主任,全面负责总务办/经营办管理工作,并兼任综合经营科科长一职,主持该部门的日常工作,执行及监督公司董事会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职务调整后,薪资相应调整。
特此通告
公司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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