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事故协议书如何写 设备维修协议合同书如何写(9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维修事故协议书如何写一
今年以来,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事故频发,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发生17起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呈明显上升趋势。特别是5月份,已连续发生4起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和1起市政运营安全事故:
1.5月2日,陕西省西安市天朗城市花园二期工程,西北电建四公司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电梯拆除时,出现机械故障,机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梯笼由12层突然坠落,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2.5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供排水公司组织人员对排水泵站进行检修时,1名检修人员下井作业时落入水中,另6人下井营救相继中毒,共造成6人死亡,1人轻伤。
3.5月18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办事处敦化坊新村村委会原办公用房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在施救过程中又发生二次坍塌,造成6人死亡、7人重伤、12人轻伤。
4.5月19日,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金石滩沈阳音乐学院大连校区12号工程,大连玉达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浇注屋面混凝土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15人轻伤。
5.5月21日,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浦江路管网改造a标工程,徐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施工人员进行排污管连接施工时,2名工人中毒,另3人在施救过程中也相继中毒,共造成5人死亡。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近期建筑施工发生的事故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通报各地务必加强建设工地安全监管,采取措施强化对建筑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目前,发生以上事故的地区和单位,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遏制三级事故多发势头,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筑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把安全和生产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认真分析本地情况,确定重点监管的地区和环节,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内的建设工程以及易发生坍塌、高坠、中毒事故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地要加大对在建工程存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施工,以及违法分包、私招滥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对发生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处罚结果及时上报建设部;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且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仅要严格处罚相关企业,还要严肃追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三、督促施工企业履责,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高度重视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督促施工企业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和新入场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盲目施救造成施救人员伤亡。
四、严格技术标准和制度,制定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措施方案
当前,正值施工高峰期,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政绩观,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预防坍塌、高坠、中毒等为重点,开展切实有效的整治活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拆除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涉及市政管道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中毒的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技术标准,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履行法定审批手续,加强工地现场监控。要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其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要严格控制施工企业夜间施工,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因施工高峰期盲目赶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管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措施方案,并请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我部质量安全司。
联系人:王天祥
联系电话:
传真:589342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维修事故协议书如何写二
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仅仅10天后的11月22日,在青岛就发生了中石化输油管道漏油引发的爆燃事件,至11月24日13时,死亡人数52人,失踪人数11人,住院治疗136人。这一事件我们称之为青岛“11·22”事件。
青岛“11·22”事件是国内近年罕见的重大伤亡事件,在央企重大安全事件中也属于极为严重的一次。
11月22日凌晨3时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石油混入了市政管网,部分油气随之挥发;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清理油污的过程中发生爆燃,多处管道和市政管网发生爆炸。从现场照片来看,青岛“11·22”事件造成的破坏不亚于一次大型恐怖袭击事件,管线爆炸造成沿线居民生活和财产损失巨大。除造成多人死伤之外,管道漏油已流入海洋,造成污染。
对于此次事件,相信刚刚宣布了改革宏图的中央不会轻易放过责任者。然而,此次漏油之后的爆燃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总结。
第一,为什么7个多小时未对公众披露信息并采取疏散措施?从22日凌晨3时发现输油管线破裂漏油到10时30分左右发生爆燃,这期间有7个多小时,中石化和当地政府没有任何疏散或提醒群众的通知和行动。据报道,当地民众反映,早上8点多就闻到明显的油味,但“一直没有人告诉我们出事了,更不知道还这么严重”。青岛市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未正面回应此问题,只表示爆燃后才知道漏油实情。青岛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中石化未在漏油第一时间报告海事部门,在输油管线漏油事件发生近4小时,海事部门才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漏油事故报告。
第二,为什么输油管与居民区和主要道路距离如此之近?按照20__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中规定,原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与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米。但从现场照片看,有的爆炸管线从居民区中穿过,离居民楼最近只有2、3米距离;部分爆炸管线与主要街道高度重合。此前中石化已反映情况,称当地的输油管线与市政管网存在严重冲突。这种高风险布局怎么产生的?为什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没有得到遵守?
高风险布局并不只是中石化的问题,这与当地近年人口迅速增多、发展失序也有关。据报道,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曾在20__年9月和20__年9月发布《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黄(复)线、东临线隐患整治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称“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这意味着,出事的输油管道在两年前就已隐患重重,但在两年内,风险问题却未得到任何改进。
第三,为什么央企近年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简单回顾国内近年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大型央企可谓“劣迹”累累。不完全统计,20__年至20__年,中石油、中石化共发生至少6起重大事故,中石油大连公司竟然一连发生4次!很明显,在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并不分什么企业所有制,国企的表现极差,并不比民营企业更好。身为资金雄厚、垄断经营的国企,按道理说,应该更舍得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资金,但为什么事故频发仍不能接受教训,在管理上有所改进?这不是简单的管理失误,而是国企制度使然。
第四,国企在安全事件问题上是否仍能享受特殊标准?青岛“11·22”爆炸事件后,如何处理事件引人关注,考验着许多的事情,比如三中全会布局的改革如何展开,未来的国企改革如何进行等。不能不提的是,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方面,国企与民企一直是双重标准,任何民企但凡出现伤亡事故,企业法人总是在第一时间被控制——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情况严重的还要判刑。而国企总能享受“超国民待遇”,即使责任惊人,也是党内处分了事,大不了撤职。为此,网络上已有舆论呼吁:国企可以垄断商业,但不可垄断司法。
在对“11·22”爆炸事件的调查之后,政策部门应该更深层地思考国企如何改革的问题。安邦(anbound)智库团队过去提出的以共同基金改造国企,是在现实约束下的国企改革解决方案。安邦(anbound)方案的一个目的是通过基金控制资本的方式,把政府与直接参与市场的国企拉开距离
维修事故协议书如何写 设备维修协议合同书如何写(9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