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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心得体会事总结 事故后的心得体会(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事故心得体会事总结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公司(单位)、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8、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承诺人:

工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事故心得体会事总结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安全教育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为了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提高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有必要。近年来我国陆续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其中,均提出了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为了更好地宣传交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师生发出了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记得有一个故事,

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推荐事故心得体会事总结

在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下,若完全以保险责任的承担来覆盖侵权责任的补偿,因不存在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法律和道德基础而不具有可行性。而当同样的过错发生在用人单位身上导致工伤事故的,则可以免除其侵权责任,似有对同一事由因主体差别而有不公平对待的嫌疑。对于事实层面上存在着的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责任,如何在法律上进行处理,既取决于我们对劳动法与民法关系的认识和定位,也与工伤保险的范围和保障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赋予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首先,我国劳动法和民法属于两个并行而独立的领域的特点,决定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可以共存。虽然在理论上对于劳动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还存在争议,但从劳动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一直是在民法之外发展,在这一意义上,劳动法的存在是一种独立的事实。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明确的规范,而《劳动法》第1条就明确规定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尽管民法与劳动法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一直在持续,但是控制和减少职业伤害和救济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却是劳动法和民法所共同担负的责任,只是各自的侧重点不同,二者不同的责任制度构成并不存在相互替代关系。

虽然在民法体系内部,由于现实生活 中的某一自然事实符合多个法律构成要件会产生多个请求权竞合问题,存在多种处理方案,但就像民法的赔偿要求与刑事犯罪制裁可能并存在一样,不同法律部门之间对同一现象的调整并不存在相互吸收的问题,否则就失去了各自不同的存在价值。

其次,国外对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模式,仅有参考价值,并不足以构成评价我国同类现象的标准。应当承认,在现有对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模式中,确认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法律属性并实行双重赔偿非各国通例,甚至可以说是少数做法。但无论是实行工伤保险责任覆盖侵权责任,还是由当事人在二者之中进行选择,或者是侵权责任作为工伤保险责任的补充,都是其特定的法律发展过程及其现实生活要求的反映。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文化,它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而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局限性,为侵权行为法在一定范围内对劳动者人身伤害赔偿发挥作用留下了空间。杨立新教授在分析工伤保险待遇不能替代侵权赔偿责任时认为,一是因为保险的数额是固定的,与造成的损害没有相对应的关系,未必能够填补工伤职工的实际损害;二是因为保险不能赔偿精神损害,这两点皆是我国工伤保险的软肋。显然仅仅依靠工伤保险的单一赔偿无法全面满足劳动者的合理诉求。

此外,不免除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以外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祈祷威慑作用,有利于加强其安全生产意识,也是确定双重责任体系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因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发生的工伤事故,从理论上说是应当可以合理预见而且可以避免该损害的发生的。要求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对其过错承担责任,这种具有“惩罚”意义的责任的存在,可以促使其更加积极主动的尽其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侵权责任的存在有利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对于多数中国企业来说尚未建立起“安全投入是能带来丰厚回报的战略投资”理念,要求其对工伤事故承担侵权责任,某种程度上会迫使其权衡利弊,加大安全投入,从根本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工伤保险制度的最终目标。

(四)坚持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属性与企业负担加重没有必然联系

将无法预料的风险交由社会承担的依据不能成为转嫁可以预见风险的理由。工伤保险实际上是一种转移工伤赔偿的风险和责任的社会共济方式,“社会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不同风险企业和行业之间跨阶层风险分担,本企业或雇主跨时间风险分担”。之所以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目的在于加强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的保护,保证能够在遭遇工伤事故时获得及时的救助和补偿,维持其本人或遗属的正当生活,而不是让用人单位规避本应由其自己承担并有能力承担的责任。在工伤保险中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用人单位的个别责任转化为由社保机构承担的普遍的`社会责任。用人单位即使对自己的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故,也仅负间接的补偿责任。只要用人单位依法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就意味其完成了补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依法履行其对劳动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不会发生保险赔偿责任之外的侵权赔偿责任,当然不存在增加负担问题,而其对因自身过错导致的责任承担,符合基本的社会正义,为理所应当非额外负担。

上述观点可能会遇到的反对意见是,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浮动可以发挥一定的平衡功能,要求有过错企业额外承担侵权责任必然加重已有的负担。的确,按照现行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与其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密切相关,但这样的制度安排的效果未能满足提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要求是不争的事实,其对遏制高工伤事故率的直接作用因缺乏实证研究,无法仅凭想象 盲目加以肯定。

推荐事故心得体会事总结

2月17日我处新疆项目发生一起co中毒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事故给伤亡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企业形象受到很大的影响。

从表面上看来“2.17事故”是一起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重大事故,但它暴露出的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们的安全管理出现了一定的问题。惨痛的教训迫使我们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现场组成员对钻井现场的安全检查标准不一,处罚力度不同;消防系统不尽完善;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管理不能完全达标;现场清洁生产标准较低;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差强人意;我们的hse规章制度的执行存在问题,hse管理体系运行不畅。针对这些薄弱环节,钻井处在全处开展了安全生产大反思活动,做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根据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我对自己的安全意识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照自己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找和分析,深感自身的安全行为离“安全第一”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通过对日常工作的分析,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第一的思想还不是十分牢固。由于自己的日常工作与现场接触比较少,因此,自身对“安全第一”的认识不够,造成安全意识还没有长期、牢固的树立起来。实践证明,真正让每个人都能做到懂法守法,遵章守纪,敬业爱岗,尽职尽责,还需要加强日常教育,付出艰苦的努力。

(2)规章制度还不能完全掌握。每一起事故教训,都是由一系列的违章造成的。纵观近年来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故,客观的因素少,设备的因素少,绝大部分是人为因素。有的是应知不知、应会不会,反映出员工业务素质的问题;有的是知道了、也会了,就是不按标准干,反映出员工思想素质的问题;这些现象,都可以在一些事故中找到影子。在日常工作中,由于没有自觉地、经常性的学习跟安全有关规定和作业制度,造成日常工作中对规章制度的掌握还不够。

(3)日常安全不规范。

ⅰ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有:

①有出办公室忘记锁门、锁保险柜的问题;

②下班后有忘记关闭电器电源的问题;

③烧完水拔插头时无视手湿的情况;

④同时对消防灭火设备的使用不熟练,对安全通道的位置不清楚;

⑤此外,还有一些软性安全问题,如:重要文件资料在没人的时候随意摆放,有重要私隐信息的`废旧文件直接扔弃等。

ⅱ由于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出差。出门在外,虽然安全防范意识比在家里提高许多,但也难免有糊涂走神的时候。比如:

①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如火车站、地铁站等,在打电话,购物的时候而忘记照看自身携带的行李包或手提袋,容易让不怀好意的人有可趁之机。

②在人生路不熟的地方打黑车等等这些都给出门在外的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在安全上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稳定事关油田发展的大局,事关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必然给油田的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规章、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确保日常工作安全有效顺利的进行。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知识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现场安全作业方法,并不断加以应用,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

三、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本职工作。今后的工作,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加强自己在本部门工作中的安全防范工作。每日下班对本科室的电器、门窗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严防火灾隐患;平常外出随手锁闭门窗,严防盗窃事故发生;重要文件资料入柜上锁;有重要私隐信息的废旧文件用碎纸机绞碎;个人电脑设置开机密码。出差时要时刻留意自己的包和手提袋,时不时的清点一下,遇到陌生人询问要警惕,不随意透露自己个人和单位的相关信息;选择正规公司的车辆作为交通工具,并索要发票。

总之,通过这次“三谈三反”大反思活动,我进一步明确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以实际行动为钻井的安全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事故心得体会事总结

20xx年8月20日,集团公司召开了8月份安全视频会议。会议上通报了集团近期发生的四起安全事故,集团领导李董事长、翟总、吴总和唐总对近期集团严峻的安全形式作出了具体的原因分析,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重要安排。会议强调到年底前集团安全“零容忍”,实现“零工亡”。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本次视频会议的精神我部门也进取组织召开贯彻安全科务会,结合实际,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涉及到本专业的相关安全生产情景进行讨论,及时找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制定了相关措施,并认真落实,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一、地质方面:

1、超前钻探:严格执行集团公司239号文的规定,根据我矿实际情景,各掘进工作面布置钻孔不少于5个。每次钻探实施开钻验收、单孔验收和循环验收制度。

2、地质预报:每月5日前发放地质预报月报,遇特殊情景发放临时预报,指导本月安全生产。

二、测量方面:

1、巷道进尺日报:每一天八点班我部门联合施工单位对所有掘进巷道进行进尺验收,划定巷道剩余可掘距离。对剩余距离不足5米的巷道下发停掘通知单。

2、贯通控制:岩巷20米,煤巷30米开始对巷道的贯通距离实施日报,并严格执行贯通安全技术措施。贯通距离剩余5米时用钎子打透,再次确定距离,保证准确安全贯通。

三、防治水:

1、每月组织相关生产性科室进行一次井下防治水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五定落实,并到期复查。

2、矿井涌水量观测:每旬进行一次水量观测,及时掌握井下各淋水点水量变化。

3、巷道积水和水沟情景:每次技术人员下井对各工作面的巷道积水情景和水沟的通畅情景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1301工作面三条顺槽以及主副切眼都处于下山掘进阶段,施工用水和巷道淋水不能靠水沟自然排出,巷道迎头极易积水,影响施工的同时,也给安全造成较大的问题。各施工单位的排水设备仅限于风泵或潜水泵,造成的问题就是风泵扬程不够,对于距离较长的下山巷道不能满足排水要求;备有潜水泵的工作面仅有一台,没有备用水泵,而放置潜水泵的水窝往往清理不及时,导致潜水泵堵塞,造成水泵经常损坏,影响工作面排水。

1、思想上,继续深入学习会议精神,以安全为抓手,提高部门人员综合安全素质,互相监督,互相促进,杜绝麻痹大意,排查一切潜在隐患,真正做到本质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工作中,九月份组织两次井下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更换和补充。

1、日进尺和旬进尺验收工作的开展,对井下各类情景能够及时掌握,防止超掘。

2、井下物探的实施,巷道掘进到位后,先物探后钻探,对前方区域的地质情景进行探测,同时指导钻探的进行,使钻探更有目的性,真正到达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目的。

事故的发生总会让人心痛,痛定思痛,找出根源,对症下药,才会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所以,深刻吸取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唤起每名职工安全想意识,做到每名职工不违章,不图侥幸、不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干好自我的工作。

推荐事故心得体会事总结

事故已然发生,伤者正在接受着痛苦的治疗,这次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从事故对当事人所造成严重深切感受到它的无情和残酷,他的人生因此而改变,他今后的路不知该如何的走下去。

通过事故的学习,我在为他感到惋惜和同情的同时不仅在想,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我们该吸取什么教训,从而避免重蹈他的覆辙呢?从本次及历次事故来看,事故现象虽有不同,但导致事故都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有着较大联系,说白了,就是“三大敌人”在做怪。纵观人们的实际工作中,“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现象确实存在,当上级来检查或是要求严格些,下边就收敛些,否则,风头一过就又放松了警惕。些次事故主观上即当事人安全意识淡泊,麻痹大意所致;客观的原因诸如:工作负责人不负责、许可人许可随意,监护不到位,危险点分析不足等等。

保证安全需要做到:

1、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这是保证安全的首要前提,如果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的话,事故发生几率必然会大大减小,如在一项具体工作中,工作前,认真进行危险点的分析,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开好班前会,将各项制度履行到位,也就是把环境的不确定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的'可能性隆到最低。

2、要提高思想意识,这是保证安全的根本。此事故中当事人的工作经验不可谓不丰富,技术水平不可谓不高(听说是位高级技师),但还是出了问题,就是因为他思想上有了松懈,才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阴沟翻船。提高思想意识,即: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三不伤害”确实贯彻到工作当中,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深入人心,平时工作提高警惕,多注意观察员工的精神状态,发现不利因素及时调整。

3、加强对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这是安全的重要保证,《安规》、《两票三制》这些都是保障我们工作安全顺利开展的法宝,对此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我们员工自身都应自觉的认真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它,我们工作就好比初生的孩子不会走路,难免碰壁、摔倒。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得心应手,不致于盲人摸象,我们必须不断的学习,以适应变化更快的知识需求。

4、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工作中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人人为工作着想,为安全把关。

总之,我们应该把各自好的想法落实下去,不应只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

事故心得体会事总结 事故后的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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