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推广案例心得体会实用 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六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检察院推广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切实抓好平安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我院始终站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一线,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将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年初,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今年综治工作,结合院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
二是明确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把综治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相结合,任务分解,工作量化,动态管理,实绩上墙。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综治工作任务具体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干警头上,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制定严格、周密、细致的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全面考核。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各项保障。强化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将综治所需经费列入财务预算,不断加大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为提高快速应急能力、保证信息畅通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在单位用车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综治用车,为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充足的经费、物质保障。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3件184人;审查后已批准逮捕85件12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4件265人(含退查重报43件69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32件193人,有罪判决率100%。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两抢一盗” 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共办理此类案件63件82人;突出打击流动性团伙性跨区域性犯罪,办理此类案件27件94人,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眼于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27件85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及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办理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87件次,成功和解轻微刑事案件48件66人。
三是认真抓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创新。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落实检察环节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一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与3个检察工作联系点积极开展“检校(企)共建”、检调对接等工作,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6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分别对2件不捕案件适用释法说理机制,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三是认真开展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案前考察和案后回访帮教工作,2名帮教对象至今表现良好。四是做好中小学生法治教育,选派干警到中小学校上法治课,受教育学生达5000余人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75场次,展出宣传图片18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5000份,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
三、围绕检察工作职能,有效促进反腐倡廉
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办关于综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以查办县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口,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突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围绕热点,积极查处移民工作领域、矿山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其中大要案4人;移送起诉3人,有罪判决3人,3人正在侦查过程中。通过办案化解群体性矛盾2起。
二是大力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围绕党委、群众关注的领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9件19人,大要案11人,移送起诉18人,有罪判决18人,1人正在审理中。加大涉农犯罪案件的查处,查办镇、村干部犯罪15件15人。
三是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围绕平安xx县建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发放《检察建议》31份。开展预防调查26次,预防咨询63次,案例分析25次;率先实行全国联网实名信息快速查询机制,提供查询629次;进入党校,在村干部培训班上开展预防讲座2期。
四、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内部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开展社会管理综治工作和平安xx县建设活动中,我院党组充分认识到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社会管理综治规划,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检察督导小组,对院内社会管理综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二是强化防范化解措施。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制订每季度综治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并研究落实方案。制订领导分工责任制,对重大信访问题,明确专人,限时办结,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部门。今年来,我院无一例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制订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专门指派一名综治工作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掌握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矛盾排查,加强动态情况掌握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采取措施、早化解矛盾,增强了综治维稳工作的实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为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防止各类影响稳定问题的发生,我院牢固树立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观念,及时抓好阶段性的形势分析和工作评估,坚持24 小时值班制度(晚班由门卫负责)。除此之外,还制订了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主管、分管、其他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职责,综治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综治信息员工作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国家赔偿制度、下访或接待日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等,使综治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人员落实,制度健全,工作有保障。
五、创新综治方式方法,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一是抓学习教育,把综合治理和群众路线教育相结合。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开展“两转两抓”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进农村、进工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根据中央和高检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xx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召开了动员大会,对整个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明确内容,组织干警加强党的历史、革命常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今年8月至11月,我们在全院范围开展了检查整改活动。全体干警对照中央八条规定的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在干警中牢固树立了“忠诚、为民、公正、清廉”价值理念,检察队伍没有出现违纪违规情况。
二是抓规范执法,把办案安全与平安xx县建设相结合。强化案件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形成案件统一受案、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案件管理新模式,共对所办285件案件进行评审和监督,整改问题45个。严格执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平台,执法办案流程全部实行网上流转,确保规范运行,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把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作为检察工作必须坚守、不能突破的底线,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规定,对不构成犯罪不批捕10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3人。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管理,对自侦案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规范执法、办案安全、办案效果的统一。
三是抓制度完善,把工作创新与探索长效机制相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为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经常深入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认真探索维稳综治工作的难点问题,在原有维稳综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做到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综治工作的档次和水平。
综治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民生问题的落实解决,我院将始终以xx县经济的良好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为工作重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描写检察院推广案例心得体会实用二
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最高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一.初到检察院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制服,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内容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返回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通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程真实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
检察院推广案例心得体会实用 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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