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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时代心得体会感悟精选 走进新时代感悟心得(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4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建设新时代心得体会感悟精选一

一、工作目标

(一)中心建设目的

为社区内有精神康复需要的对象提供社区康复训练、心理疏导、事前预防、危机介入,实时支援、个案跟进服务,建立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网络,填补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的空白,对接现有精神疾病防控体系,增加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资源。

(二)中心建设的时间要求

20__-20__年分两年在全市建立13个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白云区2个,其余各区县各1个)。20__年,建成3个中心并投入服务。20__年建成10个中心并投入服务,20__ 年后根据各地精神康复服务实际情况,按需报市政府批准建设。

(三)中心的服务内容

中心采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开展业务,面向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纳入卫生部门《广州市精神疾病社区防治与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公安部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精神残疾人和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社会能力适应训练服务;为上述精神病患者或康复者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危机介入支援性服务;为社区内有明显精神病症状的对象提供咨询、转介、危机介入支援性服务。

二、中心建设的要求

(一)中心通过“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承办、全程跟踪评估”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运营。由有服务经验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承接运营,以精神病人和精神病康复者群体的服务为核心,提供含咨询、转介、辅导、个案、危机介入“一站式”综合精神康复服务。

(二)中心具备为所在区(县级市)不少于200个精神残疾人或精神病康复者提供支援服务的能力。承接服务运营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须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不少于8人,总数的2/3以上为社会服务领域相关专业人员、1/2以上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的职业类别包括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和精神科护士。

(三)市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心进行业务督导和服务质量监察。

(四)承接中心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由市残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接运营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三、工作措施

(一)确定中心选址

各区(县级市)残联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考虑危机介入的紧迫性,在精神病人或精神病康复者相对集中居住的街镇选址建立中心。确定选址之后,区(县级市)残联以每个中心作为一个独立项目的形式报市残联审定。市残联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推进建设工作。

(二)落实中心场地

中心场地由各区(县级市)残联落实。中心的场地应独立设置,首选所在社区闲置独立的公建配套用房,有条件的区(县级市)可以自行协调落实场地。中心场地面积应能满足中心的日常服务需要。

(三)确定服务机构

市残联在审定中心运营方案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接社区精神康复综合的定点服务机构。区(县级市)残联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在定点服务机构中选定承接本地社区精神康复综合的服务机构。

(四)合约签订

1.由市残联与区(县级市)残联及其选定的承接服务机构签订三方合约,市残联为合约组织实施的业务督导和服务质量监察方,区(县级市)残联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服务购买方和管理方,服务机构为服务提供方。

2.中心的合约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每年一签,每年均进行末期评估,年终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重新确定运营机构;三年期满之后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重新确定运营机构。

(五)建立工作和服务质量监察机制

市残联制定《广州市社区精神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区(县级市)残联据此对区域内的中心进行管理;制定《广州市社区精神综合服务中心资助及服务协议(试行)》,明确实行购买服务和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及要求。服务质量监察工作由市残联具体负责,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服务专业机构进行。服务质量监察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分别在年度中期和年度末期进行。

四、经费保障

(一)购买服务经费

购买服务经费分为基本运营服务经费和绩效运营服务经费两部分。20__-20__年,每接收一个服务对象按400元/月的标准安排精神残疾人精神康复服务经费,每个中心服务容量低限标准为100人,上限为200人,每年为接收的服务对象提供12个月的服务。20__年后视财政承受能力逐步提高标准。

基本运营服务经费的标准:按照中心为100个服务对象提供12个月服务所需服务经费的总额拨付基本运营服务经费,以保障每个中心基本运作。

绩效运营服务经费的标准:每个中心超过服务容量低限标准接收服务对象的,按照超过低限标准的人数和服务时间,按照400元/人/月的标准,据实安排安排精神康复服务经费,保证中心常态化、专业化运作。

上述两项经费由市与区(县级市)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本级财政与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区按5:5比例负担;与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区按4:6比例负担;与从化市按8:2比例负担;与增城市按6:4比例负担;南沙、萝岗区由区全额负担,纳入市和区(县级市)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购买服务经费市本级财政负担部分通过转移支付到各区(县级市),各区(县级市)财政按比例配套资金,并按照合同规定直接支付到中标服务机构。购买服务资金当年拨付,当年结算,每年1月30日前对上一年的购买服务资金清算,基本运营服务经费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绩效运营服务经费按实际进行清算。

购买服务经费的支出用途为:

1.人员开支(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和以上支出引致的税费等);

2.专业支持(包括聘请督导费用、社工入职培训和其他专业培训费用等);

3.开展专业服务和活动费用(包括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交通、误餐、组织义工等费用);

4.日常办公费用(包括办公耗材、保洁、安保、水电、场地维护等);

5.其他杂费(包括中标费用、机构年度相关税费等)

(二)设施经费

按照每个中心一次性25万元的标准安排设施经费。设施经费可用于中心购置服务设备、服务设施和必要的装修项目。不足部分由区(县级市)统筹解决。

(三)场地经费

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场地购买、租赁等费用由区(县级市)统筹解决。

(四)业务督导和服务质量监察经费

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监察经费按当年市区两级购买服务总资金量的2%安排。业务督导经费纳入广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经费统筹安排。

上述经费中除(二)中广州市本级安排资金来源为依程序申报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残疾人事业资金立项解决外,其余资金来源均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组织领导保障

(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做好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二)市残联统筹协调中心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规范,确定服务机构并针对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督导和服务质量监察工作。区(县级市)残联做好中心服务对象的审核和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工作,协调同级民政部门共同做好中心场地的落实工作并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和后续相关工作。

(三)市、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的资助工作。

(四) 市、区( 县级市) 财政部门根据中心建设工作的情况安排资金,保证资金足额、按时拨付。

六、其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有关建设新时代心得体会感悟精选二

按照《重庆市人大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大会开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潼南区人大会配合市人大会,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人大会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完善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潼南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区政府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大会每年听取一次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二是建构框架体系。以《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 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着力转变了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全区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待市级各部门出台区县通用清单后进行比照调整,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审批项目审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项上级下放或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共减少131项行政审批项目,较原有项目数减少14.33%,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制参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一年来,召开发电公司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涉法专题会110余次,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6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二是严格政府合同审核,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潼南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20xx年,共审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实加强了法制审查。20xx年,共审查《潼南区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潼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重庆直辖以来以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补充报备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100件,失效85件,顺利通过市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审。

(五)全面强化了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区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案卷评查。连续第三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22个执法单位提交的44份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20xx年,区交委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20xx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5条。同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树立复议权威。20xx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4件、转送1件、确认违法1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理顺应诉机制,推动司法实践。坚持“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件为教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20xx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推广仲裁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潼南区被评为“重庆市仲裁推广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制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经常是“下午签约,上午送审”;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应诉压力逐年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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