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数字化建设心得体会简短 检察工作感悟简短(六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检察数字化建设心得体会简短一
穗检刑不诉〔20xx〕2号
被不起诉人黄金善,女,1969年8月16日生,身份证号码×××××××,壮族,文化程度小学,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通挽镇大昌村7组。20xx年3月20日因涉嫌窝藏、包庇犯罪被增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8日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月9日被逮捕。
本案由增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黄金善涉嫌窝藏、包庇罪移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该院依法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增城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xx年3月12日晚上10时许,犯罪嫌疑人黄宏面与同案人韦书棉、何基追、何开航、张荣杰(均另案处理)等人到本市新塘镇东华村外工楼首层a12档小食店饮酒娱乐时,因噪音问题与在该店饮酒唱歌的被害人王银江、李小周、劳国强、李某等人发生争执后心怀不忿,黄宏面遂到店外找到犯罪嫌疑人张振卷倾诉,张振卷得知老乡被他人欺负后,即吩咐黄宏面等人在外工楼外等候,其他人与韦书棉租乘摩托车赶到新塘镇的“热浪酒吧”,纠合同案人陈振安、黄相亮、韦文但及陈涛、陈界、陈振贤、黄振奋、黄振昌和“莫老二”(另案处理)等人,驾驶摩托车并携带水果刀、西瓜刀、摩托车避振器等工具窜到东华村外工楼与黄宏面等人汇合后,持械冲入外工楼首层a12档小食店内泄愤报复,对王银江、李小周、劳国强、李某等人进行砍杀,致王银江、李小周当场死亡,劳国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受重伤后逃离现场。次日,张振卷串同同案人分别潜逃,企图逃避侦缉。后被破获归案。犯罪嫌疑人黄金善明知犯罪嫌疑人张振卷杀人后潜逃,不但不到有关部门举报,反而为其逃跑提供财物及匿藏,逃避公安机关侦缉。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增城市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黄金善犯包庇、窝藏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黄金善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印)
20xx年十二月五日
最新检察数字化建设心得体会简短二
作为一名新进检察机关的公务员,我有幸参加了**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岗前培训。自培训班开班至今,培训课程已经过半,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我系统地学习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各项检察业务以及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业务知识。这次培训时间长、内容广、层次明,既有一个月的理论知识学习,又有近两个月的实践锻炼。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培训,使我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与神圣性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使我的理论水平与业务知识有了一次质的飞跃。
一、学习收获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楚地了解了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具有的重要地位和重要职责,并了解了检察机关的机构设臵及行使职权的程序。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学习,使我明白了作为一名检察官应具有的最基本的职业活动的行为要求。通过学习检察业务知识,我了解了检察机关内部各个业务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以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履行检查职责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通过学习公文写作与处理方面的知识,我明白了“机关工作无小事,一字一句总关情”。作为一名检察人员,确保各类文书的撰写起草能够按时、认真、高质量的完成,不仅关系到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也关系到单位的形象。因此,不能把公文写作的学习与锻炼看作是可有可无的,每一名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公文写作规范和技巧,认真、高效地完成每一篇公文的写作。
二、努力方向
通过深刻学习,我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工作人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转变角色,尽快融入新环境
作为一名曾在农村基层工作过的大学生村官,应当尽快实现由一名基层服务人员向一名检察工作人员的角色转变,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熟悉新的工作内容,使自己尽快融入检察机关这个大集体中。作为一名新进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以进入检察机关为荣,做到“热爱检察机关,热忠检察事业,热心检察服务”,将自己所学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以身作则,培养良好职业道德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这要求检察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检察工作人员的立身之本,工作之基。每一位新进人员都要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作为自己行为的准绳,不仅在工作中,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严格落实高检院“八小时外禁令”,自觉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强化学习,在工作中深入实践
检察队伍是一支专业化的队伍,作为一名非法律系新进人员,要胜任检察工作还需要一个深刻学习的过程。因此,要抓住一切学习的机会,向书本学习,向领导、同事们学习,全面掌握和熟悉有关检察工作方面的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所以我需要更加刻苦学习,争取早日通过司考,以便使自己加入到检察官队伍中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在工作中深入实践,使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做到使理论服务实践,使实践发展理论。
(四)努力工作,加强责任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所以要求每位新进检察人员都要加强责任意识,依法办案,不徇私枉法、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不做任何违法乱纪有损国家、集体、人民利益的事情,此外还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有了错误要认真改正。
三、意见建议
本次培训丰富了新进人员的理论知识,开拓了视野,增强了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但仍存在以下可以提高的方面。
一是专业课程内容较为枯燥。部分课程专业性较强,内容枯燥,虽然学员都已意识到课程的重要性,但仍有部分学员提不起学习兴趣,导致学习效果不佳,出现学了就忘的情况。建议在专业课程上多加入互动及案情分析等内容,在实际案情中了解业务知识的运用。二是学员之间交流不够。学员之间讨论交流的次数、时间太少。建议安排一些交流活动,通过讨论交流取长补短,实现学员的共同进步。三是学习资料不够。本次培训内容全,范围广,涉及到许多理论知识和实践内容。建议能准备更多更全面的学习资料,既可以加强课堂学习效果,也可以为学员自学提供资源。
通过这次培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检察人员肩负的神圣职责。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不仅要有主观上的热情与干劲,还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必备的业务能力以及合格的政治素养。这段时间的培训,丰富了我的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素质,使我受益匪浅。当然,我需要要把所学、所知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新检察数字化建设心得体会简短三
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检不诉[]号
(一)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不起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不起诉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不起诉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不起诉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不起诉(转载自亿库网,请保留此标记。)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和第142条第1款、第2款作出的三种不起诉,分别写明:
1、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应简要写明案件事实及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决定不起诉的,应简要写明经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理由。
3、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不起诉的,应简要写明案件事实和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根据。
(五)不起诉理由、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
本院认为,……(以下用准确精炼语言概述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法律责任。如果是《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不起诉的,要写明触犯的刑法条款(如被不起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并写
检察数字化建设心得体会简短 检察工作感悟简短(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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