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线上讲座心得体会实用 参观人民检察院心得体会(七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检察院线上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一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 “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对于检察院线上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二
一、案件审查起诉基本情况 总计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53件92人和上年度退补后重报起诉的案件7件17人,其中检察机关案件3件7人(贪污案件2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盗窃案件有15件21人,占28%,贩卖毒品案件7件7人,占13%,故意伤害案件7件12人,占13%,其他比较不常见的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件1件8人、赌博案件1件1人、销售有毒食品案件1件1人。
总计起诉案件42件64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8人,目前退回补充侦查4件7人,积存11件30人,积存案件多的原因是近期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较多。
一、出庭公诉、判决情况 总计出庭25案次,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的有6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16件。已判决被告人35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10人,单处罚金的4人。
二、刑事犯罪案件数据录入情况 对市院提出的在200*年6月25日前各基层院必须完成200*年所有生效判决的公诉案件的刑事犯罪数据录入工作的要求,本院领导非常重视。首先从院办公室调用一台电脑给公诉科专门进行录入工作,由于该电脑的配置不符合录入工作要求。本院领导又及时想方设法在全院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公诉科配备了两台全新的高性能的方正电脑和扫描仪、喷墨打印机各一台,为录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本院公诉科在电脑落实到位后,指定一名懂电脑常识的副科长专门负责,两名干警专门进行录入工作。她们及时向市院公诉部门学习录入方法,请来市院内勤进行辅导。目前已录入200*年度案件数据70余件,为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有关“两简审”情况 随着“两简审”的深入推广和逐步大范围的适用,本院公诉科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对可能判处三年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xx区人民法院进行有关“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庭审方式改革,以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为前提,对某些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简化讯问、举证程序,避免和减少重复性工作,以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们的做法是:
1、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提高公诉质量和效率。本院积极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讨论修改法院简便审操作规则,组织公诉部门的同志加强学习,主动及早地适应简便审的审理方式。通过多次组织庭审观摩,轮番练兵的形式,让每位干警体会到简便审“高效”的特点,并邀请市院领导以及同行亲临指导、讲评,使每个干警对简便审出庭驾轻就熟。
2、切实把好条件适用关、环节简化关和审判监督关,防止简单化和随意性。首先,条件适用关本院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严格把握适用两简审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大胆提出,对不符合条件案件的坚决依普通程序进行,在庭审中,如被告人对部分指控有异议,部分无异议,我们适用“无争议从简,有争议充分辩论”的原则,对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认罪,庭审时突然拒绝认罪的情形,我们必然要求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全面讯问和举证。其次,环节简化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本院一般不派员出庭。对普通程序简便审审理的案件以简化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与质证环节为主要手段,简化的主要对象是:庭审中的陈述、发问、举证、质证等耗费时间最长的部分。由于被告人认罪,开庭前一般进行了证据送达展示,使得以往极其耗费时间的法庭调查程序、辩论程序得以简化。再次,审判监督关,我们把着重点放在庭审程序是否依法进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上,不片面的追求“高效率的庭审”,即防止为了省事而违背法律所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被告人充分的陈述权和辩护权、据以定罪的证据应得到充分质证等原则的现象发生。
五、严把案件质量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是诉讼法对办理案件的基本要求,而公诉科干警也将这一要求贯穿于审查起诉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案件进行审查,今年通过承办人审查,我们避免了多起错诉案件,表现在要求公安机关撤回指控3件8人的数量上,比如犯罪嫌疑人钟明非法持有毒品一案,钟明在被抓获时从其身上搜查出“摇头丸”45粒重18克,可是根据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摇头丸”成分并非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而是亚二氧甲基苯丙胺,同时根据司法解释,这类毒品必须达到二十克以上,钟明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承办人依法做出了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对犯罪嫌疑人钟明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指控的处理意见。此外在被告人没有被判处有罪之前,我们密切注视案件的证据情况,一改过去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后就放任不管的做法,对法院提出的案件证据有问题,不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建议,我们及时对证据进行复查,如建议成立,我们及时将案件撤回,避免因无罪判决出现以致工作被动。
六、有关审判监督情况据统计:200*年一至五月份,在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13件盗窃案件中,被判处缓刑的有7件7人并处罚金,在缓刑并处罚金的案件中有3件是盗窃数额巨大的案件。它们是:刘吉斌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七千元;龙良根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八千元;谭亮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一千元。其余四件为盗窃数额较大的案件,其特点是均被处以了大额的罚金,少则六千,多则上万。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及时总结情况,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多次协商,认为盗窃案件缓刑判决过多不利于打击犯罪,不利于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并就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展开专项调查,提出了从多方面依法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建议,目前,有关材料正在形成中。
七、报表数据出错的情况上半年数据报表出错,除了原内勤工作不负责不细致之外,与办公室的数据统计工作衔接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但导致数据出错最重要的原因是报送、统计数据各自为阵,并且形成数据的统计系统环境、软件参数设置不同等技术性问题。因此强烈建议将统计数据工作化零为整,全面、充分地实现数据共享,建立一套安全有效的刑事数据远程传输系统,科技强检,从而从源头上遏止非人为的统计数据错误的现象。
对于检察院线上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三
大学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
检察院线上讲座心得体会实用 参观人民检察院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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