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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榜样》心得体会如何写 榜样心得体会怎么写(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32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林业《榜样》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受让方:

林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中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 ,该林地、林权面积为: 亩,林种为: ,苗木约 株,林权证号为: ;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 立方米。(附图表、山场明细表、比例尺为 地形图)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详见合同附件一:由当地林业局出具的卫星遥感图和林业局小班面积表):

东:

南:

西:

北:

第二条: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林权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 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小 写: );

2. 付款方式 :

⑴ 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

⑵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林权证》后 日内,乙方应将该林地及林权开具的共管账户内;

⑶ 甲方如约履行甲方义务,且在半年内不存在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所述行为 时,乙方应将双方共管账户内所存的“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交付甲方。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 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 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⑴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⑵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⑶市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⑷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⑸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⑹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4. 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林地、林权转让登记手续至转让费人民币大( 小 ),存入甲乙双方在乙方名下,转让税费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6. 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 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7.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 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 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 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9. 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0. 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8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 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

11. 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 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 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包括但不仅限于进纠纷),详细情况为:行旅游、度假、观光、餐饮、住宿、种养等),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 在转让期限内,附着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等归均 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 转让期限届满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权、使用权、林果补偿等权益按当时国家政策执行,附着于该林地山场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设施归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设施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 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且在 日内支付完毕。

3. 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 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 由 承担。

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 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签订地: 。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交公证处 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份。

签约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管机关(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

主题林业《榜样》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林业局的亲切关怀下,创新措施,扎实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县林业生态和林业产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一)退耕还林成效显著。巩固退耕还林11.2万亩,兑现补助资金1382.50万元;组织人员对2008-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专项建设、现代林业基地、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专项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面积为13.362万亩;完成20xx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专项建设13898亩,其中:经济作物250亩、原料林6898亩,特色经果林2750亩,品种改良1500亩;编制完成20xx年83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涉及15个乡镇、29个行政村,共计231个小班。

(二)天保工程有序推进。聘请管护人员20名,以小班为单位,将3.18万亩国有林地的管护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实施单位,实行分片包干,分组管护,层层签订森林管护合同,共续签了70份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签订率达100%,全面落实了国有林管护责任。20xx年,全县天保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35.79万元,省级地方财政投入5.25万元,到位资金共241.04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3.94万元,国有林管护费46万元,“五险”50.2万元,退休人员医保省级补助0.9万元。20xx年,我县公益林补偿面积96621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92917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704亩,兑现资金142.51万元,涉及19个乡镇,63个村,16986户。

(三)城乡绿化再创佳绩。今年,全县共育苗123.5亩,预计出各类优质苗木235万株;完成营造林2.54万亩(其中: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专项建设1.3898万亩,20xx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0.83万亩,20xx年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0.372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60万株,完善城乡绿化100亩,绿化栽植率100%;实施20xx年农建综合示范区s202线新宁河桥至宝塔段绿化工程2.1公里。20xx年,新增成林面积18257亩,森林覆盖率上升1.18 个百分点,达39.46 %。

(一)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紧密结合“221工程”建设和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和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农业综合开发油橄榄基地建设等项目,全力推进油橄榄、银杏基地建设。补植完善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7万亩(其中:银杏基地2.1万亩,油橄榄基地0.6万亩),新建林区公路96公里,蓄水池2万立方米,均为规划指标的100%。同时,整合县本级财政投入项目—20xx年3万亩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在普安、永兴2个乡镇补植完善银杏0.17万亩、油橄榄0.3万亩,在永兴门坎坡村重点打造0.2万亩“万亩林亿元钱”核心示范基地培育,高标准建成油橄榄产业精品园区——中华橄榄园,银杏产业精品园区——新太乡龙形山村至沙坝乡袁家坪村16公里银杏长廊。11月,顺利通过了全省现代林业重点县检查验收。

(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四川天源油橄榄公司橄榄酒产能扩大,年产酒量已达200吨以上,并获得“四川省名牌”称号,目前,正与欧盟展开合作。xx市颐年银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普安工业园区的厂房建设正加紧进行,银杏茶、银杏黄酮、银杏系列保健品的开发步伐加快,银杏产业链不断延伸。

(三)林下经济初露头角。以林地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废料菌、林下养殖、林药、林下种植等发展模式,在长岭、广福两镇利用松树伐桩种植茯苓10000兜;在永兴镇箭口垭村、糖房坝村发展林下养殖基地200亩,养殖橄榄鸡10000只;在普安镇罗山槽村,永兴镇门坎坡村、箭口垭村、糖房坝村种植药材桔梗4000亩。

(四)经济效益逐步攀升。全年,共实现林业产值90918万元(其中:第一产业46976万元,第二产业29942万元,第三产业14000万元),其中旅游及服务业收入14000万元,完成林下经济产值6611万元,实现农民人均从林业获得收入1328元。

(一)职责任务更加落实。严格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县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作为第二责任人,分别与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签订了《xx县20xx年度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书》,县林业局对全县森林资源承担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二)审批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所有行政审批件都由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统一接件,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并严格按程序依法审查资料,做到资料不齐不批、程序不全不批,所办理的行政审批件都在林业局网站予以公开。全年,我局政务中心窗口共受理各类涉林手续130件,办结130件,办结率100%,其中:临时占用林地8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10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10件,补办林权证31件,调运植物检疫证18件,木材运输证33件,松脂采集20件。为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力度,局纪检组还坚持每季度深入到县政务中心检查行政审批件1次。同时,为加大对乱砍滥伐的治理力度,已暂停全县林木采伐近1年时间。

(三)森林防火扎实有效。注重以防为主,充分利用森林防火“三进、六有”乡镇建设、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六个一”、“安全生产月”和“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在全县重点林区乡镇、国有林场、学校、旅游景点,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共张贴公告240余份、书写岩标1700余条、悬挂横幅50余幅、刷写标语3万余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6万余张,利用宣传车宣传森林防火活动150余次、散发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8万余份;全县共召开森林防火会议70余次,电视宣传40余次;全县受教育面达90%以上,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在重要景区重要地段修建2个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碑,防火期为各乡镇、重点林区村、林区单位、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发送手机短信272条;在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12条;制作森林防火宣传牌500个。对重点林区村专职巡山员实行动态管理,并在节假日为重点林区增派人员加强巡护,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防火任务,全县共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3300余份;并对全县988名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1585座林内坟墓进行登记造册,落实监管责任人。通过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森林防火的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据统计,我县今年共发生2起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3.7公顷,行政处罚1人,刑事立案1人。森林防火各项指标均在省控范围以内。

(四)有害生物防治有效。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广泛宣传了《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蜀柏毒蛾和马尾松毛虫防治方法等法律法规和防治技术。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森防方针,严格按照市局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安排了各项森防工作。编制了20xx年防治实施方案及xx县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20xx年春、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林业有害生物越冬代复查工作、锈色棕榈象专题调查工作、国际重大林木害虫——小圆胸小蠹的调查检测和检疫工作、杨树病虫害的监测防控工作;启动了xx县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项目;对蜀柏毒蛾、马尾松毛虫、长足大竹象、松赤枯病等林业有害生物进行了全面监测,并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积极防治,有效的控制了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蔓延。今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危害面积2.73万亩,实施化学防治0.56万亩,人工(物理)防治1.37万亩,生物制剂防治0.8万亩。对讲治镇光明寺村两株感病珍稀桂花古树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同时,加强了森林植物检疫专项执法工作,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五)林业执法不断加强。结合开展“绿盾”暨“利剑2015”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和占用征收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等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8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16起;无证运输案件14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6起;非法收购无证木材案件1 起;非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案件1起),案件查处率100%,与2014年相比,案发总数减少61.9%。在各案件办理中,共没收木材185.4055立方米,没收活立木皂桷树2株,没收野生动物死体184只,共处罚款15.4850万元,责令补种树1410株,行政处罚49人次。今年,我局还接受了县人大《森林法》执法检查,并顺利通过检查。

继续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方针,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主线,完成了“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限基础数据核实上报工作;开展了10年一次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目前外业调查已结束

林业《榜样》心得体会如何写 榜样心得体会怎么写(7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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