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文制发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优秀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篇一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 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篇二
公文制发的基本程序:一般包括拟搞、核搞、签发、校对、登记、分发、立卷、归档等程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文制发的基本程序 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草拟公文,须按档案管理的要求,使用统一格式的拟稿纸,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得使用红墨水),字迹要工整。修改较多、不容易认的文稿,应清稿誊正。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如变更现行政策规定或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就其必要性、可行性作出文字说明。
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涉及秘密事项或紧急的文件应准确标定密级或紧急程度。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应准确无误。日期应写具体年月日。
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饰色彩语名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它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公文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引用公文要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公文使用规范简化字,不得使用异体字、不规范简化字和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使用简称应先使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2.核稿。公文的核稿,作为公文制作中的重要环节,要求公文核稿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文稿从内容、文种、格式到会签手续等方面严格衡量,逐字逐句审核,严格把关,杜绝不准确、不规范的文件印发。
3.签发。文稿送批前,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的问题,应严格执行会签制度。会签的文稿,必须由每一会签单位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凡需会签的文稿,一般应由主办部门与有关单位联系,送请会签。如会签、协调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并由具体承办处(室)在拟办中提出建议和意见,一并报请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审定。
4.校对。文件打印后需由专职校对人员进行校对。一般需经过三人共同校稿,通过看稿、读稿、核稿三道程序,每个程序都应签字,落实责任,保证校对质量。经校对后的清样,交核稿人核对后,在终稿清样上签字后付樱校对符号严格按国家标准标注。
5.印刷。一般文件,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印出;急件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印出,不得延误。
6.文件的`分发。正式文件应由专门的发文科(室)统一发送。
7.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电报随同文件一并立卷。公文立卷应以本机关形成的公文为主,根据公文形成的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完整地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于查找和利用。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其它单位保存复制件。作为正式文件使用的公文复制件,应加盖复制机关的证明章,并视同正式文件管理。整理完备的案卷,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公文、文稿等材料。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在基层工作实践中,笔者体会到制发公文要严把可行性、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这“四道关”。
严把可行性关
对基层而言,制发公文是否可行,主要看制发公文的依据是否可靠。一般而言,可靠依据有三条。
一是职能要求。党委有党委的职能,政府有政府的职能,部门也有部门的职能。因此,政府及其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以党委及其办公室名义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也不得联合行文。比如,《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就宜以党委名义行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就宜以政府名义单独行文;《关于近期几起交通事故的通报》,则宜以政府有关部门名义行文。
二是上位要求。为贯彻中央、省委和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而制发公文,以及上位文件要求基层制发公文,都属于此类要求。比如,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先后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后,市州一级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
三是发展要求。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或根据当地工作开展的需要,按照领导的要求制发公文。比如,2016年3月,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建设美丽湘西的意见》,即属此类。
严把合法性关
如果制发的公文不合法,那么就会给工作带来被动,最终在废止公文的同时,还会追究起草单位领导、起草人和审核单位领导、审核人的责任。因此,把好制发公文的合法性关尤为重要。
一是符合政策。制发的公文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做到“五个不能”:不能突破大政方针政策;不能随意在公文中提评比达标,颁发表彰决定、奖章、奖牌、证书等;不能夹带“私货”;不能随意提“一票否决”;不能随意提“减免税费”。
二是符合法律。作为办文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法律,尤其要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努力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三是符合法规。除法律之外,还有一些领域和行业是法规在起作用,基层办文工作者既要熟悉和了解法律,同时也要熟悉和了解法规。
严把规范性关
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发公文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制发公文是否规范。制发公文必须遵循2012年7 月1 日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一是文种规范。《条例》中的十五种文种各自都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要求,我们不能用错,更不能自行“创造”。有的在制发公文时将“方案”“办法”“规划”等作为公文文种,这是不规范的。遇到这一情况,可在“方案”“办法”“规划”后加“的通知”,比如,《关于印发×× 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
二是语言规范。语言规范,必须做到表述准、文字精。在实际操作中,要做到“三个杜绝”,即杜绝错别字、杜绝语法错误、杜绝标点错误。
三是格式规范。要做到公文的格式规范,除了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必须按《条例》的规定执行外,公文的版式,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等都要按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严把合理性关
一是谋篇布局合理。制发公文的文种不一,谋篇布局也不尽相同,因此要按不同的文种进行合理的谋篇布局。这里以意见为例,比如,起草一个《关于加强×× 工作的意见》,可从三大板块布局:第一大板块为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大板块为做好这项工作的具体内容;第三大板块为做好这项工作的保障措施。
二是内容表述合理。公文的性质决定了其内容必须简洁,忌假话、空话和套话;主题必须突出,除了正确、深刻、新颖外,必须明确表达主题思想,也就是说要集中表达一个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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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制发管理办法篇四
20xx年(庚辰年)8月24日,国务院以国发〔20xx〕23号印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下文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最新的公文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1、管理。凡上级下发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人员负责签收、登记、传阅和保管,并按发文机关的要求进行定期清点,按期清退。部内人员出席会议带回的文件,要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文书处理。各科室要指定专人兼管文件工作。
2、传阅。文件登记后,文书人员要立即根据文件的密级、急缓程度进行分类整理,由办公室主任批办后,按照批办意见进行传阅。传阅急件应立即阅批,缓件一般不超过三天。
3、借文。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用完后及时送还,严防丢失。
4、保密。文件要严格按照传阅范围进行传阅,在传阅过程中,不得从阅夹中抽留文件,不得带回家中。
对国家秘密文件复印要注意以下保密事项:
(4)严禁将国家秘密文件拿到社会上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5)对复印的国家秘密文件要与原文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1、制发各类公文,坚持“从严、从实、从少”的原则,精简文件、简报,文件字数一般不超2500字。
2、文件种类。 “朔组报”主要用于向上级的请示、报告;“朔组发”主要用于下发有关政策性、指导性的工作意见;“朔组通”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传达上级机关的批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朔组干字”主要用于公布干部事宜的专门文件;“朔组内干字”主要用于部内公布科级以下干部事宜的专门文件;“朔组复”主要用于批复下级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请示。一些时间要求较紧迫的文件,可发传真电报。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发会议纪要和通报两种文件。
3、审核、签发。“朔组发”文件,须经部务会讨论研究,由分管部长把关,部长签发。其他文件,须经部务会或部长办公会讨论研究,由有关科室和分管部长把关,部长签发。
4、文件编号。“朔组发”、“朔组通”、“朔组报”、“朔组复”文号由办公室统一编号;“朔组干字”、“朔组内干字”文号由干部一科编号。
5、文件印制。文件打印按《文件打印制度》办理。所有文件和材料的校版、装订、发放由撰文科室负责。
三、文件存档制度
1、立档范围。本部的文件、请示、报告、计划、总结、统计资料、领导讲话和有保留价值的文稿,中组部、省组部的来文来电,同级和下级机关送本部的文件、资料等。
2、立档要求。“朔组干字”、“朔组内干字”文件由干部一科立卷归档,其他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应积极予以配合。
四、文件打印制度
1、材料印刷。文件材料数量大,需在外面印刷的,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印刷通知单,经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审批后,到指定印刷厂按审定份数印刷。
2、打印、复印的文稿,必须严格控制份数,杜绝浪费。
3、在打印、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时,严禁无关人员在场,打印、复印完毕,废件要立即销毁。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篇五
公文具有特定效力,用于处理公务;公文具有行政机关赋予的特定的效能和影响力。下文是公文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1、管理。凡上级下发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人员负责签收、登记、传阅和保管,并按发文机关的要求进行定期清点,按期清退。部内人员出席会议带回的文件,要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文书处理。各科室要指定专人兼管文件工作。
2、传阅。文件登记后,文书人员要立即根据文件的密级、急缓程度进行分类整理,由办公室主任批办后,按照批办意见进行传阅。传阅急件应立即阅批,缓件一般不超过三天。
3、借文。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用完后及时送还,严防丢失。
4、保密。文件要严格按照传阅范围进行传阅,在传阅过程中,不得从阅夹中抽留文件,不得带回家中。
对国家秘密文件复印要注意以下保密事项:
(4)严禁将国家秘密文件拿到社会上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5)对复印的国家秘密文件要与原文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1、制发各类公文,坚持“从严、从实、从少”的原则,精简文件、简报,文件字数一般不超2500字。
2、文件种类。 “朔组报”主要用于向上级的请示、报告;“朔组发”主要用于下发有关政策性、指导性的工作意见;“朔组通”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传达上级机关的批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朔组干字”主要用于公布干部事宜的专门文件;“朔组内干字”主要用于部内公布科级以下干部事宜的专门文件;“朔组复”主要用于批复下级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请示。一些时间要求较紧迫的文件,可发传真电报。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发会议纪要和通报两种文件。
3、审核、签发。“朔组发”文件,须经部务会讨论研究,由分管部长把关,部长签发。其他文件,须经部务会或部长办公会讨论研究,由有关科室和分管部长把关,部长签发。
4、文件编号。“朔组发”、“朔组通”、“朔组报”、“朔组复”文号由办公室统一编号;“朔组干字”、“朔组内干字”文号由干部一科编号。
5、文件印制。文件打印按《文件打印制度》办理。所有文件和材料的校版、装订、发放由撰文科室负责。
三、文件存档制度
1、立档范围。本部的文件、请示、报告、计划、总结、统计资料、领导讲话和有保留价值的文稿,中组部、省组部的来文来电,同级和下级机关送本部的文件、资料等。
2、立档要求。“朔组干字”、“朔组内干字”文件由干部一科立卷归档,其他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应积极予以配合。
四、文件打印制度
1、材料印刷。文件材料数量大,需在外面印刷的,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印刷通知单,经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审批后,到指定印刷厂按审定份数印刷。
2、打印、复印的文稿,必须严格控制份数,杜绝浪费。
3、在打印、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时,严禁无关人员在场,打印、复印完毕,废件要立即销毁。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 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最新公文制发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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