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本质心得体会 劳动教育心得体会30字(4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劳动教育本质心得体会一
20xx年4月3日,陈某之妻杨某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xx年6月1日,该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陈某的事故“视同工伤”。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称根据死亡医学证明、派出所询问笔录,陈某去世时间为早上7点左右。而公司员工上班时间是早上9点,因此,陈某去世时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属于为工作做准备的时间,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
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辩称,经调查核实,陈某发病时间与建筑施工企业日常实际工作时间吻合,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后,该公司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二中院审理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据此,20xx年8月19日,北京二中院终审驳回该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法官说法
本案中,现有证据可以证明“陈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该公司工地担任安全员,20xx年8月12日,陈某在公司工地内突发疾病,于当日死亡”的事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为陈某所受伤害并非工伤,但其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支持该主张,且陈某不存在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作《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法应予以支持。
主题劳动教育本质心得体会二
一、教学目标
1、了解木加工技术变化和发展的过程,理解技术革新的意义。
2、认识、了解常见的木工工具,学习、掌握一些简单的木工工具的使用方法。
3、学会基本的木料截取与连接的方法。
二、教学准备
教师:木工工具若干,有关木工技术的录像,图片或资料。
学生:小钢锯、钉锤、起子、钢笔、直尺、大头针、乳胶、砂纸、木边料等,有关木工技术的信息资料。
三、活动过程
1、出示、交流活动前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查找到的一些关于木工技术的资料。
如:鲁班的故事。
教师介绍一些木工工具的使用与注意点。
①小钢锯的调整使用。
②钉锤的使用。
③起子的使用。
2、介绍木材的特点和用途。
①楠木
②泡桐
③水曲柳
④水杉
⑤香樟。
3、解读、明确更各种劳动工具的操作规则与使用注意点,练习使用各种劳动工具。
注意点介绍:
①工具使用。
②纪律。
③工具摆放。
④空间。
4、组织学生进行对边角料的截取和连接。
学生操作。
教师从旁指导。
主题劳动教育本质心得体会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及省市文件精神,发挥职业院校在劳动教育中的独特作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知行合一、德技并修的育人理念,造就新时代高素质劳动者和社会主义接班人,现就我校劳动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加强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广泛开展劳动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劳动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进而养成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良好品格。
在教育实践中,丰富劳动实践育人途径,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实践能力,对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等职业学校要紧密结合“服务发展宗旨和促进就业导向”,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育人为本。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准确把握劳动教育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以诚实劳动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2.遵循规律。将劳动实践教育有效融入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段特点、学生特点、学业特点,与专业发展有机结合,选择恰当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融合专业。结合学生专业学习过程和特征,探索建立产教融合的劳动教育方式,将劳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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