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心得体会简短 振兴乡村的感想(七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心得体会简短一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多民族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我们国家发展的一大特色,我们的思想基础建设应落实在坚持尊重民族差异,但不强化差异;保持民族特性,但不强化特性的基础上,在思想意识上进一步明确各民族是中华民族之一员,只有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前提下,各民族才能不断发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在社会制度上“一步千年”的跨越史、改革开放以来几百万少数民族同胞离开原生社区到大中城市发展等等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事实、实践、逻辑进行理论分析,为处理好差异性和共同性的思想基础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支撑。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显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才形成今天这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休戚与共、相互依存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应遵循民族发展的规律,进行正确引导。
在自治地方,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如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等从中华民族整体性视野出发的发展理论的运用;推动制定实施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基础工作;聚焦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大环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精神等。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应充分把握文化强国的机遇,利用自身良好的基础,深刻认识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是个系统工程。在保护、传承中既要对外显的表层文化,如建筑、生产习俗、节庆等,内层的动态文化,如仪礼、手工技艺等方面加大保护力度;更应对如语言文字、价值观念等深层理念和认识系统方面的文化加强保护传承。深层理念和认知系统的保护,关键在于文化持有人,即文化主体自身的内醒和自觉。各民族作为传统文化体系中不可缺少的要素,是传统文化的主体,他们应当成为传统文化保护的主体,无论是从国家层面开展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是以某种产业为依托的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最重要的是文化持有人,让他们把日常生活的文化精髓挖掘出来、重视起来,真正认识到这些文化的社会价值,从而不断还原到新的日常生活中。让文化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持续发展,将优秀传统文化在整体性、真实性上进行保护与活态传承,合理调整和寻求其发展路径。本着“保护文化遗产、延续传统文脉、永续合理利用”的原则,让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既有活态传承的空间,又能在与其他民族的互动中得到不断发展。
对于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动我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活动深入推进,实现同驻共治,将我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提升到更高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密围绕区委关于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的战略要求,立足于“可信、可看、可学、可推广”的试点社区工作任务,进一步领会学习,坚持以“美好环境”为基础、以“惠民利民”为切入、以“同驻共治”为核心,以“网格化微自治”为支撑,努力推进海沧成为“社会共同缔造、老百姓欢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一)主要目标
按照《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区委“美丽厦门健康生态新海沧”的总体布局,努力实现海沧区“两个99年愿景”。重点缔造一批政府引领、社区自治、群众参与、统筹协调的完整社区、典范社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二)工作原则
1.同驻共治为核心。为广大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搭建平台、提供资源,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实现公共事务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培育精神是根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和共同实践,培育“勤勉自励、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社区精神和价值体系,促进文明市民与文明城市共同进步。
3.奖励优秀是动力。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通过“补贴启动、奖励先进”的方式,对于在试点社区工作和各类项目、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予以及时奖励。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群众参与的热情,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重点
以八项“美丽行动”为载体,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和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居民融入融合,打造温馨包容的和美村居,构建“健康生态新海沧”。
(一)实施关爱弱势群体行动
1.提高低保水平。扎实开展“千户低保帮扶工程”,在现有基础上,对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加发50元的低保户生活补贴(非低保金),提高全区全体低保户的生活保障水平。
2.提高助学水平。将原来的大学新生入学助学活动改为每年助学帮扶,即从四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联合市慈善总会及爱心企业共同开展“圆梦行动”,将助学活动扩大到高中以上,为我区贫困家庭子女发放助学金。
3.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全民医保的基础上,将困难群众自负承担医疗费的医疗救助比例从50%提高到80%,对部分重症病人的特殊门诊实施门诊救助。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使医疗救助从医后救助改变为医中救助,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
4.提高就业水平。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组织专场招聘会、开发公益岗位、动员企业优先招聘低保对象,解决困难家庭就业难的问题。
5.提高慰问标准。今年起,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四个国家法定节日,向每户低保对象每个节日发放节日慰问金。
6.关爱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继续落实“四个关爱”行动,走访慰问困难公交司机、困难环卫工人等弱势群体,为他们发放“朝阳行动”慰问金和基本生活物资。
7.关爱失地失海农渔民。对本区50-59周岁未就业的被征地人员及退养渔民实施保障性生活补贴政策,发放生活补贴,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二)实施低保申请民主评议票决行动
创新实施低保申请工作民主评议票决行动,让群众参与“共评”,实现低保工作规范化。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规范及保障措施,确保低保户申请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民政及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工作。三是迅速部署规划。通过“三步走”落实工作:今年10月底前完成山边、兴旺、海虹三个村(居)试点工作;12月底前,扩大试点范围,在莲花、钟山、祥露3个村(居)推广并做好经验总结;20xx年,在全区全面推广。
(三)实施“简政放权”便民行动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直接授权的方式,分批下放涵盖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证办理等17项事权,交由各镇(街)、社区代办、直办,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
(四)实施社会组织培育行动
大力扶持和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到20xx年底,力争完成登记备案20家。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特别是针对村(居)自治的“四民家园”、“乡贤理事会”、“社企同驻共建理事会”、“同心合议厅”等社会组织进行积极引入、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它们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二是举办社会组织工作者培训班。组织社会组织工作者参加培训,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主题宣传,引导社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享受政策优惠等挂钩,对于达到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作为政府部门委托职能和购买服务对象。
(五)实施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让长者共享发展成果。一是提高高龄补贴标准。降低门槛,将80-90岁老人一并纳入补贴范围,提高发放标准。二是在全省首推“爱就在身边——15分钟服务圈”工程。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只要拨打联系电话,志愿者就将在15分钟内到达并进行服务,让老年人在最短时间内享受最便利、贴心的服务;三是开展“无围墙无门槛型志愿者服务”,搭建“幸福夕阳贴吧”服务互助平台,鼓励志愿者参与为老服务活动,形成浓厚的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四是取消居家养老服务的户籍限制,扩大无偿服务的对象范围,为外来的社区老人构建“平等、如家”的居家养老环境。
(六)实施社区服务创新行动
1.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划拨专项经费,扶持各试点村(居)打造社区服务创新品牌,推动建立“社区 社工 社会组织”的建设模式,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一是在山边村设立“长者空间”,为村民提供休闲、议事场所,增加服务功能,美化活动环境,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创建、共享成果。二是在兴旺社区设立“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为外来员工提供“同城市、同管理、同参与、同服务、同待遇”的“五同”服务。三是在海虹社区建立“社工之家”。引进“助人自助”的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对居民的各类特殊需求引进社会组织,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专业性和福利性的社工服务。
2.开展网格微自治。建设社区“群众接待室”、“乡贤理事会”等项目,依托网格化、信息化手段开展“五微”行动,即微行动、微自治、微组织、微生活、微心愿。
3.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助理教授标准,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各镇(街)采取绩效奖励办法,对试点社区的社区工作者每月平均每人增加1000元。
(七)实施危房改造行动
对全区80户城乡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危房实施改造,改善特困群众的居住条件,计划投资300万元。
(八)实施福利中心活动场所改造行动
积极与市民政局沟通联系,争取120万福利彩票基金作为专项建设经费,将对社会福利中心室外活动场所进行改造,进一步美化福利中心环境,让入住的老人享受绿色、健康、美丽的户外活动环境。
(一)学习宣传阶段(20xx年7月28日-8月10日)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深入研读《云浮实验》、《再领先一步——云浮探索》、《三网融合的云浮模式》三本书,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掌握“愿景凝聚、畅通政令、共建共享”的精髓,有效运用到开展“美丽厦门健康生态新海沧”各项工作中。
(二)试点推动阶段(20xx年8月1日-12月31日)
紧紧围绕打造“社会共同缔造、老百姓欢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的目标,结合“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以建设生态宜居新城,打造美丽海沧为主题,指导山边村、兴旺社区、海虹社区等3个市级试点社区和其他14个区级试点社区,按照“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原则,突出自身特色,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勇于创新,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朝阳行动”各项工作,关爱弱势群体,解决百姓关注的各类民生问题,同时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努力促使各类社会团体、组织成为村居自治的重要力量,促进民间同筑共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31日)
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做好自查自纠。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专家提出的建议及时整改,有效提升。
(四)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1日-12月31日)
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广提升先进
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心得体会简短 振兴乡村的感想(七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