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及感悟 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及感悟总结(2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二、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一)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提供财物;
(二)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正交易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支付应由其负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
(五)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提供回扣等好处费或有偿中介费用;
(六)与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的自办公司或参股公司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接受其在我方、我方关联企业及与我方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七)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以明细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或者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八)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以代理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代理理财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
(九)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提供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公正交易的财物或服务;
(十)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证明等材料,以次充好,虚假承诺,夸大产品或服务性能和质量等指标,虚结虚算,泄露湖南商业秘密,通过与其他单位相互勾结、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干扰公平竞争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如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发生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我公司有义务及时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
四、我公司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支持、配合对有关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的调查。
五、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湖南按我公司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单方解除主合同、终止主合同项目;
2.对我方实行1年至3年或永久期限的市场禁入;
3.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
我公司不廉洁、不诚信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我公司予以赔偿。
六、本廉洁诚信承诺书经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七、本廉洁诚信承诺书的效力范围包括业务往来各阶段的行为。
八、本廉洁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随采购谈判资料存档、纪检监察部门和承诺方执一份。
九、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渠道:
地址:
电子邮箱:
举报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20xx年度教育工作任务,树立廉洁从政、一心为民的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按照《中共教育局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区教党[20xx]6号)要求,抓好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职工要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职责任务
(一)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行)》,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出好的班风和校风;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按照区三届四次党代会的部署,切实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按照“教育强区”、“小学更优,中学有位”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教育为先,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和抵御腐败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从严治教、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执行,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对群众来信和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利益,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各专任教职工要严格按照教育阳光收费的要求进行收费。
(五)认真贯彻落实好“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侮辱和当众讽刺、挖苦学生;不准随意将学生逐出课堂,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不准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准违规向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种费用,不准通过推销书籍和复习资料等形式向家长收费;不准指责、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准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委托办理私人事宜;不准在工作日饮酒,在授课期间吸烟,不准在授课期间擅自离开课堂,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不准在任何时间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传播对学生身心有害的思想。穿着打扮要朴素大方得体,不化浓妆,首饰佩带得体,谈吐文雅、行为端庄;不准以任何借口在任何地点补课、私自办班,严禁强迫学生或介绍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以任何理由到校外兼职上课”等规定。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1)年终书面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书面汇报;
(2)年终总结时在本校职工大会上述职,接受可是成员和群众的评议;
(3)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时,学校党支部给予表扬、鼓励;对重要情况不汇报,工作失误、失察,履行职责较差和自身廉洁自律做得不好的,给予批评、教育;存在严重问题被查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如果出现严重违纪问题和乱收费问题被查实处理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责任追究”之相关责任。
教职工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亲民、爱民、为民,求实、务实、落实”的理念,带头讲正气、树形象、严纪律、抓改革、谋发展。
校支部委员会:
校长、党支部书记:
教职工:
二〇xx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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