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个人及感悟 安全生产法 心得(6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个人及感悟一
2、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3、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小小隐患易酿大祸。
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6、 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安全。
7、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8、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9、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10、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1、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余。
12、安全和效益结伴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
13、企业效益最重要,防火安全第一条。
14、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生命。
15、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16、 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技就是幸福。
17、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安全伴着幸福,安全创造财富。
18、 安全、舒适、长寿是当代人民的追求。重视安全、关心安全、为安全献力。
19、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0、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树立企业安全形象。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21、为了您全家幸福,请注意安全生产。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处处时时注意安全。
22、安全是关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的大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3、增强全民消防意思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24、火灾逃生命为先切莫贪图物和钱。
25、关注安全,平安是福。
26、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27、安全齐参加,预防靠大家。
28、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29、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30、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有关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个人及感悟二
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五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6%和5%;其中煤矿下降13%和20.5%。前5个月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和14%;10人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4.5%和16.2%。1-5月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7%和14%。
全国安全生产虽然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五月份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 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8起(其中1起为涉难30人的特别重大煤矿事故),死亡134人,比去年略有下降。但部分行业和地区较大以上事故(3人以上)上升,其中危化品、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比较明显,有10个省市上升。1-5月合计,30人以上事故发生3起,同比增加1起;煤矿10-29人的重大事故起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7%和13.3%;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火灾10-29人重大事故也有上升。这表明,3月中下旬以来一些行业和地方重特大事故反弹的势头尚未有效遏制,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和问题仍然相当突出;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是当前的中心工作和迫切任务。
为此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再次动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同志,立即行动起来,抓紧当前时机,迅速启动、重点展开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督促各类相关企业认真搞好自查自改,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和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刚才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湖南省安监局分别介绍了两省贯彻落实国办《通知》、及时启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铁锤同志简要回顾了五月份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对下一步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事故查处等工作提出了要求。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就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办《通知》精神上来
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作出的又一重要决策。针对一个时期来相继发生的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水上交通等重特大事故,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排查治理各种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在今年4月20日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华建敏国务委员再次强调指出:要狠抓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控,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作出部署,明确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内容和方法步骤。5月19日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4个文件,分别对煤矿、矿山、危化、建筑、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交通运输、农机、渔业、水利和人员密集场所,中央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专项行动能否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并取得预期的成效,思想认识是关键。各级干部特别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国办《通知》和安委办的4个《指导意见》,吃透精神,把握要领,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第一,是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重要举措。要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贯彻实施、见到实效,必须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使全国、全年的工作保持一个平稳的走势,重特大事故不反弹、不回潮,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必须通过隐患排查治理,解决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这次专项行动,是抓落实的得力措施,是深化攻坚的有效手段,也体现了第六个安全月活动“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抓好了,就会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促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第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战线为迎接党的xx大胜利召开而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xx大胜利召开创造一个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环境,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要变被动停产为主动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通过排查治理隐患,化解事故风险。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日程;把对待专项行动的思想态度和实际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
第三,是促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的有效形式。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外在表现形式。隐患多少及其程度,客观反映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以及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凡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的企业,必然表现为各种隐患四伏、险象丛生、事故接踵而至。排查治理隐患的过程,实际上也是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层次的矛盾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类要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过程。要抓住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促使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
第四,是锻炼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能力的一次很好的机会。如何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是安监系统的难题之一。一些同志在面对有主管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常常感到无处着手、综合监管乏力;一些同志对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不熟悉。这次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覆盖范围广泛,涉及各个重点行业领域,一方面工作量很大,任务十分艰巨;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提供了一个“抓手”和着力点,为我们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深入了解相关行业企业的生产安全情况提供了便利,确实是一次难得的实战演练、锻炼提高的机会。有为才能有位,实干才能得到认可。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拓宽眼界,提升素质,增强履职能力,从而逐步确立起综合监管的应有地位和权威。
总之,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关系重大、意义重要;监管监察系统任务艰巨、工作繁重。希望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和国办《通知》精神上来,统一到总局党组的要求上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高昂的战斗意志,立即投入到专项行动当中去,开动脑筋、周密安排,转变作风、抓好落实。
二、明晰工作思路,做到“四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
“四个结合”:
一是与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攻坚战和专项整治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目的一致,性质相同,都是为了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的整顿治理活动。其区别仅仅在于:攻坚战和专项整治涵盖内容比较广泛,包含了特定行业领域内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所有问题;隐患排查治理的涵盖内容比较单一,专注于解决可能导致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专项行动并非另搞一套,而是煤矿两个攻坚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组成部分,是攻坚战进入纵深阶段、专项整治不断深入的必然要求。具体工作中要注意防止相互脱节、顾此失彼,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深化攻坚、深化整治的切实有效措施,贯穿渗透在其中,共同抓好落实。
二是把企业排查治理与检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国办《通知》,这次排查治理,不仅要查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要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个人及感悟 安全生产法 心得(6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