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精选 违法警示案例心得体会(五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违规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精选一
20xx年11月11日上午,县局领导来我所督促检查二代证换发进度情况时,发现所内工作时间无人,本人上班迟到的违规事件,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事后,全所上下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本人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现向县局纪委作检讨。
一、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10日晚我因参加朋友婚宴多喝了几杯,今天上午没能早起,再加之路上转车,耽搁时间较长,所以上班迟到;在所同志因中午参加婚宴,提前离开,而我又没到,没能及时交接工作,产生了空隙,导致所内工作时间无人,造成了不良影响,给局里面抹黑。这是一种思想散慢的表现,我已深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内心留下的只有悔恨与自责。
二、对自己之所以犯错,究其原因如下:
纵观经过,本人深刻反思,深深认识到之所以会这样错误,主要是我思想上放松,放松了自我的约束,无视人民警察内部的组织纪律之规定,没有高标准、严要求来规定自己的行为。没有以一个人民警察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其次自己平时学习不够,学习态度不太端正,在局、所开会学习当中曾三番五次强调队伍的建设问题,本人也没有认真的去学习,总以为自己做得很好,没有认真的去领会会议精神,把反面教材当作故事听听,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所以工作中会出现这样不应该出的问题。虽然这起事情的发生是偶然一次,但也是必然的。如果我再不好好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不加强学习,可能会犯更大错误。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是必然的要求,派出所是一个窗口单位,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我们整个公安队伍印象的好与坏,而我们公安工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是衡量我们公安工作的标准,所以,要想做为一名好警察,首先必须要树立一个好的形象,相信通过这次的教训,我会深刻反醒自己。
三、本人在以后的工作中,保证立足本职,深刻吸取这起事件的教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决遵守《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加强组织纪律性,不放松自身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坚定共产主义思想、信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实施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严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加以体现和落实。
以上是我的检讨书,请领导接受,我保证下次不再犯类似错误,请领导看我的表现!
推荐违规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精选二
各单位:
近期,省内外高校学生宿舍连续发生火灾。如,4月3日大连某高校学生宿舍起火,疑因卷发棒未拔电源;4月9日上午10点20左右,南昌某学院学生宿舍疑因使用“热得快”,引发火灾。这两起火灾,整间宿舍的物品全被烧毁。为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从现在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理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告如下:
一、违章电器的界定
这里所指的违章用电器是指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如电冰箱、电烤箱、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器、电烫斗、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微波炉等。
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五条:“用电管理:(一)住宿学生用电实行以寝室为单位定额配给,超额自费。(二)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冰箱、电烤箱、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器、电烫斗、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微波炉等。(三)严禁增加、拆除、变更宿舍内公共电器设施;严禁私自安装插座、床头灯电线;不得在床上使用高压电器;严禁私拉网线,私自安装无线路由器等弱电设施。”
1200瓦以下的电热壶(专指:带自动断电保护装置)及800瓦以下的电吹风,不属于违章电器,但使用者在使用电热壶或电吹风时,必须做到人走断电。
二、自查
自4月9日至4月20日,为自查阶段。自查以学院为单位,所清理的违章电器由学院统一保管、封存。
三、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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