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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抗诉申请书通用 浙江省检察院抗诉电话(三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3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浙江省检察院抗诉申请书通用一

太湖横跨江苏、浙江两省,但作为风景区,最精华的部分则在无锡。游览太湖,一般都是游览位于太湖北部的无锡太湖风景区,其胜处又在鼋头渚。

太湖绝佳处在鼋头渚位于太湖之滨的充山西端,因有石渚形如鼋头伸入湖中,故称为鼋头诸。太湖,古称震泽,亦名具区、笠泽、又名五湖。面积三万六千顷,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太湖风光以雄浑清秀见长,四季景色不同,晨暮意境迥然。鼋头渚是观赏太湖风光的最佳地方,“太湖佳绝处,毕竟在鼋头”。

鼋头渚从1920xx年开始建园。先后辟有横云小筑、郑园、退庐等。游人进园先至“太湖佳绝处”牌坊,过“间津”、“利涉”门后,渐行至长春桥边。这里初春时樱花破绽怒放,排红粉白,一树树,一片片,像彩云,似晨雾,灿烂眩目。这些樱树是日本友人赠送的。

过了长春桥,从“具区胜境”牌坊左转,有荷花池,曲桥和湖心亭。“藕花深处”是夏日赏荷的好地方。“清芬屿”位于荷池中央,有小桥相通,上筑3间古式敞厅,名“诵芬堂”。曲折幽深,动中有静,景色富于变化,与浩瀚的太湖相映成趣。

登上鼋头,绕过矗立的灯塔,只见一块未经雕琢的巨石立于绿树丛中。正面刻有“鼋头渚”三字,为秦敦世所写。游人到此,纷纷摄影留念。反面“鼋渚春涛”囚字为清末唐陀手笔。站在此间,面向太湖,即可见似神龟漂游的3个小岛,即为”三山”。三山,亦称笔架山,由西鸭、大矶和小矶3个湖岛组成。距鼋头渚2.6公里,面积12公顷,最高处49.8米。

山上筑有环山公路,又有石桥使三山联成一体。山上边植松、竹、枫、樟及批把,红橘等。还散养了猴群,更增添了野趣。近年来,三山已成为一座令人神往的大湖仙岛。最佳的游览线路为:牌坊影壁——洞天福地——会仙桥——月老祠和鸳鸯亭——天都仙府——天门、摘星亭——天街——灵霄宫——太乙天坛。沿着环岛幽径散步漫游,微风拂面、赏日出、观日落、宛如身入仙境。

离开“鼋渚春涛”巨石,不远处即可见一八角形的“涵虚亭”,亭下崖石上刻有“明高忠宪公濯足处”字样。再放眼望去,沿湖的峭壁上刻有“包孕吴越”、“横云”的摩崖题字。湖上薄雾迷蒙时,“横云”二字点出了鼋头渚一带风景的特色。循山路而上,有一座仿宋明的古式建筑“澄澜堂”,建于1931年。中堂书有“天然画图”额,两旁槛联”山横马迹,渚峙鼋头,尽纳湖光开绿野;雨卷珠帘,云拂画栋。

此间风景胜洪都”,意即在澄澜堂看太湖,比在南昌滕王阁看鄱阳湖还要美。离此循山向左,可登飞云阁,劲松楼。一路直上。则可到广福寺,万方楼,万浪桥一带。如从七十二峰山馆、小南海,陶朱阁则可到达鹿顶山的最高处光明顶,俗称“海龟之背”。山顶舒天阁巍峨耸峙,登阁远眺,可鸟瞰整个太湖山水。“鹿顶朝晖”,一轮红日,喷薄而出,天上彩霞万道,给群山披上金色,给湖水撒下一片金点,十分壮观。

鼋头渚公园是一个以天然山水为主,人工修饰为辅的园林。当游人进入公园的大门,看到的是花木、庭园,根本见不到太湖的影子。只有当你在庭园内走出一段路,登上一个高阶,那浩瀚壮阔的太湖,一下子展现在你的眼前,使你感心胸开阔。这就是采用我国园林艺术的“欲露先藏”的手法。

鼋头渚公园花木扶疏,郁郁葱葱;湖岸怪石嶙峋,曲折多变;在绿树丛中,又有长春桥、澄澜堂、飞云阁、劲松楼、万浪桥、万方楼、光福寺、陶朱阁、光明亭等园林建筑,点缀其间,整个公园景色秀丽多姿。

蠡园在蠡湖畔。蠡湖是太湖的一部分,又名五里湖。蠡园的布局,一部分以太湖石堆放的假山为主;另一部分以湖边的千步长廊、沿湖长堤为主。 千部长廊一边紧靠碧波荡漾的蠡湖,一边是砌有不同团案的89扇花窗的长墙,墙壁上还嵌着一些珍贵的石刻。

蠡湖、蠡园皆因著名历史人物范蠡而得名。传说越国大夫范蠡助越灭吴后,曾与西施泛舟在五里湖上。后人为纪念此事,把五里湖改名为蠡湖。

2023年浙江省检察院抗诉申请书通用二

各位游客,现在我们来到的是书法圣地——兰亭。

兰亭位于绍兴城西南13公里处兰渚山下,占地面积30715平方米。这一带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是山阴路上的风景佳丽之处。

早在1600多年前就是游览胜地。每当阳春三月春暖花开之时,文人墨客常来这里游览聚会。东晋永和九年(公元353年)农历三月初三,书圣王羲之邀请当时的文人学士孙绰、谢安等四十一人来兰亭修禊雅集,曲水流觞,写下了著名的《兰亭集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从此兰亭的名声倍增,成为书法圣地好江南的著名园林,吸引着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书法家好书法爱好者。现在的兰亭是清康熙年间根据明代嘉靖年间旧址重建的。1980年时又加以全面修复。现在的兰亭,融秀美的山水风光,雅致的园林景观,独享的书坛盛名,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于一体,以“景幽、事雅、文妙、书绝”四大特色而享誉海内外,是中国一外重要的名胜古迹,名列中国四大名亭之一。其内涵可以用“一序”、“三碑”、“十一景”来概况:“一序”即《兰亭序》;“三碑”即鹅池碑、兰亭碑、御碑;“十一景”即鹅池、小兰亭、曲水流觞、流觞亭、御碑亭、临池十八缸、王右军祠、书法博物馆、古驿亭、之镇、乐池。

来到兰亭,不妨让我来介绍一下王羲之。

王羲之生于公元320xx年,山东琅琊人,卒于公元361年,葬于嵊县(今嵊州市)金庭,享年59岁。王羲之出生于书法世家,从小得到前辈书法家的指导。幼年时曾向他的姨妈,著名女书法家卫夫人学习书法。后来他博采众长,自辟蹊径,创造出研美流畅的新体。人们赞誉他的书法“如天上的浮云,如受惊的神龙”。]

[各位,兰亭的第一部分是鹅池。王羲之爱好养鹅人所共知,故兰亭有鹅池一景以纪念这位大书法家。据说,山阴地方一位老道,想求王羲之写一本“黄庭经”,他知道王羲之喜欢白鹅,于是就特地养了一群逗人喜爱的白鹅,王羲之路过,见白鹅羽毛白净,形态优美,不由得驻足不前,进而要求买鹅,道士说:“钱我不要,只要你写本《黄庭经》”。羲之欣然答应,笔走龙蛇,不过半日,经成搁笔,道士已把群鹅用笼子装好。这就是“书成换白鹅”的故事。 进大门,穿过修竹小径和淙淙小溪,迎面出现一座三角形碑亭,碑上刻着两个大字:“鹅池”。这是兰亭中有关王羲之的第一块碑石。相传王羲之当年在绍兴做官,一天正当他兴致勃勃书写“鹅池”时,刚写完“鹅”字,皇帝圣旨送到,王羲之只好搁笔下跪接旨。他的儿子王献之顺手提笔一挥,续写了一个“池”字。大家看这两个字,“鹅”瘦“池”肥。这块碑成为书法史上著名的“父子碑”。]

[过鹅池三折石桥,便是小兰亭。亭内有石碑一方。上刻“兰亭”二字,为清康熙皇帝的手书,此碑字经无数游览者抚摸而稍平,因此这块碑被称为“军民碑”。文革动乱时期兰亭遭到了破坏,此碑被砸成三截。虽经修补,仍可见破损痕迹,其中“兰”字缺尾,“亭”字缺头,但古韵犹存。兰亭不是一个亭子,而是一个地名,相传春秋时期越王勾践曾在此种过兰草,汉代又设过驿亭,兰亭的名城由此而来。全世界共有7个兰亭,分别在北京、宁波、中国台湾、日本等地,但真正的兰亭在我们绍兴。]

[“曲水流觞”是兰亭非常著名的景点。流觞亭前,一条“之”字形的曲水,中间有一块木化石,上面刻着“曲水流觞”4个字。显现了王羲之《兰亭集序》所描绘的景象“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它包涵了一段非常著名的典故:东晋永和九年,农历的三月初三,王羲之邀请了共41位名人雅士在兰亭雅集修禊,他们在酒杯里倒上酒让它从曲水上游缓缓漂下来,如果漂到谁面前停住了,谁就要饮酒作诗,作不出的则要罚酒三觥,一觥相当于现在半斤。活动中共有11个人各作诗两首,15个人各作诗1首,16个人因没有作出诗而罚了酒,总共成诗37首,汇集成册称之为《兰亭集》,推荐主人王羲之为之作序,王羲之欣然答应,趁着酒兴,用鼠须笔和蚕茧纸一气呵成《兰亭集序》,后人称为“天下第一行书”。每年很多文人墨客都喜欢来这里仿效王羲之,兰亭雅集,饮酒赋诗。每年书法节都要在此举行曲水流觞的雅集盛会。 [流觞亭是纪念流觞曲水场所,是兰亭主要建筑之一,建于清代。亭的周围木雕长窗,外面走廊环绕,古色古香。亭内墙上挂着一副“流觞曲水图”,生动地再现了当年王羲之等人修禊雅集的情景,有的低头沉吟,有的举杯畅饮,有的醉态毕露,令人叫绝。此图是明末清初一位画家的扇面画作,这是按原件复制的。后面的《兰亭后序》是当年孙绰所作,清同治年间山阴县知事杨恩树所书。]

[流觞亭的东面是右军祠,它的结构非常巧妙。周围环水,水上建堂,堂中有廊,廊旁有池,池中有亭,亭旁连桥。在房子里面可以看到天地日月星五景,还可以目睹唐宋元明清之书。墨池两侧的回廊壁上嵌有后人题写的石刻多方,大多是历代书家临摹《兰亭集序》的各种版本和手迹。中间的池为墨池,它的出典是“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一语。上面的亭子称“墨华亭”。两侧的回廊是书法家好书法爱好者举行书艺交流的场所。1987年盛大的中日兰亭书会的书艺交流就在这里举行。

右军祠的正厅端挂着王羲之的肖像。(这是当代画家浙江美术学院宋宗元副院长的杰作)两旁的楹联是沙孟海先生所书:“毕生寄迹在山水,列坐放言无古今”,充分表达了王羲之无意仕途,悠游山水的性格。厅内陈列着唐宋元明清书法家临摹的各种版本的《兰亭集序》,其中唐代冯承素的神龙本为临摹本中最真。

讲到《兰亭集序》,大家一定想目睹一下王羲之的真迹,但十分遗憾,难以如愿。当年王羲之《兰亭集序》作为王家的传家之宝,一代代往下传,到王羲之的第七代子孙智永,他出家当了和尚,便把《兰亭集序》传给了他的弟子辩才。辩才如获至宝,将它藏在梁间暗槛中。这时已是唐太宗时代,唐太宗酷爱王羲之的书法,得知《兰亭集序》在辩才的手中,便命萧翼设计谋取真迹。

萧翼扮成一个穷书生,带着二王的一些杂贴拜访辩才,同他交了朋友。二人经常饮酒赋诗,评论二王书画,在酒酣耳热之时,辩才终于透露了他藏有《兰亭集序》的真本。萧翼使辩才视他为“好友”而失去警觉,将《兰亭序集》的真迹置于桌案之上不再放回梁间暗槛。一天萧翼知道辩才外出,便潜入僧房,盗走了《兰亭集序》真迹。

萧翼偷走《兰亭集序》真迹后,来到地方官处,命令他传辩才面叩朝廷御史。辩才到后,萧翼对他说,他奉圣旨来取《兰亭集序》,现在已经到手,特唤他来告别。辩才听后,气昏在地,惊悸痛惜而死。

唐太宗得到王羲之真迹,命人摹刻翻拓,赐给他的皇子近臣。到临终时还留下遗诏,要把《兰亭集序》作为陪葬品,埋入昭陵。从此人们就再也看不到《兰亭集序》的真迹,但大家还是可以从各种临摹的本子上欣赏到王羲之精美绝伦的书法艺术的。]

各位,现在我们来到右军祠后面的“御碑亭”。御碑亭为八角双重檐,原为木结构建筑,50年代倒塌,1983年重建,亭高12.5米。亭内御碑高6.8米,宽2.6米,碑厚20公分,重1.8万公斤,为我国最大的古碑之一。碑的正面是康熙皇帝手书的《兰亭集序》的全文,洒脱酣畅。碑阴为乾隆皇帝游兰亭时写的七律一首《兰亭即事》。祖孙二位皇帝的作品刻于同一石碑,人称“祖孙碑”,国内绝无仅有,可以说是国宝。“父子碑”、“君民碑”、“祖孙碑”人称“兰亭三绝”。

各位游客,下面我们再去参观兰亭书法博物馆。1988年竣工的兰亭书法博物馆坐落在御碑亭的西南,占地10亩。过溪流就是书法博物馆,环境十分幽静,真像是世外桃园。博物馆是展示我国书法的悠久历史和陈列古今中外著名作品的地方,同时也可举行书艺交流。

为了满足国内外书法家表达对兰亭和王羲之的敬意,有关部门已规划在这里新建碑廊,现已有沙孟海、启功等书法大师好日本西宫市、日本天溪会先后立了碑,大家可以从中领略到中外书法家的艺术风采。

临池十八缸是兰亭的一个参与性景点,由十八缸、习字坪、太字碑组成。景点根据王献之十八缸临池学书,王羲之点大成太这一典故而来。相传王献之练了三缸水后就不想练了,认为已经写得很不错有些骄傲,有一次他写了一些字拿去给父亲看,王羲之看后觉得写得还不好,特别是其中的一个“大”字,上紧下松,一撇一捺结构太松,于是随手点了一点,变成了“太”字,说“拿给你母亲去看吧”。王羲之夫人看了后,说:“吾儿练了三缸水,唯有一点像羲之。”王献之听后非常惭愧,知道自己的差距,于是刻苦练习书法,练完了十八缸水,长大后也成为著名的书法家。兰亭的介绍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3年浙江省检察院抗诉申请书通用三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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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执业机构(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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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13.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15.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适用于客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经常性法律咨询服务;若客户需要委托律师进行代理活动,尚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2.签约之前,客户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咨询。

3.本合同书所列条款由浙江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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