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仲裁公开课心得体会精选 仲裁培训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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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国际仲裁公开课心得体会精选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 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 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 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 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
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 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 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 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方告知理由。
推荐国际仲裁公开课心得体会精选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人员派遣
1.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2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2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种,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准备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
第四条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尽可能安排最短路线,以缩短路途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25。
4.根据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增长____%。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资/200小时)_________加班小时数_________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第六条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选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第七条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11个月零____天后,应享受____天的回国探亲假,由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机场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八条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第九条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社会_____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选办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_____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第十三条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的________国货币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国货币在现场支付。
4.美元与________国货币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1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住房和办公用房
(1)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
(2)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2人1间;
(3)其他工人每人约4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12人。
2.住房内包括空调、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第十五条人员转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甲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第十七条争议及_____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按(____)项_____: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
(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_____机构按照其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八条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帐目清后终止。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见证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推荐国际仲裁公开课心得体会精选三
正文:
国际劳务合同(工程施工)
国际劳务合同(工程施工)
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_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11个月零10天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构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十一)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十二)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十三)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元与20%_________国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在现场支付。
4._________元与_________国_________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十四)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
(2)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两人一间;
(3)其他工人每人约4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12人。
2.住房内包括空调和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十五)人员替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_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费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应由乙方负担。
(十六)不可抗拒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十七)争议及仲裁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机构裁决。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有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未付帐目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充,经双方同意的补充条款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国际劳务合同(工程施工)
国际劳务合同(工程施工)
推荐国际仲裁公开课心得体会精选四
第1条?概述
1.1?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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