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治思想发言材料范文范本 公安民警法治思想研讨(八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安法治思想发言材料范文范本一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增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0-年累计发放管材4.1万余米,改造提升农村供水工程49处,改善供水人口8312人(其中贫困户65户、贫困人口231人)。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对单位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组织召开8次案审会议,研究处理水事违法案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宝兴县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水行政处罚会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业务股(室)具体抓,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了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会前学法作为一项学习制度,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会、支部会、职工会学习内容,全年累计组织会前学习12次,使学法用法常态化。组织全局干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5年)》、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依法治国(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学习领会《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水利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规,制定完善《20-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组织开展12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点、“三会一课”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纲领性条例,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依托“川观新闻”“学习强国”等app,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党史知识竞赛答题。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治建设环境。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水利法制宣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我局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组织党组会、支部会、全局职工会强化学习。开展20-年河长制“七进”宣传进党校及基层河长培训活动,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依法行政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和“依法治理宣传”等平台和载体,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提高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营造良好法治建设环境。
(四)履职守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水利职能职责,加大对各电站水库、河道、堤防、供水站等设施的日常巡查力度,对乱挖、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深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配合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砂石资源、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通过系列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水利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了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省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整个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通过对我局近年水行政执法卷宗自查,在近年办理的水事违法案件中,均按照程序执法。截至12月底,我局共开展河道巡查120余次,其中组织联合执法、检查行动5次,共出动巡查人员360余人次,执法车辆120余辆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限期改正通知书16份;查处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1起,罚款4万元;查处阻碍河道行洪案件2起,罚款4万元;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起,罚款1.2万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4起,结案3起,罚款19.3881万元。
(五)强化信息公开,加强行政监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审批工作,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向社会更新公布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目前,我县水利部门执法事项清单共计10类,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职权4项;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三是及时公示水事违法案件信息,按照信息公开原则,及时公开了今年办理的8起水事违法案件信息。
(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是完善了《宝兴县水利局党政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源头防范,规范决策运行;二是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成立了宝兴县水利局行政案件审查委员会,每件行政案件都由案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下达处罚决定;三是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集体评议制度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开展调研。截至20-年12月,我局已累计召开26次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
(七)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宝兴县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河道巡查工作方案》等机制和方案,并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了《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相关制度》,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八)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农村饮水安全屏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仔细辨别核实网络信息,坚决抵制谣言散布。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加大水源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工程值班工作,保证供水安全。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水行政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观念虽然得到一定提升,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现象,部分企业、群众意识不足、观念不强,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
二是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存在人员短缺、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兼职工作人员普遍承担着其他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
三是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水行政执法手段较为单一和落后,行使强制手段难度较大,加之管理相对人成分复杂、素质偏低,水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执法人员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拒不配合,给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同时,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工具等执法设备欠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在行政审批范畴内改革事项较多,除了审批制度自身的优化完善外,其他很多改革事项都涉及行政审批内容,难免会带来改革内容重叠、或标准和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也给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造成一定的困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水利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推进我县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组织党组会、党支部会、全局职工会强化学习;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查漏补缺,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导向,形成工作合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结合各项普法活动,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做好水事违法案件的公示。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扎实开展水政监察执法工作。以河湖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按照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边界水事活动特别是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审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改革意见,及时承接上级水利水行政主管部门精简下放事项,扎实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服务指南和审批流程,稳步推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等改革措施实施,提高水行政审批效能。
公安法治思想发言材料范文范本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县局从2015年5月初至12月底,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有错必改、违法必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整改隐患刚性问责,破解难题服务决策,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指示,组织对今年以来全县所有警情进行梳理排查,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倒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坚决整治推诿塞责、有警不接、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增强依法打击犯罪能力,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高全县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重点查纠整改以下突出问题:
(一)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不按规定处警受案,符合立案条件而未及时依法立案、不破不立,虚假立案、拆分案件、升格降格立案等;
(二)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隐案、瞒案;
(三)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越权管辖、违规立案、借助刑事立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四)立案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送达、书面通知、复议复核等法定程序,违规使用立案、管辖、回避、侦查取证等法律文书;
(五)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违规撤销案件,以刑事和解代替结案、违规中止侦查;
(六)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不够,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不应当立案意见不认真回复执行;
(七)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四、实施步骤
县局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有序推进专项治理,立足自查自纠,强化领导责任,全程督导检查,主动接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县局制定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局属各相关警种部门制定条线治理方案。各单位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发动全警参与,加强立案业务培训,细化具体工作方案,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机构、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支持。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7月底)。全县公安机关各单位各警种部门结合实际,全面梳理现行不利于如实立案的考评项目指标,对不科学、不合理的指标予以调整,使考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机制上推动依法如实立案。集中力量组织对今年前4个月刑事警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各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紧紧抓住基层派出所和治安、经侦、刑侦等重点警种,通过调阅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法,摸清警情及立案的底数,主动发现自行查纠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
公安法治思想发言材料范文范本 公安民警法治思想研讨(八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