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政党心得体会范文 从严治党心得(四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从严政党心得体会范文一
根据安排,今天我就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与大家谈一谈我的认识,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同时也是对部门对大家的工作要求。2022年是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推进法院工作上档升级的关键之年,做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法院事业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意义重大。今年我院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创新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司法腐败,全面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为司法权廉洁公正高效运行提供纪律保障。结合我院具体的实际,与大家讲六个方面内容。
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全党服从中央是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x要经常性组织干警x等党规党纪,提升干警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要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规矩的监督检查。纪检组监察室至少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和督查,要着重检查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法院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否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严守政治纪律的高度自觉。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我们的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通过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树立起鲜明的政治导向,营造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个单位政治生态的优劣,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单位党组织是否真管,是否真严,是否真正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承担起两个责任。要定责履责,确保责任到位不挂空挡。要把主体责任落实作为监督跟踪的重要内容,党组要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定期分析形势、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日常管理监督、教育谈话等活动。要考责评责,让奖惩效能得到发挥。分管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要结合绩效考核工作,凡干警被日常督察发现违纪行为的,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在评优评先中实施一票否决。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层层进行问责。
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守党的信仰,忠诚维护核心,自觉向核心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特别是党组成员要做维护政治生态的第一责任人,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做好表率。
二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党组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要加强监督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要全面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种种新表现,坚决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对不收手、不制止等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一律从严查处。要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经常抓、抓经常,向社会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四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巩固反腐败高压态势。要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实际效果。要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五是要认真研究司法责任制下廉政风险的新情况,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要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厘清廉政风险点,提高监督效果。要多措并举,建立定期交流和不定期旁听、列席机制,完善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制度,防范独任法官和合议庭廉政风险。要充分发挥法院巡查、监察、政工、审判管理、支部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六是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时刻保持公仆本色,厚植党员干部“厚德”之风,建设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人民法院队伍。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铸牢理想信念,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增强政治定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要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规党纪运用能力,全面抓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借这次廉政党课,与大家也作一次廉政提醒谈话,提三个方面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理论。近年来,我们党员干部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比如思想观念陈旧,廉政意识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思想不端正,工作不踏实,缺乏解决矛盾的能力,有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甚至于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理论,重视作风转变,提高政治素质,坚定思想理念,强化廉政意识,各方面要廉洁自律,一要干事,二要干净,既要勤又要廉,否则,就无以立身,就栽跟头,就经不起考验,树不好形象。
二是求真务实,转变作风,干净履职。求真务实是我党的优良作风,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求,工作上务求办实事,求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要结合自身的特点,讲求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要紧密联系实际,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克服与党的先进性不相适应的地方,我们要努力学习,开动脑筋,既要学得多,更要懂得多,既不能缺铁,又不能缺钙,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寻求新方法,做扎实有效的工作,特别是对上级组织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更要立说立行,不能有丝毫的怠慢,更要按时、按质、按量去完成,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这就要我们时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这点权力,在大事上要泾渭分明,小事上要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不能做,哪些东西能拿不能拿,哪些饭能吃不能吃,在自己的头脑里要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清白从政,踏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是要艰苦奋斗,关心工作,警钟长鸣,永葆本色。作为一名党员,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永葆党员的政治本色,并自觉付诸实际行动,牢牢把握和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时刻要有一颗为民服务和着想的心,不能有一点私心杂念,要自觉接受上级组织领导和基层组织及群众的监督,他们的监督是一面镜子,要经常照一照,经常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常听逆耳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要把群众满意作为辬杆尺度,认真解决群众最盼、最急的事,要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实利,在平时的实际工作中要务实、清廉,更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时刻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要珍惜自己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亲友带来痛苦,给领导带来麻烦,给法院带来不光彩。
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深刻地理解和准确把握怎样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我们要坚持理论武装,坚持勤奋学习,坚持党的宗旨,勤奋工作,兢兢业业,身体力行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对于从严政党心得体会范文二
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月4日,县委又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表率。
廉政建设自古以来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历朝历代君王都相当重视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也是我党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无疑给廉政建设注入了一支强心剂。
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应了时代发展,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新思潮、新观念、新知识不断冲撞着每一个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时时在入侵领导干部的头脑,出现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等腐朽思想,也就出现了诸如成克杰、陈良宇、黄瑶、段义和等等一批社会主义大厦建设中的蛀虫。新年伊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廉洁从政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发展的有力信号。
《廉政准则》,不仅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的“紧箍咒”,更是“安全网”。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毕竟不是正式的准则,缺乏刚性;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只要一道道“咒语”不断念下去,必然会产生威慑、警示作用,从而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达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目的。
另一方面,给党员领导干部系上了一道道“安全网”。《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根带电的“高压线”,《廉政准则》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危险”与“安全”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网”。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廉政准则》实质就是制约权力,出发点在于爱护干部。《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纵观全文,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就是要着力解决六个问题。
第一,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和职务也必然带来一定的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公众意见集中的问题之一,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影响,对每个领导干部都是重要考验。对此,《廉政准则》有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定呢?
《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规定: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这两条分别就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第二,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怎样理解《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以谋私利问题提出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肩负重要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不但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公务员法》,还要带头遵守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的特殊规定。
《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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