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 药品合作协议(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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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一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托运明细》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
2、甲方填写《托运明细》交乙方之后,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当日后一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如延时提货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承运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3、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提供的药品价值票据为准。
4、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10摄氏度的温度。 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价值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5、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
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除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力量外,每延期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由于运输原因而造成收货单位拒收的货物,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费发票与送货回单(出库跟踪记录复核表,第一
联)交予甲方,在甲方核对客户签章并确认有效后,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后的第二个自然月内付款(例:1月1日-31日发生之业务于2月30日前付款)。
10、为确保运输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
甲方承诺,向乙方以电汇或支票形式支付运输发票的对应费用。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11、本合同自 20xx 年06月01日至 20xx 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缝章。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
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
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
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
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
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
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
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
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
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
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
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
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三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等的评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送药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药品及其他的运输配送工作。
二、价格:
三、付款期限及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运输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并审核无误后,于3日内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付清货运费。
四、保证金:为确保运送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所运送的药品符合国家法规,承担因违法经营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保证所运送的药品安全,并向乙方说明易损药品、特殊药品、冷藏药品情况,提醒乙方注意特殊易碎货物的运输。
3、甲方负责向乙方交接拟运送货物的品种、数量,提供随货同行的药品检验报告单、销售清单(一式两栏)
4、甲方负责与乙方共同查检货物外包装,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5、甲方将在紧俏药品外包装上张贴黄色警示标志,提醒乙方谨慎运送。
6、甲方负责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运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或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快递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延后承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2、乙方负责提货时,与甲方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 为准。
4、乙方负责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装车、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
4.1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4.2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8摄氏度的温度。
4.3凡甲方委托运输的液体注射剂产品,乙方必须保证运输全程温度控制在5-20摄氏度之间。
5、乙方负责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销售清单(随货同行)
6、乙方负责在药品送达客户后,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索取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销售清单(其中销售清单一栏留给购货单位,一栏经客户签收后带回),并在送达货物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回单交回甲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运输,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法规进行运输,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式将客户签收凭证带回。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协议运输价格结算。
9、甲方委托运送货物中,有部分为医院紧缺、供应紧张的紧俏药品。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对于这部分紧俏药品,乙方在此承诺严格做到零破损送货。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2、甲方未向乙方交待需特殊运输的品种,出现的运输损失由甲方承担,并需照常支付乙方运费。3、因乙方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灭失等,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保留向乙方进行损失追偿的权利。
4、乙方未能履行前述五(二)9项的承诺,出现紧俏药品破损的,应按照破损药品货值10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经出现紧俏药品运输破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5、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承运资格。
6、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违反国家相关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且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触及法规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到期前三个月,由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十、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四
为确保分析检查阶段活动取得实效,按照《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实施意见》要求,我局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谈心、走访、调研、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排查,深入分析制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现将分析检查报告如下:
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监管方向明确,监管思路清晰,监管成效显著。二是全力推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药品市场秩序日趋好转,假劣药品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三是积极开展集中教育,进一步解决“为谁监管”和“怎样监管”的根本问题,监管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四是积极推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构建药品安全工作新格局。五是全面推进监管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实现零发案。六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行政业务用房建设稳步实施,执法装备不断更新,从根本上改善了工作条件,增强了食品药品监管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
几年来,在各种困难的考验和挑战面前,局班子沉着应对,带领干部职工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端正指导思想,堵塞监管漏洞,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严格队伍管理,监管力度、整治成果、社会影响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进步。实践证明,我们的队伍是能打硬仗、经得起考验的队伍,是能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神圣职责的队伍。
由当前情况看,我们认为在思想和工作上仍有六个方面有待继续提高:
一是如何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统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维理念和思想观念与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监管理念的要求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缺乏创新,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监管理念的意识不强,队伍精神状态不够饱满,热情不是很高。对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定位的认识不足,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新需求、新期待的认识有待提高,对“为谁监管、怎样监管”问题的认识须进一步深化。
二是如何全面贯彻落实《纲要》,结合部门职能保增长、保安全、保民生。工作思路和措施存在有未能充分适应科学发展观和《纲要》的情况,未能充分理解和运用科学发展观,未能主动将科学监管理念与实际工作融会贯通。重监督、轻服务,偏重于查处违法行为,忽略对企业改进自身问题的帮助。工作方法未能完全做到统筹兼顾,工作措施与惠阳实际仍有距离。
三是如何完善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适应。片面强调专项检查,忽略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缺乏长效机制。机械式完成工作任务,或因循守旧,或照抄照搬,忽视技术机构建设,快检水平较低,监管能力和水平难以适应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形势需要。
四是如何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运作机制。通过几年的制度建设,机关运作虽形成了以制度管事管理人的运作模式,但仍存在有个别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充分执行的情形,比如办公用品采买、验收制度。机关行政运转相对混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工作效率。对现行的行政管理机制总结不够,反思不深,没有及时根据形势变化和需求对管理制度和办法加以修订完善,管理工作缺乏科学严密的制度保障。
五是如何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存在重业务工作、轻作风建设,作风建设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偏重于抓业务工作,较为忽视干部的作风建设,时有工作不负责任的情形,时有“懒、散、拖、浮”现象。领导干部较少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的不够,形式主义、享乐主义仍不同形式存在,领导干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布置的工作任务多,督促执行的力度不够。此外,政府机构改革等因素,造成了部分职工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出路过多思考,工作上有观望懈怠情绪。
六是如何进一步塑造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整体形象自成立以来,由于部门年轻、宣传不足等原因,社会各界误解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的情况时有发生,或是望“名”断义地认为食品安全的执法是我们的职责,或是想当然地认为凡跟药品有关的行为(如药品价格问题)都属于我们监管,致使对我们的工作存在有不少误解。
(一)思想解放不够,理论学习不够,观念转变不够,认识不够到位。理论和业务学习重视不够,与时俱进的精神不强,未能充分把握理论体系、“融会贯通”地以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存在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工作缺乏改革创新意识,习惯于按部就班,不敢否定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原有事物人。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缺乏主动性、针对性,无新措施、新办
法,工作局面得不到突破。缺乏调动队伍积极性的科学竞争激励机制,致使部分人员没有从小富即安、小发展即满足的观念中解放出来,没有从凡事依靠领导解决的观念中解放出来。认为机关工作人员少,领导班子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忽略开展思想教育的重要性,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之间沟通少。受多样化的价值观、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社会变革等引发的深层次矛盾影响,党性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出现思想空虚、不思进取的现象。忽略和放松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对党员特别是对领导班子的意识教育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联系实际不够,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党性意识和正确的理想信念不够牢固。
(二)危机意识不够,缺乏科学发展的能力。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我局这些年来,一直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队伍建设水平滞后和人员素质水平的影响,大部分干部职工缺少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不够,进取意识不强,对自己和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未来没有预期规划,对今后的发展没有明确目标,精神动力不足,精力投入不足,缺少必要的奉献精神。
(三)没有走出一条科学发展和科学监管的路子,缺乏统筹兼顾的意识。近几年来,我局在工作规划、工作部署上缺少整体思路,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够到位,靠惯性推进工作,目标不明确。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工作做得不深入,领导干部自身素质有时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作研讨、交流不够,领导班子缺乏统筹兼顾的意识。业务学习不够刻苦,或是以“工作忙,没时间”为由放松学习,或是凭经验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事实证明,科学发展适应当前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适应新形势下药械市场的监管需要,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就食品药品监管来说,实现科学发展,即树立“求科学监管之真,务依法行政之实”的理念,端正指导思想,明确“为什么监管,为谁监管、怎样监管”,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利观、利益观,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结合我区的实际,我们认为今后的工作要围绕一个中心(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两个环境(监管工作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抓好三项建设(城乡居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建设)、提高五个水平(食品安全水平、药品安全水平、依法行政水平、政风行风建设水平、食品医药经济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
第一,科学发展,着力保障《纲要》的全面贯彻和实施。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完成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和考核指标,提升队伍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工作作风。二是围绕《纲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帮扶食品医药企业保增长、保安全,保障市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核心,大胆改革和创新监管机制。三是制订和出台《促进惠阳食品医药产业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和《打造服务型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实施意见》。
第二,创新机制,着力保障“三品一械”监管工作安全。一是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内部应急处置程序并建立工作台帐。二是建立和完善业务受理“一站式”服务机制,设立相对独立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业务受理服务处,一站式受理行政业务和发放相关结果,制定和出台《业务受理内部流转程序》和《首问责任制》。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受理、监督管理程序,制定和出台《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办法和程序》。四是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和出台《行政处罚管理办法》。五是建立案件投诉举报及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和出台《案件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和程序》,建立系统的工作台帐。六是建立大稽查、大业务相互配合工作机制,将日常检查、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七是逐步构建惠阳区城乡居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八是先行先试,探索和改革零售药店合理布局行政许可的试点工作,积极帮扶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九是做好药店换证和gsp认证高峰期到来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十是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第三,转变作风,着力保障队伍建设有效和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管理机制,制定和出台《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和《公休假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和完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全局全员量化考核,并与年终奖金挂钩。三是对工作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览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督查督办考核工作机制,由局党组书记负责,随机成立临时督查组,对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五是加强财务工作管理,建立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财务管理新机制。六是建立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维修、统一调配、统一保管。七是加强资产管理。八是加强接待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专人负责接待工作。九是建立节约型机关,努力实现“一压缩、四减半、五个零增长”的目标。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造就精干高素质的监管队伍是践行科学监管的重要基础。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一是切实加强班子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班子谋监管发展的共识、领监管工作的思路、保食品药品安全的措施,为惠阳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把正舵、领好航。
二是切实加强班子的组织建设。坚持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问题。坚持科学决策,对食品药品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充分论证、科学评估;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做出的决策真正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人民的愿望。
三是切实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作风,围绕影响和制约科学监管的问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办法,确保监管思路、监管措施、工作部署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人民群众利益。
四是切实加强班子的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班子全体成员要严以律己,严守法纪,积极表率;要教育好、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既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又带好队伍。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的观念审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任务,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统筹兼顾,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监管资源,以科学监管推动科学发展,大力推动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最新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针对双方连续性药品购销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双方认真参照《___________年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竞价限价采购公告》文件内容及执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二证一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委托销售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到当地药监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乙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和被药监部门罚款,乙方必须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药品进购计划供货。非基本药物保证在收到甲方药品进购计划后的7天内供货,如不能供货品种需提前通知甲方;基本药物必须在所需时限内供货,如有不能供货品种,乙方将受到此批供货金额的_____%的处罚。
3、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__________元以上的和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_____以下,_____个月中同一品种数量在5以上的,所折合金额在付款中扣出。
4、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前3-6个月前通知供货方,没有给予换货冲单的品种,在该药品有效期前10天,甲方自行做冲单处理,金额从付款中扣除。
5、乙方须适时向甲方提供质量、价格等药品来源的合法性等信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的安全。
6、甲方在验收药品时,与实物不符的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后,多的退回乙方,少的甲方直接按收到实物入库。
二、甲方责任
1、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在进购药品时尽可能的进购中标药品。
2、甲方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向乙方提供药品计划,明确品名、规格、数量、厂家等。
三、交货方式
由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所在地或托运到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价格
基本药物品种和非基本药物品种均按20_年省标执行价格。非中标药品以现行药品流通最低价格给医院供货。
五、结算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按季度根据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从打入货款中扣减。
六、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为叁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疑议,此合同期限顺延。如有政策性采购变动则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主管局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 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的药品:品名 规格 厂家 单位 单价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药品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药品,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4、质量标准:
①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5、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72小时内
②、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③、合同执行地:甲方所在地
6、验收
①、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根据本院临床实际需要,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④、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2日内验收
7、付款方式:
①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2日内发货,同时出据合法税票并做到货票同行。
②货款在2万元以内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货款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以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8、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5‰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④、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做临床和给医务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9、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
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2019年 11 月 1 日至 2019年 10 月 31 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最新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七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托运明细》,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
3、甲方须保证药品包装完整,符合运输包装规定,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应提供加盖公司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提货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供甲方备案。
5、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6、乙方应使用封闭式运输工具运输药品。
7、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要求常温或阴凉保存的药品,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应分别保持30℃或20℃以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8、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安全地将药品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10、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台风;走私药品等非法药品。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11条标准结算。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八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______________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_______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______________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______________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最新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九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或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快递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廷后承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2、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臵于阳光下暴晒;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10摄氏度的温度。凡甲方委托运输的液体注射剂产品,乙方必须保证运输全程温度控制在5-20摄氏度之间。
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灭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5、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药品销售清单必须随货同行。
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此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一联交回甲方。
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7条标准结算。
9、甲方委托运输货物中,有部分为医院紧缺、供应紧张的紧俏药品。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对于这部分紧俏药品,乙方在此承诺严格做到零破损送货。
甲方将在紧俏药品外包装上张贴黄色警示标志,提醒乙方谨慎运输。凡乙方未能履行前述承诺,出现破损的,应按照破损药品货值10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经出现紧俏药品运输破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10、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费发票与送货回单,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底或次月初付款。为确保运输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甲方对乙方运输员可以视情况进行药品运输知识的培训。
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现金比例不低于50%(包括电汇等形式支付的现金)。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1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
药品合伙协议书汇总 药品合作协议(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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