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化妆心得体会简短 美容化妆心得体会简短范文(六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美容化妆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 基本情况
截至xx年5月,我县无保健食品专营单位,有兼营单位85
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65家、超市及其他门店xx年**州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二)化妆品。
1. 重点调研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以及建立健全并执行验收、索证索票制度的情况。
2. 以化妆品专营单位、美容机构为重点,加强对美白、祛斑、祛痘以及防晒类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合法情况的调研检查。
3. 以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调研检查是否有使用“三无”化妆品、过期化妆品、违法添加化妆品以及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目前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监管依据不充分,致使监管措施不力。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保健食品监管后续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甚至《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现有的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也早已无法满足新的监管需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对在监管中存在的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基层执法人员常常感到监管措施乏力,力不从心。
(二)职能移交后,环节界定模糊,部门之间沟通交流不畅。
职能移交后,由于新的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在一些环节上出现了界定模糊的情况,就我县而言,《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很快移交给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来的行政许可部门就停止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而现行法律法规也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监管者与经营者之间沟通的困难。
(三)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不统一。由于保健食品监管历史的沿革,造成了目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的不统一,产品有效期的要求不一致,常常使消费者和基层监管部门感到困惑。
2.生产厂家“一号多用”,或者冒用其他合法厂家批准证号。生产厂家为占据市场份额,擅自增加产品类型,常见如补钙类保健食品同一个批准证号被同时用于儿童型、孕妇型、高钙型或不同口味等。同时,还存在冒用合法企业批准证号的情况,例如,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获了涉嫌冒用合法企业生产的气血双补案 件,目前已立案调查。
3.虚假广告夸大宣传,手段愈加隐蔽。随着监管部门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整治,近年来未发现我县有通过电视媒体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但保健食品推销从发宣传单、贴广告等传统方式转向隐蔽的居民小区,采取在监管单位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通过推销员现身说法、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以及赠送牙膏、鸡蛋、饼干等花俏小礼品的方式进行宣传,夸大产品功能,引诱欺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文化素质偏低的消费者消费。
4.索证索票以及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完善。通过调研检查发现,我县大部分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进销售记录制度,但在执行中还存在资质收集不齐全,尤其是检验报告未逐批收集的情况,存在购进、销售记录不完善,记录要素不齐全,只记录大宗品种,数量小的品种未进行记录等情况。
(四)化妆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培训不到位。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单位对员工培训教育也较为重视,能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建立档案,但绝大部分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甚至有从业人员对化妆品效期等常识都不甚了解,加之人员流动性大,对化妆品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较少,对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无所知。有的甚至连自己归属于哪个部门监管都不清楚。
2. 绝大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除个别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部分兼营化妆品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直接接触化妆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外,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均未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3. 存在购进渠道不规范、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辖区内大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但在执行中除个别较大规模经营单位外,还普遍存在购进化妆品时未严格审查供货方资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格,索取的购进票据仅为开具了数量、单价、金额的要素不全的手写单据的情况,甚至还存在未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购进票据的行为。
4. 存在同系列化妆品共用一个号的“一号多用”情况。由于生产厂家要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尤其是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从经济上、精力上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加之地方保护主义思想造成的对“一号多用”行为有意或无意的默许,有的生产厂家尤其是小规模的生产厂家就采取“一号多用”的方式生产同一系列产品,尤其以防晒、祛斑、祛痘等特殊用途类化妆品为突出。
5. 小化杂类化妆品未标明相关许可信息的情况较为严重。洗面奶、化妆水、护肤霜等常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上一般都标明了生产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但对于小化杂类化妆品还存在未标明上述信息的情况,最为突出的有指甲油、价格低廉的唇彩、胭脂等。
6. 部分经营单位还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的情况。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单位,对化妆品过期情况未引起重视,甚至认为过期时间不长,又非入口产品,不会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处了销售过期美容霜、过期面膜的违法案件2件。
7. 美容机构使用超过有效期化妆品以及违法添加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美容机构服务人群的特定性、直接性、现场性,顾客往往希望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了迎合顾客的心理,留住客源,部分美容院不得不采取一些不规范的措施,比如,进行抗粉刺、祛痘时添加甲硝唑、氯霉素,美白护理时添加vc针剂等。还有自制所谓纯天然面膜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
另外,由于美容服务的特殊性,美容院还会使用一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对这部分产品单个顾客对产品的归属感不强,对产品的情况关注度不高,因此滋生了使用过期产品而顾客全然不知的情况。有的美容机构为节约成本还存在不区分顾客肤质使用产品的情况,所有这些行为,势必造成很多安全隐患。
8. 美发机构使用的化妆品较为混乱,尤其以染发、烫发类为突出。美发机构使用的洗发用品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顾客在美发店购买后存放在店内,美发店提供服务使用,这部分产品由于顾客对产品归属感强,对产品情况关心,所以问题相对较少;另一种是由美发店统一提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这类产品由于是多人共用,加之顾客流动性大,所以顾客对产品情况一般都不太在意,因此造成了部分美发机构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使用小厂甚至是小作坊生产的质量较差的,有的甚至是没有取得生产许可的产品。
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问题尤为突出。因为利益的驱动再加之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质量令人堪忧。由于烫发、烫染发剂一般都需要几种制剂混合使用,加之顾客在美发机构消费时关注点往往更多在其技术上,所以烫发、染发剂使用时到底添加了什么成分、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合法,常常被忽视,导致部分美发机构堂而皇之使用不合格的烫发、染发剂而不被发现。
9. 化妆品销售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时鉴定困难。由于化妆品的特殊性,在使用中会有部分受用者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如果情况轻微,经营单位尚有能力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但如果情况稍微严重,需要对是否是化妆品质量引发的问题进行权威界定时就非常困难。加之目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部门往往采取简单的、要求经营单位息事宁人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这就给经营单位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困惑,双方权益得不到合法、正当的保障,也无利于整个行业健康、有序、法治发展。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建议
因为保化品监管长期以来都处于多部门、多头监管,所以虽然目前保化品已经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但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几经机制改革,监管队伍建设不足,监管能力非常缺乏。保化品国家标准不明确,从业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宣传培训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消费者对保化品期望不科学,安全意识不足,导致目前理性消费保化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形成。要进一步提升保化品安全状况,确保老百姓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同时提升整个行业发展水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 尽快健全完善保化品监管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能够有法可依。
保化品现行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必须尽快修订。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一套适用于我国保化品监管的法规条例,不但要规范保化品的注册审批、生产经营过程,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保化品的市场准入(退出)、质量检验、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质量预警、广告宣传以及产品标志、标识、标签等管理制度。还应根据美容美发行业的特殊性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法规制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狠抓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式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以保化品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等为内容,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系统培训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法律法规熟悉、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重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三)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企业理念、质量管理等不甚了解,缺乏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保化品安全观念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都不具备,对执法部门的监管不理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以保化品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从而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与企业签订并督促其按质量安全责任书的责任要求从事经营,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借助各种渠道大张旗鼓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培养理性、成熟、依法的消费群体。
通过播放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经营场所悬挂安全警示、发放宣传单等各种渠道,采取“六进”、举办讲座、开办宣传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消费者能正确认识保化品的作用,保持良好心态,提高识别能力,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同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受到遏制。
(五)创新监管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作为监管部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也是检验监管水平、监管效果的一个标杆。要根据当地化妆品行业的实际,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不同监管措施,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对整个行业进行扶优治劣。比如,根据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大型超市、小摊店各种不同业态采取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同监管措施;对特殊用途类化妆品、基础类化妆品实行重点监管,对一些销售量小的、安全隐患不大的小化杂类品种采取逐步规范的措施。
(六)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区域合作。
上游不防风治沙,下游又且能保持水土?保化品也不例外,其流通性强、覆盖面广,违法产品虽然发现在市场,但源头在生产,要真正做到铲除违法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是关键。所以,必须从准入审批、生产、流通、不良反应监测等多环节入手,多部门协作,跨区域共同作战方可见成效。
(七)加强抽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加大抽验力度,提高抽验靶向性。
保化品如果存在包装、标签、标识不合格、被污染以及超过有效期等从表面就能判断的违法违规,执法人员只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强化工作责任心,一般都能发现。但要判断产品成份是否合格、用量是否准确,是否添加了违法违禁成份等就必须通过相关技术检验,但目前在基层监管部门该项技术支撑根本无法满足监管需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加强检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
应加大对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类保健食品以及对防晒、美白、祛斑、祛痘、烫发、染发等重点产品的抽验数量和抽验频次,提高抽验的靶向性,充分发挥科学、有效、权威监管手段的作用。
(八)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做好司法衔接。
加强对保化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化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开展示范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质量安全示范建设,打造一批在当地有影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发挥市场引领作用。
(十)引导、鼓励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引导鼓励以法律意识强、管理规范、配合积极的经营单位为主体,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搭建平台、反映诉求、传递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行业内训,开展行业评比,督促企业自律,营造保化品行业上进、守法、安全、专业的良好氛围。
推荐美容化妆心得体会简短二
一、考勤制度
l、迟到早退:按时着装工作服上班,迟到扣10元,超过10分钟的计迟到一次,累计3次扣一天工资。
2、病假:员工申请病假,由经理和本店店长核准方可申请休假,如员工因突然患病,不能上班,须设法于当值时间之前电话通知店长。
3、事假: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或换休假,必须提前1天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无故缺勤或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处。事假不超过一个星期,事假当天无工资。
4、旷工:旷工1天扣3天工资。
5、休息日:每月全休2天,休息日的具体日期由店长安排轮休,尽量避开周六和周日,如需换休息事先申请。遇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不能营业,须经通知后方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当班期间不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每半小时扣50元。
二、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面积搞卫生、美容师定点包干区。包括:
①美容美发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②地板、按摩床、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
①空调风扇叶②吊顶、蜘蛛网 ③床罩、沙发套④床柜、窗帘
⑤床底、沙发底、墙壁⑥清点用品产品的增减情况。
三:行为规范
1、到岗位后按值日表立即打扫卫生,清理物品,准备好工作中所需的物品。
2、客人到店5分钟内,前台必须备齐产品及用具;
3、美容师服务客人时必须戴口罩并消毒双手;
4、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规定及仪器等的使用规则;
5、美容师服务客人过程中必须轻声细语,密切关注客人的护理反应;
6、美容师服务过程中不可随意离开工作现场,否则必须知会客人并尽快回到现场,要确保护理的连续性;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会客请到指定的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0分种,并向主管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7、服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美容师,要确保护理的完整性;
8、美容师服务完毕必须及时整理工作现场(床铺,仪器,清洁并归还用具);
9、美容师服务完毕必须即时让客人签名并将资料放入完成资料中;
10、美容师手法操作必须准确熟练,并不断询问或引导客人感受;
13、身上手上的饰物要取掉;
14、店内所有的物品,仪器均有固定的位置,使用后必须放回原处,定期由当班值日做清洁和保养。
15、拾获客人、同事的物品时,小心保存并报店长,及时物归原主。
16、工作时严禁行为不雅(吃零食、嚼口香糖、吹口哨、站立不正、坐时翘二郎腿、修脚指甲、用手直接擦汗、表情怠慢有睡意、交头接耳引起误解,喧哗、打闹)。
17、严禁擅自使用或有意浪费物品、易耗品(美容护肤品、干净毛巾、纸巾、面巾、洗衣粉等)
推荐美容化妆心得体会简短三
甲方:
乙方:
为甲乙双方美发事业共同发展,打造美发行业品牌,本着甲乙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委托,管理、指导乙方美发专业的经营业务。
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制订以下协议:
一、托管店应具备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合法经营证照,无诚信方面的不良记录。
(3)认同甲方的经营理念,接受甲方的经营指导。
(4)愿意参加甲方为各经营托管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5)乙方店主具备较好执行能力和公关协调能力。
(6)经营托管咨询费每店每年___元,每年度支付一次,签定协议之日付清第一年度托管费。
乙方有两家店的按两家计费,三家按三家计费,超过三家一律按三家计费。
(7)乙方不论何种原因提前退出,所交托管费甲方不予退还。
乙方若第二年继续交由甲方托管,须在协议期满前二个月一次性交付第二年托管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甲方可在乙方经营区域发展同业店作为托管店。
二、托管店须提供以下资料
(1)托管前十二个月收支总表:总营业额、总支出、总利润、男女客数、总客数、总单价。
(2)托管前三个月收支总表:总营业额、总支出、总毛利、男女客数、总客数。
(3)托管前一个月总表: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
(4)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用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经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工作人员工资报表。
(6)乙方店铺位置图(地图)
(7)乙方店铺平面布局图。
(8)乙方店铺各区域数码照片:门面、美发区、冲水区、美容区、产品区、收银区、后勤区、办公区、顾客休息区。
(9)乙方提供过去的活动内容、营业价目表、员工提成方案,大、中、小工人数、店内问题若干。
(10)乙方商圈内竞争对手表格、镜台数、店平方数,大、中、小工人数。
三、托管店的必备要求:
托管店必须参加甲方的经营、技术、信息交流平台的活动,并自觉按参加人数付清所需费用。
四、乙方店必须完全遵守甲方的经营政策与规定。
1、协议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壹年。
2、协议变更:协议内容经双方同意签定,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
3、协议续约:托管店续约,必须连续参加甲方举办的托管活动并按时交纳活动费用,否则不予续约。
五、托管店由乙方管理经营,甲方负责经营导向。
六、乙方店人事和工资发放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均依员工管理规章暨工作守则执行,甲方予以监督,指导。
七、乙方店财务独立,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债权、债务。
八、甲方托管部向乙方提供:
按托管___方案执行(详见a、b、c托管方案)
九、乙方店内财产及员工,如因意外灾害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及伤害,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保守机密
托管店对甲方所提供的经营计划、经营活动方案等内容不得对外泄漏。
下列事项属于商业机密,必须严格保守,如有违反,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2万-10万元(视泄密轻重情况决定)。
1、甲方对托管店的详细管理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等具体内容。
2、其他甲方指定事项。
十一、禁止事项
托管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1)把甲方的经营方案,提供给第三方。
(2)加入除甲方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毁损甲方的名誉。
(4)将甲方所赠予的文件、经营活动方案提供他人。
(5)不遵守托管店细则规定。
(6)明显妨碍甲方的信誉时。
注:发生上列行为之一时,甲方可将乙方从托管店除名,托管费不予退还。
十二、由于乙方的管理不善,与任何第三方所产生的民事、刑事纠纷,与甲方无关。
十三、香*迪士品牌由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委托、转让、抵押或另行发展他人。
否则属侵权行为,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十四、协议期间,乙方发生任何变故,甲方均不退还托管金及其他费用。
十五、本协议的签订地与履行地均在甲方所在地。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加有关托管文件和方案),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店址:
电话:
推荐美容化妆心得体会简短四
甲方:北京娇姿时尚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产品功能等多方了解及市场明确定位后,自愿做为甲方加盟店,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所属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自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起,乙方即取得本协议约定的加盟经营资格,乙方无需交纳加盟费。
3、乙方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规划和管理,切实做好针对顾客群的服务,业务上接受甲方的督察和指导。
4、此代理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加盟经营范围、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服务对象是本美容院的消费人群,不得擅自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
2、乙方加盟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美容院加盟协议书美容院加盟协议书。
3、乙方的经营地址是:省市(县)区(镇)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品牌形象代言人;c、营运和促销方案;d、形象识别cis系统;
e、企业文化和荣誉;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他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中国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促销政策和新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展开;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商品价格及销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
(1)乙方仿冒、滥用甲方注册的商标,损坏甲方形象;
(2)乙方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在销售时出现价格混乱,经甲方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所剩余货物甲方不负责退货。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甲方提供培训的权利乙方签订加盟协议后,甲方须对乙方的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有能力全面了解甲方产品,从而对顾客进行高品质服务;
2、商品配送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3、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其合法经营身份。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乙方提供商品,享受统一零售价的折。
2、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快递(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加盟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美容院加盟协议书合同范本。调换的具体方法为:1、自代加盟签订日起,加盟店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销售奖励:乙方年销售2万元甲方产品,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额的5%做为奖励,乙方销售额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额的10%做为奖励。此奖励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每年年底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他
1、乙方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2、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唯一依据,一式两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5、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6、本协议签约地:北京市。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甲方:北京娇姿时尚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推荐美容化妆心得体会简短五
店长在向员工发布命令时必须做到心中有数,不乱发布命令,用狂傲的态度发布命令,发布命令时替员工着想。发布命令之后甚至还会隔一段时间就去了解一下命令被执行的情况。
每天都要检查你所管辖的工作的一切工作部分。但不要每天都在同一时间检查同一内容,要变换时间,也要变换检查的内容。有时在上午检查,有时在下午检查,如果要两班倒的话,夜晚也要检查。不要让任何人置于监督之外。
在你检查工作之前,要反复琢磨一下你的检查重点,那样你就不至于白忙,员工也不见得能对付过去。你总要表现出很内行的样子,实际上你早巳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了。最好你每次检查的内容不要少于3项,但也不要多于8项。每天都要变化,这样,用不了多长时间你就会把全部店内工作程序、服务流程、顾客满意度和工作任务都检查到了。
你在检查工作的时候,不要泛泛地检查,在有所选择地检查几项,其他方面就不必看了。不要想在一天里把什么都看到,实际上你也做不到。这种检查制度要坚持下去,不要让任何事情分散你的精力,也不要让任何事情打断你的例行公事。这样你所管辖下的整个店内工作都会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
检查时你要按照你选择的重点进行检查,而不是按照你的员工为你提供的`重点进行检查。如果你没有自己的重点,那你就可能被员工牵着鼻子走。你时刻不要忘了谁是检查者,谁是被检查者。
这一点是绝对的必须的,毫无例外。没有其他任何类型的检查是会令人满意的。不要问你员工的管理人员他们工作得怎么样,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回答。你必须亲自到工作场地去了解实情,只有这样你才能看到你想知道的东西。作为一种礼节,那个部门的管理人员肯定会跟你,但你不要问他任何问题,你要对他管辖下的员工提一些问题,这是你能够得到直接回答的唯一途径。
要记住,你检查日常工作是为了更多地了解情况,而不是让别人了解你。所以你要多问,细心听取回答,让你的员工告诉你他们怎样改进了自己的工作。如果你让他们说,他们是会告诉你的,毕竟大多数的人还是希望把工作做得更好的。
如果你不能采取必要的行动改正你曾经发现过的错误,那么这样的检查就没有太大的价值。既然发现了错误,就有必要重新检查。为此要建立一个制度,要对你下达的改正命令实行监督,以便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切记,一个命令如果缺乏监督和检查,那么和没有这个命令毫无区别!
店长在向员工发布命令时必须做到心中有数,不乱发布命令,用狂傲的态度发布命令,发布命令时替员工着想。发布命令之后甚至还会隔一段时间就去了解一下命令被执行的情况。因此,切忌让你的员工折扣命令,大有裨益,至少是:统一观念,集中精力,有序工作,明确方向,逐步完善。没有命令,员工就会成一盘散沙,美容院、发廊就会失去措施和方向。因此,命令是使美容院、发廊上下一致,同心协力的规范措施,理当重视,不可忽视,不可视为平常;否则你就是在让命令自惭形秽,易失去管理者的权威。命令就是权威,权威服务于管理。请你成为一个管理权威!
推荐美容化妆心得体会简短六
首先在做xx年工作计划前,我先做一些统计。目前,在我国近4000家化妆品企业中,走主流卖场销售路线、俗称“做终端”或“日化线”的厂商只占企业总数的15%左右,的企业采用流通(包括深度分销)、专柜(包括店中店)、品牌专卖店、专业(美容院)线、专供大型百货或零售集团的oem贴牌等通路和方式进行运作。除了百货店、超市和专营店业态以外,许多化妆品销售的新型业态也都复兴、壮大、繁荣,目前厂家直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亭、药妆店等多种形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和成长。虽然,企业选择销售通路有其历史的原因,但在通路危机日益深重的今天,未雨绸缪已经不再是智者的从容,而是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通路维新迫在眉睫。
电视购物一般是指消费者通过电视以及互联网、商品目录等相关媒体了解商品信息,使用电话、网络订货,由专业物流公司配送商品的无店铺商品销售模式。由于没有中间商,电视购物能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更为实惠的商品。
以开播电视购物频道为主的现代电视购物(也叫做家庭购物)有别于传统的电视直销,它是一种新兴的商品销售方式,是一种全新的零售销售渠道和平台。按照电视购物的过程,主要可将其分为四大环节,即选择产品、节目制作、呼叫中心、物流配送。现代电视购物以“教买不叫卖”的方式做节目,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寓购于教,播出方式采用现场直播和录播的两种方式。
以电视台作为运营主体的购物频道,是产品销售的一个平台,是一个无店铺的“空中超市”。所卖商品也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数码产品、化妆品、家居用品等等。由于商品品种多、大众化贴近生活、厂家直销价格优惠、信誉好品质有保证,因此,电视购物频道一开播就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两年来电视购物频道的发展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购物频道自诞生起,就将化妆品等产品作为主要商品来推广,现代电视购物已经成为了化妆品销售的新途径。
在家购物,渐成时尚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现代家庭生活也在发生着变化。琐碎的生活、繁忙的工作、拥挤的交通经常让购物变得不那么乐趣盎然。但是也许大家都已经注意到,家庭购物正在悄然改变着这样的无奈。
世界一流的市场研究公司tns公司开展的一项针对电视家庭购物的消费者调研显示,在电视家庭购物的所有品牌中,上海消费者对东方cj家庭电视购物的品牌认知度是的,特别是25~34岁的年轻女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频道开播较早的中国台湾地区,消费者可能不会花三、四十元台币在超市购买便宜的洗发水,他们宁愿花200元台币通过电视来购物。尽管产品的价格要高出几倍,但产品的质量安全打消了客户的疑虑,在质量可靠、市场制度完善的前提下,中国台湾消费者更喜欢电视购物。
而在电视购物较为成熟的韩国,消费者通过购物频道来购买化妆品已成为消费习惯和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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