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讲座心得体会如何写 如何写论文讲座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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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权利讲座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党章对党员义务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要对党忠诚、注重团结、严守纪律、率先示范等特点。
民主革命时期的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从党的七大开始的。七大之前的党章或党纲都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是党员应该遵守的义务,哪些是党员的应有权利。党的七大党章关于党员的义务有四项规定:一是努力地提高自己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二是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三是为人民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四是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这些思想、纪律、作风、业务等方面的规定,反映了革命年代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具有鲜明的革命色彩。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八大党章根据党的地位变化和任务变革,对党员义务的规定从四项增至十项,新增主要内容有: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务如何,都没有例外等。这体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反映了党的角色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中心工作变化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党的十二大党章把党员义务浓缩为八项规定,但新增不少内容。主要增加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为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对于党员义务的规定依然保持八项,但也与时俱进增补了新内容:“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多做贡献”,“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后来的党章又陆续加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还把原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表述修改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党章对党员义务内容的明确规定及多次调整,既是对党员的从严要求,也是保证统一行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基础。
党章关于党员权利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等权利。
党的七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四项权利。一是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二是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向党的任何机关直到中央提出建议和说明。四是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这里只是规定了党员的讨论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建议权和批评权。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对党员的权利有了新规定,党员权利也由四项增加至七项,新增内容主要有:党员可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党员有权利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如有不同意见,除无条件执行外,有权保留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或者鉴定性意见时,党员有权要求亲自参加。这就在七大基础上,增加了党员参与方面的权利。
改革开放新时期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在八大党章规定的基础上将党员权利增至八项,增加了“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等内容。党章还规定要尊重党员的权利,党员和党组织不尊重这些权利,应该给予批评和教育。这在以往基础上,增加了被培养权、检举权。后面的历次党章都重复了十二大党章的规定。
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章就此进行明确规定,从制度上给党员权利以有力保障,对维护党员应有权利、保障党的活力、发展党内民主极其重要。这对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改善党的自身建设,也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
党章明确规定了作为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从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处理公私关系方面,对党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照党章的这一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做合格党员的根本。这一规定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相对应,共同构成了做合格党员的规则基础。
从七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至今,除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外,历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都根据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来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进行了微调,具有鲜明的主动性、连续性、适应性特点,这也反映了不同时期党对党员的不同要求。
简言之,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尊重党章、遵守党章,时刻按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与此同时,还要知晓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明晰自己应尽的义务,实现义务和权利的一致,行有所止、心有所戒,始终做一名合格党员。
最新权利讲座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叙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收官之年,我局严格按照叙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以增强人的法治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注重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喻新春任组长,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负责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
2.加强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部署今年工作。同时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局领导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使局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基础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行政执法告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2.加强培训学习。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与教育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学法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内共组织学法专题会议4次、自学7次,切实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能力。
3. 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保留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做好执法证补证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确保我局教育执法人员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持证上岗。
(三)规范运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强化政务公开。一是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公开信息局办公室把关、局分管领导审批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我局坚持每月向叙永县依法治县办报送法治工作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在县依法治县办的领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局“内设机构及职责、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做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双公示”。做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一是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工作。二是编制和优化教育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保留的行政权力的实施条件、程序和办理流程等。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20年,我局共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28项,有的证明事项直接取消,有的变更为个人承诺 部门间协查的方式。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一次告知制度,实现群众办事一次性提交材料、一次性办结的办事效率,极大方便了群众,又加强了社会监督力度,受到办事人员的广泛好评。
3.加强依法治教。为切实提高教育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我单位对审批后民办学校是否依照审批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开学初组织工作人员分组深入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收费、招生、安全管理、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多举措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据统计,2020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4次。检查组成员由本局有行政执法检查证的2人以上组成,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有效规范了全县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行为。
4.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办理、行政调解等工作。持续加大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力度。认真落实行政调解相关制度,重点开展学生伤害事故调解、教师(学生)申诉处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有效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党代会代表意见建议。
5.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均采取局务会形式进行讨论决策。先后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面向局机关各股室和各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全面采纳各方所提合理性意见建议、提交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6.大力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我局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校校长培训学习,通过聘请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校长进行法制、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校长办学指导思想、办学行为、学生管理、班子建设、教师队伍管理、校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意识,有力地规范了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办学行为。
7.利用法治宣传月,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宣传教育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结合法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机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到校开展法治讲座,青少年学生法制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开辟法治宣传阵地60余个,全年开展法治讲座共180余次,有力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8.以课堂为主阵地,抓牢抓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和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从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努力培训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保证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按要求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校外“第二课堂”的作用。
为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将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工作思路,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继续努力。
(一)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让全县教职工、中小学学生知晓《民法典》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体育法》《社区矫正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三是加强对全县教职工的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全县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四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教育法规、侵犯师生权益的事件加大打击力度。
(三)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权利讲座心得体会如何写 如何写论文讲座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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