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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会战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会战总结报告(6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集中会战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有效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医学观察规范运行,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成立领导小组

负责人:王某某

医生组:韩某某(副主任医师)

吴扬(主治医师)

薛某某(主治医师)

王林(公卫主治医师)

护理组:金文洁(主管护师)

陈某某(护师)

赵楠(护师)

周l疲xxxxxなxxxxx?/p

院感组:陶某某(主管护师)

后勤组:陈某某闫梅娇

1.医学观察对象

(一)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二)可疑暴露者。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

人员。

(三)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的其他医学观察对象。

(四)医学观察可选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是指观察对象在指定场所集中居住直至观察期满,由医护人员每日定时观察健康状况,判断有否染病可能,以便使其在疾病的潜伏期和进展期内获得及早诊断治疗与救护,可有效减少和避免将病原体传染给健康人群。

(一)场所选定

各辖市、区人***隔离医学观察点,并提供物资、经费及人员保障。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宜选择远离人群密集区、远离水源取水点、相对独立并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隔离区域、处于周围建筑常年风向的下风向。观察场所的房间数量足够,满足观察人员每人一间单独隔离及工作人员的

居住和工作需要。厨房、办公等辅助场所与观察人员观察场所相对分离。观察房间有独立的生活及卫生设施等。

(二)物资配备

应配备常用药品、测温设备、血压计等器械;个人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同时需安排密切接触者转运车和工作用车。

(三)人员配备

各辖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医学观察,辖区疾控机构提供技术指导。配备工作人员职责如下:

1.场所负责人全面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管理工作。

2.医护人员:3人/班,其中至少1名医生,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健康状况的访视,每天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按要求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3.安全保卫人员:1-2人/班,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等工作。

4.后勤供应人员:1-2人/班,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所有人员的生活用品供应及消毒等工作。

5.外事协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1人/班,负责协调可能出现的外籍密切接触者相关管理工作。

(四)工作流程

1.对象接收

发现符合条件的观察对象→医护人员使用转运车接转观察对象→安排观察室并开展房间预防性消毒→观察对象进入观察室→发放“集中医学观察告知书”→进行必要体检和观察对象信息登记、发放日常生活用品。

2.健康访视

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对出现不适症状的医学观察对象要随时随诊。

3.消毒规程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在辖区疾控机构指导下,在医学观察对象入住前进行预防性消毒,医学观察对象入住后,进行随时消毒。医学观察对象解除医学观察后对其住所和使用过的物品进行彻底终末消毒。

4.及时报告

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医学观察对象立即报场所负责人,由场所责任人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由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由辖区疾控机构开展新一轮采样流调排查。

5.解除观察

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由驻地医务人员为观察对象开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

6.隔离场所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处理。

推荐集中会战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需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 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见附表《挂网采购药品明细表》。

第二条 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

(二)交货地点: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一)违约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乙方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1.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 ,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挂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 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

第十三条 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原件一式 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代表): 负责人(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推荐集中会战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今天是20xx寒假集中培训的第二天,通过参加李湘纯副校长主讲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专题培训,我觉得对于开展这个活动的意义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体会。

1、“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有利于快速推进教育的信息化发展。

2、“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有利于快速推进办学条件信息化。

3、“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有利于快速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推广,这就会节省了而不是分散了教师的精力,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化,方便了教师的教学化。

4、“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有利于快速促进学生的深层次发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有利于快速促进学生的深层次发展,也有利于学生的自主探究、合作学习和个性化学习。

随着时代的不断更新,教育技术与教育信息化的不断改变,更加要求了我们教师要具有更全面的专业素养。今天,第一次接触了“白板教学”,全新的教学媒体取代了之前离不开鼠标的状况,让我大开眼界的同时;又不得不提醒自己要不断进行自我提升。

易雁斌主任的“翻转课堂”让我更加理解了它的含义与意义所在,翻转课堂又称反转课堂式教学模式,从课程的开发到课前学习、课堂内化、测试与反馈,最后到研讨总结;一步一步彻底改变传统课堂的模式。翻转课堂相比较传统课堂来说,让学生自己来掌控学习;通过“翻转”增加了学习中师生、生生的互动,并让教师与家长的交流能够更加深入。而在听了翻转课堂之后,引起了我深深的反思,教师专业能力的挑战以及如何让知识活起来?

紧接着,钟老师就给了我启示;首先我们要知道目的是什么?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如何能做到?全民教育、优质教育、个性化学习和终身学习已成为信息时代教育发展的重要特征。我们要始终保持着好学的精神、乐学的兴趣以及勤学的动力。然后,我们要了解技术有什么?根据技术的特点:多样性、共享性、扩展性和工具性,更高层次地要求我们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信息技术的使用技术,同时对教师的专业能力素养要求更高。最后,我们能做什么?在课堂中给学生提供学习的资源等等。

怎样做到更好,我想通过今天的一天培训,我已经深深的感受到自己成长的迫切需要感;只有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这样才能给孩子带来更优质的教育,更优质的课堂。

推荐集中会战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按照隔离观察点规模和流程设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一)区防控领导小组

一、各方职责

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

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

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建立隔离点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

(二)街乡

1.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

3.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依法处置突出问题,负责工作人员和留观人员的犯罪、吸毒、精神障碍等背景审查工作。

(三)区卫生健康委

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

3.精神障碍患者和较重基础性疾病人员的筛查工作。

(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

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的监督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

(五)区疾控中心

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

2.指导集中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

3.负责密切接触者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七)经营单位

1.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

3.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

4.物业部门负责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

(一)防控消毒组

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隔离解除后的终末消毒。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二)健康观察组

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留观人员个人防护,开展健康宣传并定期巡查,提示隔离观察对象未经同意,不得擅离隔离房间,要求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

(三)信息联络组

负责建立留观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

(四)安全保卫组

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

(五)后勤保障组

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六)病例转运组

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七)人文关怀组

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三、卫生学要求

(一)选址

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

2.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

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选择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二)平面布局

1.合理功能分区

(1)清洁区:工作人员一般活动区域;

(2)半污染区:隔离观察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

(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区域,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

2.出入口

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救护车洗消场地。

3.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

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

(三)通风系统

1.隔离点通风应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

2.采用自然通风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

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应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应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

(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

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

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

3.一次性防护用品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所有垃圾按照《北京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及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案》(京环发[2020]1号)进行处置。

(五)厕所

单人隔离使用的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部位(门把手、水龙头等)为主,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六)日用物品

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七)食饮具

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

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九)污水处理

最好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中粪便与污水消毒方法。

四、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程序

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接收准备。

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

3.核实: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

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按规定上报。

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

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观察对象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存档备查。

(二)健康观察程序

1.健康观察组应指导并督促观察对象按时按量服用中药预防饮,将服用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2.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3.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

4.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观察对象健康动态,填报《每日汇总表》。

(三)解除观察程序

建立隔离点与移交被隔离人员属地的对接机制,保证被隔离人员和信息的完整对接。观察期满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无相关症状且符合相应人群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为其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解除集中观察,同时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人员身份核查,做好交通疏导,保障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集中观察点。

五、个人防护要求

集中观察点管理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n95口罩。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防护标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所有人员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

六、管理要求

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

2.集中隔离观察对象一般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张贴或摆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传资料。

3.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

4.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居住的,由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居住期间,应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5.所有集中医学观察点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6.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由专人陪同,敦促其及时返回,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7.观察对象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8.观察对象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推荐集中会战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各办(组)、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试行)》、《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订石璜镇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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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人员 14 天医学观察期内必须实施集中硬隔离: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2、从湖北等重点疫区来绍或经过湖北等重点疫区来绍、返绍的;

3、不服从“居家隔离硬管控”等管理,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离开硬管控住所的;

4、属地政府认为其他需要集中硬隔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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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由石璜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

1、每个集中隔离点成立防疫工作专班,由乡镇班子担任负责人,配置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各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和医学观察工作;

2、综合协调组(由社会事务办和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单位的协调。协调对接派出所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协调对接卫生院对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垃圾暂存点进行消毒;

3、物资经费保障组(由财政办和经发办牵头)负责经费和物资的保障。财政办负责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经发办负责组织应急防护用品、消杀药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4、转运交通组(由各分中心牵头)负责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各分中心负责组织建立交通卡口,对入镇车辆、人员进行“逢车必检”及人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重点疫区人员、发热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闭环处置。与派出所、行政执法所共同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送;

5、宣传教育组(由宣传线牵头)配合集中隔离点防疫工作专班对集中医学观察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单位按照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客观报道,正面宣传,关注适度,避免产生社会恐慌;

6、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宣传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落实市新冠肺炎应急防控领导小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整体流程设计,和本辖区的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及具体业务的培训;

7、其它有关线办、站所庭根据各自职责和新冠肺炎集中观察点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负责的人员调集、培训、个人防护及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物资、饮食、饮水供应及废弃物等各项准备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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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场所的基本要求:

1、隔离区域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通风良好。

2、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系统。

3、医学观察场所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标识明显。清洁区为医务防疫等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4、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房间内设卫生间,最好不要选择有地毯织物的房间,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5、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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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隔离场所启用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隔离对象解除隔离观察后进行常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含氯250-500mg/l),隔离对象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含氯2000mg/l)。

3、配备专用的有盖垃圾桶,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含氯1000mg/l),和其它生活废弃物一起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4、场所消毒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或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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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达绍兴接受集中硬隔离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满 14 天。

2、实施医学观察时,书面告知隔离对象期限、注意事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记录其健康情况。

4、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协调专用车辆送至本市市人民医院诊治,检测结果阴性且症状消失后回隔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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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要为被观察者提供有关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健康教育。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新冠肺炎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

2、医学观察期满,应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卫生部门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并给被观察者出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同时将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对于拒绝服从医学观察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推荐集中会战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当前,我市生活噪声污染环境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对全市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治理,给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问题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深化城市建设管理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让市民群众满意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城区生活噪声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减少和降低生活噪声对市民工作、生活的干扰和影响,促使产生生活噪声源头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减少和控制噪声,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宁、轻松、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在城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音量过大、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像器材;

(三)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四)露天营业场所经营和流动商贩使用高音喇叭扰民问题;

(五)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养犬或者其他家庭室内声音过大造成噪声干扰周围居民;

(六)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场界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干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七)机动车辆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八)其它影响居民生活状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室内装修、商业活动等产生的噪音污染。

从2013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利用1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后进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一)动员部署(3月20日至3月22日)。各单位立足辖区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生活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3月23日至4月16日)。各单位要集中警力,协同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纠此类问题。同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建制(4月17日至4月20日)。总结噪声污染治理经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扰民问题,也是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整治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日常工作,不断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加强对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接警、核查和处理,切实有效减少各种社会生活噪音,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认真履职,主动管理。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要结合日常社区走访、巡逻执勤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有效打击噪音扰民现行违法行为。对辖区内产生噪音的商业网点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噪音污染源,逐一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噪音措施,对“不放心户”要指定责任区民警现场监督,确保不再发生噪音污染问题。要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抓住乱鸣喇叭问题突出的重点路段、时段,严查机动车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要立即出警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制止,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置,坚决杜绝对群众报警和110指令推诿扯皮现象。各派出所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环保、文化、工商、行政执法、街道等部门,做好娱乐场所、商业街道、居民小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及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三)文明执勤,严格执法。在整治工作中,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行动的始终,边整治,边教育,边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采取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要积极会同当地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听劝阻、制止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固定证据,严格依法惩处;对拒绝、妨碍、阻止、干扰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着眼长远,完善机制。通过专项整治,积极探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措施,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控制生活噪声污染的能力,严防污染情况出现反弹。按照职责分工,文化娱乐场所(凌晨2时至上午8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违反规定的,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接到此类报警,要先行予以制止,然后移送文化主管部门查处。

(五)加强督促,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把整治城区生活噪声污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辖区内发生社会生活噪音扰民问题被群众投诉或经市局组织人员核查属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内容。

(六)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短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张旗鼓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一上午9:00将上周整治情况通过市局文件收发系统报送到治安管理大队,重要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

集中会战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会战总结报告(6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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