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课改心得体会总结 上海新课改心得体会总结高中(6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上海新课改心得体会总结一
总之,上海之行,感触颇多,收获颇多!在此,就跟岗学习和参观幼儿园谈一谈自己的一些感受和心得。跟岗学习
在跟岗学习之前就听陈爱华老师为我们简单地介绍了上海市幼儿园教育特色及经过二期课改推出的新教育模式“四大板块”:运动、生活、游戏、学习。有了初步的了解后,我们一组五人被安排到普陀区回民幼儿园跟岗学习。
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师生之间的互动,活动过程中教师更注重的是生生互动和生材互动,把主题始终贯穿于活动之中,把互动的空间留给孩子们,因为幼儿之间的经验分享与交流更能为幼儿所接受,而教师在互动过程中注重幼儿情感认知以及兴趣能力的培养。
教师能够深入挖掘孩子的能力和潜能,让孩子在自由探索中变被动为主动,以个别化学习的形式让幼儿深入活动其中,真正感受活动带来的乐趣。
角色游戏活动中教师放得很开,都是让孩子自由的玩,自由的探索。而在自由的活动中,幼儿体验到的乐趣和获得的感受是老师的教授所不能替代的。
观摩课中不仅仅是语言课中,会听到老师提醒幼儿:“请用完整的话来说”,而是基本上在所有的活动中都能听到老师类似的话。可以看出,教师并不单单地把语言表达能力归属于语言课,而是把语言看作是所有活动的基础。
教师语言组织精炼,活动环节设计不拖沓,环环紧扣主题内容,老师的提问适时恰当,在活动的组织上,老师能抓住幼儿的兴趣点,激发他们的好奇心。
此次给我们安排参观的幼儿园都是上海市普陀区比较有名的幼儿园,也各自有着不同的特色。
在这次参观的十所幼儿园的门口一侧都有几个洗手池,为的就是让孩子每天早上入园后必须得把手洗干净后才能进教室,有的园所更为人性化,同样的水池是从高到低排成斜“一”字,高的是为了方便大中班孩子,低的是为了方便 小班矮一些的孩子。
几乎在每个幼儿园的每个班级教室门口,都能看到点名板。但每个园所每个班级却各不相同,有的是不同颜色的塑料方块;有的是孩子们自己用吸管和橡皮纸做的“棒棒糖”上面贴上自己的照片,放在提示栏里。点名是每个班级每天必须做的,老师们就花了一点心思,把看似枯燥的事情变的生动有趣,重要的是幼儿参与其中体验了乐趣。
一走进幼儿园的大厅或班级,我们都不约而同的被他们的环境装饰所吸引,区角的建立以及个别化学习材料都是利用废旧物制成的,好多班级的区角都延伸到了走廊,形象逼真的区角建设和丰富多彩的材料投放,为幼儿的区角活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每所的幼儿园里都能看到他们单独的活动室:美工室、探索室、音乐室、建构室、阅读室等等,每个活动室都是属于孩子们的一片空间,在这里他们可以尽情的玩耍。
通过这次学习,我获益颇多。每次的活动都给了我不少启迪和思考,“如果是我,这个活动该怎么进行?”,“如果是我,这个环境该怎么去布置?”等等。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虚心地向老师们学习,努力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教学水平,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课堂教学经验尽快付诸于自己的工作实践中,把工作做得更好。
对于上海新课改心得体会总结二
静安寺迁至今址后,规模逐渐扩大,至元时,蔚成巨刹。寺内有8处名胜,即:三国时所立“赤乌碑”、南北朝时所植“陈朝桧”、原于神僧智严异行而流传的“虾子潭”、南宋仲依所建“讲经台”、沸井浜中突沸的“涌泉”、诗僧寿宁所筑方丈室“绿云洞”、行人取道渡吴淞江的古渡口“芦子渡”、东晋遗存防御海寇的“沪渎垒”。寿宁搜集历代诗人题咏,编为《静安八咏集》行世,静安寺由此声名远播。明洪武二年(1369),铸洪武大钟,耗铜六千斤,上有“洪武二年铸,祝皇太子千秋”铭文,至今呜响大殿,声洪震远。
清初以来,寺屡经兴废。雍正年间,住持孚庵,因寺院田产案胜诉,维护了静安寺的'田产,并勒石记其事。乾隆六年(1741)礼部侍郎麦焕捐款重修大殿。乾隆四十三年(1778)歙人孙思望倡议集资重修殿宇。上海道(长白)盛保又修建寺前涌泉亭,并于寺东建报恩院供僧众居住。寺僧大海,曾将寺内被火焚余的宋代银杏树干,雕成十八尊罗汉及一尊韦驮像于寺内供奉。咸丰同治之际,静安寺毁于太平天国战火,唯余一座大殿。住持鹤峰在缙绅李朝观、姚曦、浙江富商胡雪岩等资助下,于光绪六年(1880)重建静安寺,翌年四月初八寺宇落成,按佛教仪轨举行隆重的浴佛节,四众云集,车水马龙,商贾辐,蔚为奇观。自此形成有名的一年一度静安寺庙会,“三月三到龙华(看桃花),四月八到静安(逛庙会)”遂成为沪上民谚民俗。光绪九年(1883)由李朝观作记、住持鹤峰勒碑,《重建静安寺记》碑文今仍保存于大雄宝殿前壁。
光绪二十年(1894)住持正生于大殿左右两侧增建两座楼房,再次修葺全寺,使静安寺恢复旧观。光绪三十年(1904)在上海南翔建“静安南翔塔院”一座,将静安寺历代祖师灵骨迁葬该院,并建祖师祠,供历代祖师牌位。塔院旁建有僧舍,派专人管理。直到民国年间,尚有七十三间房屋,土地六十四亩。
1930-1940年,志法、志汶先后出任住持,任内无所建树,而寺产纠纷兴讼不断,留下许多后患。1941年,德悟法师继任住持,革弊图新,转向佛学教育,注重佛学研究,曾举办数十次佛学讲座,分别礼请应慈、圆瑛、芝峰、丁福保、赵朴初、蒋竹庄等高僧、大德主讲,同时成立静安寺护法会,会同监院密迦整顿寺务,寺风顿有起色。
抗战胜利后,在住持德悟、监院密迦主持下,在原山门之东,另建一座仿唐新山门,由邓散木(铁翁)题额“静安古寺”。并在新山门前、“天下第六泉”井栏一侧,竖立一座古印度阿育王式梵幢,成为静安寺标志。工程竣工后,又逢四月初八日佛诞及静安佛学院开学,在揭幕典礼上,太虚大师以三喜临门,亲自主持剪彩,拈香礼佛,欢喜赞叹。与会僧俗逾万人,成为当时沪上佛界一大盛事。
在此期间,静安寺还于寺后门向华山路,创办静安小学。于南翔建立静安农村实验学校。该校由持松、白圣、赵朴初、毛效同、顾恒(暨南大学农学教授)五人任董事,由大同法师主持教务。两校经费均同静安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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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春,住持德悟、监院密迦委托周孝廉、奚亚夫二律师,联名致函上海市佛教会,主动提出愿将静安寺由子孙剃度制改为十方丛林选贤制。请市佛教会主持推贤选能继任静安寺方丈。同时,静安寺会体僧众也赞同德悟、密迦这一建议,亦函呈上海市佛教会请求改制选贤。于是,上海市佛教会尊重住持德悟法师及全寺僧众愿望,于是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召集诸山长老、护法居士及全寺僧众,举行会议,一致决定该寺改为永久十方丛林,并公推持松法师为改制后首任住持,兼任静安佛学院院长。持松法师接任时,提出四项要求:“一、静安寺既定为十方丛林,今后住持选举,应由佛教会会同本市诸山代表及本寺两序大众公推,以示大公而杜流弊。二、静安寺应作为佛教文化事业中心,逐渐减少酬应,以期成为纯粹弘法之道场。三、寺内经济应行公开,尽力所及,举办佛教慈善公益事业,以符佛陀救世利生之旨。四、本人潜心内学,不善外缘,重违大众嘱托,除寺内行政大计如需本人主持外,其余事务,概由监院领导诸执事分别负责。所有琐务应酬,幸勿相累。”获得与会者一致通过。持松法师担任住持后,任命白圣为监院,四项规约,得以实施,寺务大有进展。
对于上海新课改心得体会总结三
(合同编号: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 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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