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明理心得体会实用 深刻把握学史明理的内涵心得体会(6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大学明理心得体会实用一
大家好!
余秋雨说过,选择你爱的事业,爱你选择的事业,并用百倍的信心、勇气和努力去浇灌,无论将来成功与否,你都能说:“我终身无悔”!今天,我在人生最美的时光里,选择了农村工作作为自己的事业,我要说,这是青春最坚定的注脚;明天,我要为这项__,我要说,这是人生最无悔的选择!
作为当代中国青年,作为年轻的大学生村官,我常常扪心自问,时代在进步,国家在发展,而我该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两年多前,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正当我为人生的选择而犹豫、彷徨时,在开发区徐庄社区的一段实习体验给了我答案,看见社区干部们的表情,我感受到了他们扎根基层的笃定;见到他们流淌的汗水,我想象到了他们不畏繁琐、耐住寂寞的辛劳;和他们同行,我明白了奔走于千家万户做每一件小事的意义……他们是群众心中的支柱,是我们心中的榜样!
基层工作小中见大,哪怕一个小小的启发,都是我们全情投入的印证。犹记得社区举办“同迎新春,共创和谐”的大型广场文艺演出,这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一件实事,我欣然参与,在做前期方案和准备的时候,遇到了演出奖品经费何来的问题,社区自然可以出资购买,但我想到了大学期间组织活动时向外寻求赞助的方式,便建议和刚开业的便民超市进行合作,既为社区节省活动经费,也为便民超市做了一定宣传,不失为一个双赢之举。这次经历也告诉我,在今后工作中要放开手脚,勇于并善于发挥智慧。
今年4月以来,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为全体村官开设了内容丰富的综合培训班,使我们受益匪浅。公共礼仪、换届选举、公文写作、创业培训等课程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让我们可以在工作中即学即用,更是对自身修养的实实在在的积累和提高。两次班级活动印象深刻,“万人看相城”近距离体会相城十年巨变,更懂要用感恩之心回报社会,野外素质拓展的精心设计环节让我们在不知不觉间体会到团队协作、挑战自我、创新思维的强大力量。
上周,我有幸去常熟市蒋巷村参观学习,受到了很大的鼓舞和启发。蒋巷村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发展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全国文明村、生态村,昔日的“荒滩恶水”变成了“富甲一方”的“人间新天堂”。这得益于“天不能改,地一定要换”的雄心壮志,得益于常德盛书记四十三年来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无私奉献,得益于几代“蒋巷人”勤奋劳动,科学发展的豪迈征程。放眼今朝蒋巷美景,焕发往昔创业豪情,我更坚定了投身基层建设和践行科学发展的信念,坚定了奉献“四城”的目标。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我就要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分分秒秒的时间抓牢,把点点滴滴的小事做好,把简单的事情办成不简单,把平凡的事情办成不平凡。
总有一种记忆能给我们以永恒的遐想与怀念;也许时间能冲淡记忆,也许岁月能改变山河;但有种激情永远闪耀着光辉,有种精神成为历史的永恒;
这就是我们当代大学生村官铸就的精神,这就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责任;这就是意气风发、敢于拼搏的大学生村官——激扬青春,无悔今生!
最新大学明理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学校所有职工,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请假类别涵盖休假,包括事假、病假、产育假、哺乳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因公出国(境)应按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报批手续。出国(境)时间在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者,还需与学校签定相关协议,并明确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办法。因公国内出差应向本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时间内视作工作时间。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领导负责,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时做好职工考勤统计、登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津贴分配及学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 关于旷工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部门的;
5.经教育仍不服从部门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
6.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与部门签订留职停薪等各种协议而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一个月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三)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请假程序
第五条 请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工作交接事项,经部门领导审批,于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存档。
第五章 请假类别及规定
第六条 事假相关规定
(一)正处职干部(含正处职)请假,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副处职干部请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七天以上者,需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处职以下各类人员请事假的批准权限:
1.请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请事假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因私出国(境)期间,其本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
3.若因配偶、直系亲属病重、病危住院,确需本人陪住的,经批准,在七天以内(含七天)可不计为连续事假和累积事假,但要计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2)24号文、沪人(1994)46号文处理。
2.当月事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七条 关于病假
(一)请病假须向所在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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