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技建设项目心得体会及感悟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心得体会(4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基层农技建设项目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从今年4月起,区委政法委面向全区征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案例。经过推荐,共收集案例27个。经过审核筛选,10个案例入选典型案例,如华岩镇民安华福社区春风化雨、铸魂聚力倾力打造“五彩福居温馨家园”,黄桷坪街道创建“黄桷义工”队伍、探索群众自我管理服务新路径,二郎街道迎宾路社区“党建引领多网合一”深化社会治理新实践,金凤镇“金凤一群杨主动来帮忙”推行“老杨群工”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等。
当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现场推介和评比,最后“老杨群工”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荣获一等奖。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三惠出席会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为发现各地创新社会治理先进典型,研究和探索省、市、县社会治理创新规律,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总结和弘扬社会治理的典型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由人民网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部联合主办的2019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已于近期启动,请支持并组织本地各级相关单位踊跃参与。
在各地领导的支持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本系列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了七届。前七届的征集活动共征集到案例近6500份,吸引投票5400万人次,并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在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天津、湖北、重庆举办论坛。以这七届成功经验为基础,2019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整体规模与宣传效应预期会有进一步提升。
主办单位:人民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部
各地创新社会治理的案例,都属于本次案例征集活动范围。征集案例须体现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
创新社会治理案例征集按以下十个方面归类:
(1)社会应急体制风险治理方面;
(2)基层参与式社区治理方面;
(3)社会治安协同治理方面;
(4)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
(5)经济组织治理方面;
(6)群众权益维护治理方面;
(7)社会组织治理方面;
(8)人口服务治理方面;
(9)互联网治理方面;
(10)社会矛盾化解方面。
1、选送案例的文字材料应包括如下要素:
(1)背景与起因;(2)做法与经过;(3)成效与反响;(4)探讨与评论;(5)重要资料附录。
2、正文总字数在4000-6000字左右。
3、配合文字内容,请同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5张及相关影像资料。
案例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截止。
1、网上提交:参与单位请将案例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电子扫描件请同时提交。
2、网下提交:在网上提交的同时,须将报名表和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于2019年10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人民网。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人民网谢龙收,邮编:100733。
采取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选出社会治理创新最佳案例10个,优秀案例20个。
1、网上投票和自荐:人民网“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专题”页面公布初选名单,设置投票页面,由网友公开投票。
2、专家综审:案例汇集完毕后,将由来自中央有关部委和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团对案例进行集中评审。
3、名单公示:综审结束后,人民网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部联合公布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名单,并在征集活动官网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4、活动表彰:人民网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部联合对最佳案例、优秀案例进行表彰。
主办单位邀请中央有关部委领导、获奖单位代表及专家学者参加创新社会治理理论交流会,分享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探索创新规律、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启事已刊登于人民网首页,请查看。未尽事宜,请另行咨询。
略
推荐基层农技建设项目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关乎工会生存发展之基,而这项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我们街道将该工作方针作为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的明确定位,在党政领导和工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
一、组建工作作为工会维权是推进建会工作的的重要内容
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关系到法律赋予职工“组织起来”权利的有效实现。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是我国法律赋予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这在《工会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当然包括维护他们“组织起来”的权利。职工“组织起来”使他们能够依靠组织的力量,更好地实现其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然而,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一些人往往不能自觉地把维护职工“组织起来”的权利与维护其经济、政治、文化权益统一起来,这是不利于推进工会组建工作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把维护职工“组织起来”的权利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才能更加激发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推进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真抓实干的劲头。
二、“心中有数”确定工作目标是推进建会工作的前提条件
中国工会十xx大提出,工会组建要“与不断变化发展的企业状况相适应,会员发展与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相统一,工会组织体制的延伸与不断加快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协调。”要做到这三句话,其基本要求是,必须对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即对本地区的职工数、会员数、企业数、企业建会数、职工入会率、单位建会率等涉及组建工会工作的基本数据做到底数清楚,动态掌握。否则,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就难以实事求是地推进。
在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职工就业方式、利益分配方式多样化趋势的现实要求。其一,“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及其重大变化,是不可能准确判断和定位组建工会工作的;其二,各种所有制企业、各种用工形式复杂多样,且都在动态发展变化,给工会组织做到“心中有数”增加了难度;其三,做不到“心中有数”,往往会局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惯性思维,用高入会率、高建会率的估计数字取代客观情况。
“心中有数”,意味着头脑清醒。尤其是在组建工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当前,尤其要警惕对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没有空间”看法的滋生。事实上,组建任务还十分繁重。我们要解决“到哪里建立工会,到哪里发展会员,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的潜力和空间在哪里”等问题,从而推进这项工作不断在新起点上跃升。
三、启动职工入会的内在积极性是推进建会工作的关键环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不能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推进,必须更多地面向职工宣传,启发提高他们依法加入和组织工会的自觉性。这涉及到工会转变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推进这项工作就会越来越陷入被动。
就本原意义来说,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职工自愿是他们加入工会和组织起来的前提条件。而职工的自愿是需要工会去耐心启发、帮助和指导的。为什么一些农民工自发地组织起“同乡会”、“打工者协会”等所谓的维权组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不了解工会,不认识工会。工会不能一味地去等待那些拒不建会的“钉子户”开明,如果冲不破“雇主不同意,企业就建不起工会”的怪圈,就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工会必须寄希望于职工,下大力深入职工的工棚、车间、住宿地与他们交朋友,培养积极分子,致力于宣传职工、组织职工,把建会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为此,应大力宣传和表彰那些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典型,对主动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予以保护,对因依法组建工会受到打击报复的职工予以坚决支持,同时还要宣传那些启发、教育职工增强工会意识、民主法制意
基层农技建设项目心得体会及感悟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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