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听课心得体会总结 法律课的心得体会(五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法律知识听课心得体会总结一
加强和推进素质教育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培养和形成优良学风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之所以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节主要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第一,学生普遍认为学院整体缺乏高校的学术氛围。我们举办素质教育节关键是要营造一种浓厚的人文素质环境,并通过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与手段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学风,自觉提升自身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其次,充分发挥系“素质教育中心”的依托作用,通过我系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模式的探索,希望能为今后全院人文素质教育的推广提供参考;
第三,弥补我系在浦东校区单独办学在办学条件上的先天不足,通过素质教育节的开展,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新生尽快融入大学学习和生活,为学风建设打造良好基础。
二、活动开展基本情况
我系从20xx年开始,于每年的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举办历时三个月的大学生素质教育节。目前已举办两届,活动主要以学风建设为抓手,以素质拓展为目的,以开幕式为起点,以闭幕式表彰和汇报演出为结束,主要通过学术报告讲座、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活动共三块模式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具体有:专家系列学术讲座、辩论赛、演讲赛、模拟法庭、法律义务咨询、周末英语沙龙、“111”读书节、百部名著必读书目活动、书法、摄影、工艺制作、歌手大赛、话剧表演赛、组建系大学生合唱团、舞蹈队、礼仪队、开设周末影院及开展篮球赛等各类体育比赛等等。
三、活动效果
从活动效果来看,我们认为大学生素质教育节的开展,为我系的学风建设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主要收获有以下四点:
1、学生参与面广。从总体效果来看,全系广大同学都能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出发点,积极报名,踊跃参加,学生参与面达20xx幼儿园素质教育讨论发言稿以上,充分展示了我系新一代青年大学生多才多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并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第一届共表彰了6个先进集体和42名先进个人;第二届共表彰了7个先进集体和72名先进个人。树立了典型,带动了整体。
2、开展学术讲座,激发学生成材。开展学风建设,学术讲座优为重要。在素质教育节期间,我们结合浦东校区困难办学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注重将学风建设和思想教育有机的融入到学术讲座当中。讲座内容涉及学科前沿动态、专业发展方向、专业素质拓展、党建思政、人文素质、学生自立成才教育。如组织“专业教授与本科生面对面”、“学风建设从我做起――优秀校友成才报告会”等讲座,邀请了厦门大学新闻学院院长陈培爱教授、院党委黄发良副书记、全国辞章协会副会长祝敏青教授、福建师大传播学院院长颜纯均教授等知名专家学者共举办了28场的专业学术讲座,逐步形成了团结互助、勤奋好学的优良学风。
3、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在素质教育节中,我们以素质教育中心、教研室和专业教师为依托,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专业技能练兵活动。如广告教研室组织广告专业学生到成都参加全国大学生广告节,拓展了学生的专业视野,并在20xx年福建省消委会主办的全省“好产品好广告”竞赛中,共有6位同学10幅广告创意作品分获了一、二、三等奖;秘书教研室组织学生参加秘书资格、普通话过级考证;素质教育中心制定了系“大学生人文素质百部必读书目”,以“111”读书计划为实施平台,结合周末文学经典影院,提升我系学生的文学底蕴和人文素养等,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得到了培养和提高。
4、寓教于乐,激发学习热情。在素质教育节中,我们依托系书画协会、摄影协会、英语协会、法律协会、创业协会、拾贝文学社等学生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活动之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全面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如我们通过法律专业校友陈建福的牵线搭桥,与宁夏盐池县灌区一小长期开展助学帮困献爱心活动,两年来先后与65名小学生结对子,共捐款、捐赠衣物、学习用具等总价值近2万元人民币。该活动先后在中青网、宁夏电视台和福建三家媒体得到了相关的报道,既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又提高了学院的影响力与知名度。本学期,我系已将之作为学生支部的支部立项活动,并拟定今年暑期赴宁夏灌区一小开展帮教活动。
实践证明,学风建设是高校育人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素质教育节”的举办应当说是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对学风建设的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将继续努力,相信现代传媒系法学系“素质教育节”这棵幼苗,在学院各级领导阳光雨露般的关心、培育下,一定能够健康茁壮的成长。
2022法律知识听课心得体会总结二
1.法律谈判的基本原则
法律谈判的基本原则它体现了法律谈判的基本要求,指导法律谈判的进行,是法律谈判的依据。法律谈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通过谈判解决双方或多方的利益争议,实现双方各自利益的最大化。由此,法律谈判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1对客户负责的原则
对客户负责是律师职业的最高准则。律师一旦和客户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就要严格受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的约束,权利义务关系的约束。这不仅包括了客户的具体委托事项,也包括了法律、法规对律师行业以及律师行业的行规对律师执业的各种规范性规定的约束。
1.2坚持利益为本
谈判就是为了解决利益矛盾,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分配的方案。因此在谈判中要紧紧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因为常常在相反的立场背后。存在比现实利益更多的协调利益。
1.3坚持求大同存小异
谈判既然是作为谋求一致而进行的协商洽谈,本身意蕴着谈判各方在利益上的“同”、“异”,因此,为了实现成功的谈判,必须认准最终的目标,求大同,同时要发现对方利益要求上的合理成分,并根据对方的合理要求,在具体理由上采取灵活的态度、变通的办法,作出相应的让步举动,这样才能推动对手作出让步,从而促使谈判有一个公正的协议产生。
1.4平等协商、尊重对方的原则
谈判是智慧的较量,谈判桌上,唯有确凿的事实、准确的数据、严密的逻辑和艺术的手段,才能将谈判引向自己所期望的胜利。以理服人、不盛气凌人是谈判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上述原则作为法律谈判的指导依据,应当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必定性。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虽然可以适当的调整谈判策略,但也应遵循上述基本原则。
2.法律谈判的独特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和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各类法律纠纷总量很大并呈上升态势,仅通过法院、仲裁等力量根本不能很好的解决纠纷。近年来,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律谈判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其独特性表现在:
第一、法律谈判没有严格的程序和模式[2]。法律谈判不像诉讼,包括起诉、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模式,它是双方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它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及其谈判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把握节奏,不用拘泥于特定的程序和模式。所以,法律谈判的程序简洁,既节省双方解决争议的时间,又降低了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成本。
第二、只有当事人及其谈判律师是法律谈判的参与人。与诉讼、仲裁和调节等纠纷解决方式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法律谈判没有法官、仲裁员和调解员等第三方。而且,律师所履行的也只是告知和谈判的义务。谈判双方能够高效的处理谈判中遇到的突发状况,避开诉讼中出现的互相推诿现象。
第三、与其他冲突化解方式比较,法律谈判是最有可能出现双赢局面的方式。相互信赖的双方,在法律框架内,以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方式化解冲突。通过谈判,双方当事人能够最大程度的在竞争与合作之间,找寻最符合双方利益和价值的共通点。
3.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有少数冲突通过诉讼解决的。并且,在诉讼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争议是通过谈判磋商化解的。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地冲突化解方式,必定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理论基础。关于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本文从以下方面简要分析:
第一、法律谈判能够提高当事人的法律观念
谈判律师利用了他的法律技能和技巧,并且从专业的法律角度与对方谈判。所以,谈判律师在妥善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同时,能够有效地灌输、强化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在一些纠纷中,还能使当事人了解并注意善良风俗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3]。
第二、法律谈判可以充分反映当事人意志
法律谈判以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它无疑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最优选择。对于很多缺乏法律知识和谈判经验的当事人来说,谈判律师也只能在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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