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的心得体会实用 国家政策的好处心得体会(4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国家利益的心得体会实用一
大家好!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了解国家公祭日,勿忘国耻,振兴国家》!
20xx年12月13日,是第x个国家公祭日。今天,凄厉低沉的警报从首个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的主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响起。随即,南京全市各个警报器一起响起,南京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也停下了脚步,全城默哀1分钟。历史回顾: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
孩子们高举“牢记历史、勿忘国耻”的群像之所以更打动人心,因为这些稚嫩的面孔代表着中国的未来。以国家公祭这么重的分量去悼念死难者,就是要让历史告诉未来。中国未来的高度必将由今天这些手捧菊花的孩子们创造,这些孩子未必完全明白“勿忘国耻”背后沉重的历史,未必完全理解默哀的意义和公祭的分量,未必深刻了解那段被侵略历史的残酷和悲壮,但以国民的身份参与国家公祭的经历,将深深地刻在他们心中,让他们铭记一生,并用这种强大的集中记忆去反抗健忘和拒绝遗忘。
八十多年过去了,国耻就如一座大山一样压在我们的头上,压得几亿人民透不过气来,然而,时至今日,日本人还没有向中国说声对不起。也在我们这些少年人心灵里灌注了铅一样沉重的忧愁和哀伤,中国,我们古老的中国,生我养我的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但是却遭到欺凌宰割,中国,什么时候才能挣断身上的屈辱锁链,铁骨铮铮地站起来啊!
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一味地宣泄仇恨,而是希望我们的国家、民族和每一位中国人,包括海外的炎黄子孙,要有忧患意识和自强精神。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为了反攻倒算,是为了避免“南京大屠杀”式的悲剧不再重演。是为了正告那些已经、正在或者妄图对中华民族施加罪孽、图谋不轨的国家和民族:团结、坚强的中华民族是不可战胜的。我们自信地向全世界宣布:我们都有一个家,这个家没有任何人可以胆敢再次侵犯,这个家的名字就叫——中国!
当然,这场国家公祭,也是与世界的一次对话,与世界热爱和平主义者的一次共鸣。中国不是军国主义的受害者,世界因为那些侵略战争深受其害。今年6月,南京大屠杀档案申报世界记忆遗产,主要目的是让中国记忆走进世界记忆,让全人类共同去面对这段历史悲剧。二战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死难的国民,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我们的国家公祭日是对世界的一次呼应,共同以史为鉴,共同拒绝遗忘与篡改,共同走和平发展之路。
最后,让我们大家都参与到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公祭日活动中来,勿忘国耻,振兴国家!
最新国家利益的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一、甲方将自厂房位于 房屋总计约 平方米的空房出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房使用。
二、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租赁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三、房屋租金为每年 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实行先
四、乙方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证,
五、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厂房进行非法加工活动,及进行违反国家
六、乙方把以前厂里的化验设备(
七、甲方在出租厂房给乙方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征用,甲乙双方的租赁协议自行终止,国家给予的赔偿费属甲方所有,如国家另赔付搬迁费用,搬迁费甲乙双方各得一半,员工待工人员补助费用,甲乙双方按员工人数平均分配。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厂房转租给他人使用,
九、合同期满,乙方欲继续租赁,应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继续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重新签订合同。同样合同期满,甲方如不再继续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也需提前六个月通乙方。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使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租用。
十、乙方在承租期内,欲改变厂房内部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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