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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实践的心得体会实用 财务综合实践心得体会(3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财务管理实践的心得体会实用一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帐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帐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科和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帐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科长审阅;对于未达帐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科长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会计科可与结算部联合办理现金送存业务。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科长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处长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科长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帐款是否一致、对帐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当日凭证当日复核,科长应按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帐凭证;发现差错,及时通知记帐(输机)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复核更正后的凭证;复核后的凭证方可登记机内帐簿。输机人员和复核人员须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七条会计科和结算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非财务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会计科和结算部的柜台内。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财经大学财会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处。

描写财务管理实践的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构建服务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等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财经纪律,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核算和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等有关规定。

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事,建设节约型机关。

3.加强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支出有标准,量财而行、量力而为、精打细算。保证公务需要,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

4.强化财务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先审批、后支出、再报销。

5.坚持民主理财,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

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制定预算目标,并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预算执行结束后,认真做好收支结转、决算、立卷归档工作,及时组织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经费支出审批规定

财务工作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各项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的收支,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审批的办法。经财务人员核对后,3万元以下业务经费支出前经办人需按流程进行审批(具体流程见附表1)。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大额开支(资产处置)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支出。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大额资金(资产)的开支使用及处置。支出应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之内,在预算下达的指标内列支,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四、财务报销规定、报销程序和要求

1.报销规定:财务报销工作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所有经费报销需综合处负责人审核后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2.报销程序: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查原始票据→综合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

3.相关要求:经手人准备报销相关凭证,认真如实填写相应报销单,在经费开支后1个月内完成报销。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五、各项经费支出

(一)会议费

会议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举行,按协议价格结算,实行“一会一结”。会议费标准中住宿费、伙食费实际发生数不得超过按照单项定额计算的经费预算总数;
伙食费中、晚餐单餐不得超过75元/人;
半天会议伙食费参照标准减半执行,原则上一类会议不超过一天,二、三类会议不超过半天。

1.会议标准:

一类会议是指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由市直部门主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指由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召开,各县(市、区)对口部门负责人或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2.会议规模:

会议与会人员:一类会议控制在150人以内;
二类会议控制在100人以内;
三类会议控制在80人以内。

会议工作人员:一类会议根据会议性质和规模严格限定工作人员数量。二、三类会议的工作人员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15%以内。

会议费报销凭证:财务票据、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金华市级机关会议(培训)费支出汇总表及实际参加人员签到表、定点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等单据。

(二)培训费

1.培训地点应该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基地、高校等场所。确需在以上场所之外开展培训的,应安排在政府采购的定点场所,或经财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安排在收费低于定点场所的单位内部会场、招待所、培训中心。

2.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按规定调剂使用。住宿费、伙食费实际发生数不得超过按照单项定额计算的经费预算总数;
伙食费中、晚餐单餐不得超过75元/人;
半天培训伙食费参照标准减半执行。

5天以内(含5天)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
5天以上的培训,所有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即一类培训每人每天计360元、二类培训每人每天计320元)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和离开时间,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培训费严格按经批准的预算执行,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厅级人员及各市、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项目。

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以其他人员为主的培训项目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3.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4.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

培训费报销凭证:财务票据,培训通知、金华市级机关会议(培训)费支出汇总表、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场所出具的原始明细等单据。

(三)劳务费

劳务费,是指市本级部门(单位)向劳务提供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讲课费、稿费、监考(考务)费、评审费及其他一次性服务费等。

1.讲课费

请外部门(单位)人员为本单位培训或以其他形式讲课的,每学时讲课费标准:中级职称(乡科级)及以下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副高级(县处级)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厅局级)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或全国知名专家(省部级)原则上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2.稿费

(1)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或经新闻出版主管等有关部门批准,由本单位举办的内部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录用稿件、信息支付的稿费统一按每千字不超过90元,图片信息每张不超过90元计算,稿费不得向本单位人员发放。

(2)单位内部简讯等刊物和工作性质的调研课题,平时不得支付任何形式的稿费。

(3)为鼓励本单位人员提供高质量的稿件或调研文章,经年终评比,简讯类按人员数在20%以内可给予不超过500元/人的稿费,调研课题按课题数在20%以内可给予不超过800元/篇的稿费。

(4)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稿件信息、调研成果采集征集,稿费稿酬支付从其规定。

3.评审费

本单位统一组织各类工作人员录用、人才招聘和职称(职业资格)评定的评委费,公务员、事业人员录用和职称(职业资格)评定的评委按每人每半天不超过500元,主评委每人每半天不超过550元,其他人员录用及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半天不超过400元的标准支付。

各类专业技术项目的评审费按聘请人员职称确定评审费标准,高级不超过1500元/人天,其他人员不超过1000元/人天,半天减半执行,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人员标准上浮50%。因项目或评审需要聘请市外专家的,可根据路途远近再给予500-1000元劳务费,领取路途额外劳务费的不得再报销差旅费。

咨询费参照评审费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一次性服务项目需支付的劳务费,原则上按每人每天或每项不超过500元标准支付。

5.支出要求

(1)劳务费支付应附发放清单,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身份证号、数量(场次)、标准、发放金额、签字等,并提供相关依据材料。劳务费原则上应通过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发放。

(2)个人参加劳务活动须事先经过单位审批同意,原则上每人每季参加领取劳务费活动的时间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个人领取的劳务费收入应如实报告。

(3)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劳务费,不得以劳务费等名义变相发放钱物,不得虚假造册冒领劳务费。工作日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考试考务、评审工作,一律不得对单位人员发放任何形式的劳务费。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日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劳务事项,已领取加班(夜餐)费的不得再重复领取劳务费。

(四)接待费

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每批接待对象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用餐人员和工作餐标准。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多餐的,应向接待对象收取伙食费,并出具收款收据,收取标准与出差人员交纳伙食费标准相同。由接待处室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分管业务领导和办公室审核后执行。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
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用餐标准:金华各县、市人员60元/人;
其余人员100元/人;
副厅级及以上150元/人(以上标准均不含饮料费)。饮料费用按不超过餐标30%控制。

工作餐形式为自助餐或桌餐。接待对象超过10人且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安排自助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及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提倡到机关食堂、普通农家乐用餐。

接待费报销凭证: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来宾接待清单、消费清单。

(五)差旅费

外出参加会议或外出考察,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1.城市间交通费。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车等交通工具的,不得单独报销保险费。

2.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性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对外收费标准交纳;
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
午餐、晚餐各按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3.公杂费。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由单位(含牵头单位,下同)安排车辆出差的,相应派车天数(自然日)公杂费减半。

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80元;
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40元标准交纳。

4.住宿费。

(1)出差人员到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负。

(2)参加住宿费自理的培训班,住宿费在上述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3)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凭据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4)确需午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住宿费在限额标准的50%以内凭据报销。

5.定额报销区域补贴标准。

出差人员赴定额补贴区域出差,可按定额补贴标准领取补贴,标准见下表。

在金华市域范围内出差的,可以按差旅费规定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包干使用;
也可以在定额补贴标准范围内包干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减半。统一安排车辆出行的,不得领取交通费定额包干。

前往婺城区塔石乡、莘畈乡、箬阳乡、沙畈乡执行公务的,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6.其他相关规定

(1)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到外地实(见)习、挂职锻炼、支援工作等,在外地工作期间每天的伙食补助费,省外按40元、省内按25元补助,不报销公杂费。市财政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重复领取。

上述人员利用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往返在外工作地与原工作地的城市间交通费,省外地区在规定等级内凭票据实报销,公杂费每次80元包干使用;
省内地区可以按定额补贴标准包干城市间交通费,减半报销公杂费。省内每月不超过2次,跨省的每月不超过1次,一往一返计1次。

(2)出差人员在途期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出差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时,原则上应乘坐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3)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索取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可由个人保管,不作为报销依据。

(4)出差人员执行有工作纪律要求需要统一安排食宿的专项任务,可由组织单位(牵头单位)在规定食宿限额标准内凭食宿票据统一列支,并按规定标准及出差人员清单统一报销公杂费。任务期间出差人员不再报销及缴纳伙食费。往返途中的城市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5)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离开派驻地出差的执行本规定,在派驻地工作期间不得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7.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享受出差伙食补助:

(1)已享受会议、培训伙食者;

(2)调干待分配工作者;

(3)在常驻地参加各种临时办公室、指挥部、领导小组等机构工作者;

(4)已享受讲课补贴、野外津贴、下海津贴和其他作业津贴者。

差旅费报销凭证:财务票据,出差、会议、培训审批单,相关通知等。

(六)夜餐费

仅限于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连续加班工作4小时及以上的,不包括以下情况:

(1)参加会议、培训、出差、出国等公务活动;

(2)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开通电话、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值班带班;

(3)加班后给予调休的;

(4)按规定领取加班补贴的;

(5)参加公务活动已享受伙食或补助的。

晚上连续加班4小时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开支夜餐费补助40元;
休息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连续加班满4小时不到8小时的,可参照夜餐费补助标准开支1次伙食补助;
连续加班满8小时及以上的,可参照夜餐费补助标准开支2次伙食补助。

夜餐费补助每季度申报一次,由加班人填写后,报分管业务领导审批,交综合处汇总。综合处统筹安排的假期及活动值班由综合处统一填写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夜餐费报销凭证:市本级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审批单。

六、国有资产管理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综合处负责中心机关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各处(室)分别负责所在处(室)固定资产管理,办事大厅固定资产由督查处负责管理。各处(室)办公用品、家具固定在处(室),处(室)人员内部调整和调出,都不得带走,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各处(室)间需调整的,报分管后勤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加强清产核资工作,实行资产清查盘点登记和条形码管理制度。定期对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理清财务、查清资产、实物盘点,统一粘贴条形码,做到财务账、资产账与实物之间帐帐相符、账实相符,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资产划转、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应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批。

七、调出人员财务交接

由综合处将调出人员的工资关系、社保、公积金等按规定及时转出。因工作需要由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在办理调离手续时归还并列出移交清单。

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长期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调离岗位事宜。

八、财务监督

财务人员要认真做好支付、核算等工作,原则上每年在中心党组会议上通报财务收支情况,重大经费开支专题汇报,定期组织财务审计,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规范,每月及时统计上月止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明细支出表,经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签字后在单位公开栏公开。扎实做好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的统计、分析工作,在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福利、奖励、津贴

1.有关福利、奖励、津贴由中心研究,统一发放。

2.特殊岗位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自行终止。

描写财务管理实践的心得体会实用三

xx供电公司工会财务工作在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公司工会财务、经费审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工会工作大局,开拓进取,按照省公司“三抓一创”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依靠”方针,突出维护职工权益,在财务管理上求规范,在经费、资产管理上求实效,保证了经费足额及时拨缴,圆满完成了上级工会上解经费的目标任务,为工会开展好各项职工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xx供电公司工会结合公司工会财务的实际情景,以查找问题,摸清情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服务全局为目标,在布置、安排、落实和督促等各个工作环节精心筹划,有条不紊地开展了工会财务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景报告如下:

xx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下设5个基层分工会,工会财务专职工会会计一名,专职工会出纳一名。现有会员000人,年会费收入22730元,收缴率为100%。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各项职能,推进企业两个礼貌建设。多年来,公司工会把工会财务工作当作强化工会物质基础的一项重点工程,把发挥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作为工会财务工作的着眼点,坚持工会财务工作为工会重点工作服务、为基层工会组织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方针,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中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工会财务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强化工会经费收缴、深化财务改革、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作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公司的蓬勃发展供给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和物质保证。

公司工会自成立以来,公司领导班子对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一向十分重视和支持,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供给了有力的后盾。工会也在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上下功夫,一是每年都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纳入年度方针目标考核之中,对不能按时上解经费的单位,在年终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基层的促动很大,收到了满意的效果。二是主动与公司人力和财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按照每月劳资和财务报表中的工资总额对工会经费进行核定,并以此为依据对基层单位进行核收,提高了经费收缴的准确性。三是利用签订团体合同的机会,经过平等协商,把拨交工会经费写入合同条款。经过上述措施,几年来我们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收缴率到达了100%,每年都能按照上级工会下达的经费指标,及时足额完成工会经费的收缴和上解任务。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还抓住电力行业快速发展和职工收入水平提高的良好机遇,积极主动的争取公司行政的理解与支持,努力壮大工会的物质基础,实现了工会经费与全局职工工资总额的同步增长。

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会计记账方法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应用不规范,收支单据和报销手续及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

加强工会财务人员培训,完善会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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