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员工心得体会总结 轨道交通职业素养心得体会(八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员工心得体会总结一
2. 经商之道信为本,顾客满意我受益。
3. 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
4. 与文明牵手,和礼貌相伴。
5. 市民多一份文明,生活多一份精彩,社会多一点和-谐。
6. 文明晋城人人爱,有你参与更精彩。
7. 让文明进入家庭,让创建变为行动。
8. 打造和-谐晋城,畅享文明生活。
9. 人人讲文明,处处见真情。
10. 文明无处不在,生活格外精彩。
11. 做文明晋城人,建文明晋城市。
12. 文明始于心,创建践于行。
13. 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晋城。
14. 用心创建文明晋城,让爱成就美好未来。
15. 文明来自一点一滴,新风源起一言一行。
16. 滴水见太阳光辉,片言显文明素质。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员工心得体会总结二
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工作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助力商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建城管通〔20xx〕58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地摊、夜市经济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地摊、夜市经济管理的目的
(一)工作背景
我县城区部分区域历来支持地摊、夜市经营活动,且管理规范,市容较为整洁,但自今年 6 月以来,部分群众以发展“地摊经济”为由,一哄而起、盲目跟风,沿街为市、无序经营,占用大量公共空间区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公共利益,给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带来了极大压力。
(二)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省州要求,因时因地制宜,规范地摊、夜市经营活动,实现地摊、夜市经济聚集人气、规范有序、文明整洁、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
二、合理设定地摊、夜市经营场所
(一)设定原则
坚持民生优先、放管结合、规范有序和主干道严控、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原则,对餐车类、水果类、小百货等地摊、夜市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三)设定区域
县城设置地摊、夜市经济临时摊点摊区的规划区域为:七星农贸市场旁、县幼儿园、一转盘北斗山宿舍、星辰国际人行道、原老年大学门口、金龙花园进口、西门桥东侧空地、老电厂路口、贵阳银行门口、戒毒所路口、老汽车站、实验小学路口、新汽车站、七星七天酒店路口、文峰加油站路口、华都农村信用社巷道、清涟湖进口左侧、南门三岔路口、植物油厂空地、青少年宫、盛世彩虹小广场、花竹园喷池广场、人民广场、渡江广场。
三、规范地摊、夜市经济工作措施
(一)规范准入登记
实行摊位报名制度,报名者需持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分批登记后实行抽签准入。
(二)规范管理要求
1.严禁在规划区域和指定时间外(指定时间:上午 8:00 前;下午 18:00—22:30)摆摊设点、店外促销和经营。
2.严禁以利用机动车为载体占道经营;严禁驾驶机动车辆沿街贩卖。
3.严禁蔬菜经营者占道经营、沿街贩卖,所有蔬菜必须进入农贸市场进行交易。
4.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摆摊设点;严禁利用大功率音箱设备扰民促销;严禁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店外加工;严禁违反食品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
5.严禁变流动摊点为固定亭棚,城区所有规划区域摊点必须做到即摆即收。
6.严禁以任何方式抢占、强占摊位。
7.严禁所有沿街店面白天出店经营;严禁无店面者经营夜宵;在不占用盲道、不占用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允许宵夜店面夜间进行有序店外经营,经营区域内必须铺设地胶,并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8.严禁小百货经营者在规划设置点外设置摊点,流动售卖。
(三)严格执法管理
县精神文明办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各执法部门以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等形式对地摊、夜市经济进行严格管控。对地摊、夜市经济经营户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相关执法部门处罚 3 次(不含 3 次)以上者,取缔其地摊、夜市经营资格,并由其他符合准入资格经营者递补。
四、规范地摊、夜市经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精神文明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瓮水街道办事处、雍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规范地摊、夜市经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邹家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叶佳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陈定祥、县卫生健康局李君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龚亚芬、县商务局蒋汰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单位具体主抓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精神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对工作开展督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零散摊点进行区域规划、登记准入以及后续监管,负责对非规划区域摆摊设点进行治理,负责城区花鸟市场、农副产品等市场的规行划市的经营管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协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行划市管理的同时,负责加强对规划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和城区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地摊经济、夜市经济涉及的商户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伪劣产品在地摊经济中流通。
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负责对夜市经济所产生的噪声、油烟进行监测,对超标排放严重的及时作出鉴定报告,移交相关部门处罚,避免扰民及油烟污染现象的发生。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夜市经济经营户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管,确保经营户持证上岗,严防食品中毒现象发生。
县商务局:负责协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农副产品、花鸟市场、煤炭经营等市场的规划设置。
瓮水街道、雍阳街道:负责背街小巷、小区院落摊点的管理,并全力协助各单位对城区夜市摊点、地摊进行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各单位在监管、执法中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置、主次干道车辆经营户违规占道经营,加大其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职能职责,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大对地摊、夜市经济进行规范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规范、有序经营,为全县上下营造一个经济活跃、干净有序的良好地摊、夜市经营氛围。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信息报送
县精神文明办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专项执法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督促其立即整改。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工作动态,并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资料。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员工心得体会总结三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工企用户用)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
城市轨道交通员工心得体会总结 轨道交通职业素养心得体会(八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