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结案申请书怎么写 监督立案申请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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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督促结案申请书怎么写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对我镇违规发展党员违纪案件深入剖析,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全镇各党总支、党支部。
对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切实推进以案促改,确保取得实效。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如伪造入党材料、篡改支
部大会或党委会讨论记录和表决结果、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2.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如将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人员,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将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将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将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以及将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党员。3.是否存在近亲繁殖问题,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将不符合党员条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近亲属违规发展为党员。4.是否存在人情党员问题,主要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说情打招呼,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搞利益交换等。5.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坚持政治标准,程序是否完备规范。如,入党申请和思想汇报是否敷衍应对,谈心谈话制度是否落实(至少两次谈心谈话),政治审查是否严肃认真,预备党员入党宣誓是否及时举行等。
抓住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深入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报告5个环节,分为宣传动员、查摆整改、完善制度、督导总结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23日-9月27日)。镇党委组织召开警示教育暨专项以案促改动员大会,提高全镇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和素质。各支部要深入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传达有关要求,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工作,营造浓厚的以案促改工作氛围。
(二)查摆整改阶段(9月28日-10月31日)。要对照“5个阶段25个步骤”,反躬自省,认真查找本支部发展党员是否存在问题。10月31日前,各党支部要结合提出的批评意见,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
(三)完善制度阶段(11月1日-11月15)各党支部
要认真学习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全面对现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完善,重点查找存在的风险漏洞,通过建章立制,确保发展党员程序符合相关制度。
督导总结阶段(11月15日--12月10日)。镇党委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党支部以案促改工作情况、问题台账建立、整改措施制定、以案促改效果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重视、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各党支部要形成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经党支部书记审签后,向镇党委报告。
(一)加强领导。各支部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项重要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支部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二)强化责任。各支部要将发展党员以案促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严格督查。镇党委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督促各村及单位党支部履职尽责。严格对照“四个决不放过”要求,对问题排查不准、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追责,对履行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再次发生违纪案件的,要坚决落实“一案双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关于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根据《中共xx市委xx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区党委研究,决定围绕xx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最新督促结案申请书怎么写二
为贯彻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开展流动人口调查通知要求,掌握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促进我镇流动人口工作水平的提高,决定于3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对全镇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清理摸底,掌握全镇流动人口底数和区域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我镇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可靠依据。
(一)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时点为3月1日零时。即3月1日零时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
时间安排:
调查准备:1月15日前
入户核查摸底:1月16日2月28日
入户核查登记:3月1日-3月15日
数据比对录入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1、流出人口调查对象
(1)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外省(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2)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省其它县(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3)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县(区、市)内其它乡(镇、街道)的已婚育龄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2、流入人口调查对象
(1)统计期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区、市)户籍的0岁以上人口。
(2)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省(区、市)其它县(市、区)的0岁以上人口。
(3)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县(市、区)内其它乡镇的已婚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
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流出人口调查主要涉及流出人口、流入人口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流向、婚育信息等基本情况和流动信息。
对春节期间返乡的流出人口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返乡前流入地详细地址和春节后流出意向目的地,待标准时点(3月1日零时)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流出人口在核查期间未返乡的,核查应采取询问亲属、知情者和查看有关资料的方式。流入人口调查采取直接询问调查对象并查看有关证照资料的方式,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其返回意向,待标准时点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
核查摸底和正式入户核查前,从“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本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信息从数据库中分村居导出,然后入户调查时进行信息核对,对其中的新变动信息进行登记、错漏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对新
督促结案申请书怎么写 监督立案申请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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