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分类心得体会实用 监督再监督心得体会(七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监督分类心得体会实用一
大家好!
x月x日上午,在妈妈的陪同下,我参加了以“我当垃圾分类小使者之小小监督员”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在xx集团的会议室里,我与来自不同学校的三十多名小学生还有我们的家长一起听了一场由垃圾分类办工作人员带来的关于“垃圾分类”的知识讲座,学到了许多与“垃圾分类”有关的知识。
白天的讲座让我受益匪浅,垃圾分类好,生活才干净。于是我便决定在晚上展开行动,从我家先开始。晚饭结束后,我向长辈们提议召开一个关于实行垃圾分类的家庭会议。在家庭会议上,我们讨论出了做好家庭“垃圾分类”的新规定,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被分配到了做好“垃圾分类”的任务。长辈们负责自觉做好垃圾的分类的工作,而我是家里的小小监督员,负责提醒大家要把垃圾分类好。
作为小小监督员的我,时刻关注着长辈们,监督他们努力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
在客厅转悠着,忽然我看到妈妈准备把看电视时吐在盘里的瓜子壳倒入其他垃圾堆里,于是我赶紧制止她,并对她说:“妈妈我要对你的行为作出提醒,吃东西后产生的垃圾属于厨余垃圾,你不可以把吃剩的东西倒进装其他垃圾的垃圾桶里。”妈妈听后立马照做,并说:“我知道了!下次不会了。”
早上和爸爸一起出门,我看见爸爸要把装厨余垃圾的垃圾袋放进其他垃圾的回收桶里,我赶紧提醒爸爸要把垃圾袋放进对应的垃圾桶。
奶奶是我们家“垃圾分类”行动的榜样,她总是自觉的用专用的袋子装起吃完饭的剩菜、果皮。她还告诉我没用的电池不可以随便乱放,要放进有害垃圾的垃圾桶才行。
当然了,作为家里的监督人员,我自然也要以身作则,从小事做起,把没用的纸张放进可回收垃圾桶,自觉做好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家做起。只要人人都能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家家做好垃圾分类,我们的城市一定会更加美丽!
推荐监督分类心得体会实用二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推行垃圾分类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有效措施,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向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从自我做起,从家庭做起,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自觉将家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四类,分开装袋并准确投入小区内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分类垃圾桶。
宣传“绿色、环保、循环、低碳”理念,主动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并带动身边的家人、邻居、朋友共同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净化家园”的良好氛围。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要自己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同时要当好监督员,发现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应及时主动告知正确的生活垃圾分类办法。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美丽。
推荐监督分类心得体会实用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
监督分类心得体会实用 监督再监督心得体会(七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