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基层建设心得体会和方法 检察院基层建设心得体会和方法总结(八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检察院基层建设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在短短的实习期内,我在检察院控告申诉监督处主要作了一下工作:
主要工作是整理一段时间内的卷宗。由于控告申诉处主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当然从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将在下面具体阐述:
一、检察院的地位问题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是统治阶级为确保其法律能够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而实行的专门监督。最高权力机关将行政执行权、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分别赋予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行使,一方面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另一方面同属被授权机关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相互独立,地位平等,在宪法框架内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以此实现相互间的制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已成通论。检察员时国间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法院并称以府两院,均有通体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按照级别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检察院、市级检察院(直辖市下设检察分院)、县(区)级检察院。而我所实习的检察院,检察院的地位并不能像宪法规定的那样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从地理位置上来讲,检察院和法院办公大楼同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大楼并列的位于政府两侧,给人的感觉就是检察院、法院地位要低于政府,服务于政府,受政府支配。实际上,检察院、法院、政府地理位置上的布局给人的这种感觉在现实工作中能得到很充分的体现,在我实习的控告申诉处,甚至要执行区政府下属的信访局的通知和决定,型他汇报实际上时控告申诉的所谓的信访案件。宪法赋予减产院形势的权利受到了来自行政权的无端干涉。让人不可理解!
二、检察权的独立问题。
检察机关享有的权力统称为检察权,它是国家确保其法律能够统一正确实施而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独立而专门的权力,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职务犯罪监督权,主要表现为职务犯罪侦查权,即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以及与执行职务有关的犯罪进行侦查,以保障国家机关执法的公正和准确;二是公诉权,即各个法定侦查机关和部门侦查终结的犯罪案件,都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将起诉的案件依照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交付审判,这是运用法律监督的职权代表国家对犯罪行为实施的法律监督;三是诉讼监督权,即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诉讼监督的对象是国家的侦查、审判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的内容是司法行为和处理决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可见,检察权就是法律监督权,它们的内涵与外延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国家权力机关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独立而专门的国家权力,不是司法权或行政权的组成部分。当前,不少学者和法律界人士对检察权的性质提出自己的观点,或认为检察权是一种行政权;或认为检察权是一种司法权;或认为检察权既具有行政权的成份,又具有司法权的成份,是双重属性;有的学者进一步质疑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不准确,甚至提出检察机关应当撤销、分解。出现这种偏差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将西方“三权分立”学说模式化、普遍化,遇到国家权力配置问题就硬套“三权分立”的固有模式;二是将检察权的表象当成了本质,虽然检察权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或诉讼监督权,但侦查权、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作为检察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手段最终又统一和依附于检察权。在实习中**区政府对统计的**区人民检察院惊醒领导严重妨碍了检察权的独立,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应该得到及时的矫正!
三、检察员的构成问题。
实现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检察独立必须要以一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为依托,这既是处理和应对各种复杂关系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检察独立和履行法律监督的内在要求。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实行和《检察官法》的修正,确立了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对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但如何广开门路、广纳群贤,尽快优化检察官队伍的年龄、素质、知识结构,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一是要完善检察官选任机制。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法律专业人员公开招考、择优上岗,避免非专业人员(技术人员除外)进入检察机关,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要末位淘汰、下岗分流;二是检察官培训要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检察官必须具备开拓创新的能力和与时俱进的品格,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要。依托检察官学院和其他法律院校,对检察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尽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专业型、外向型的检察人才;三是改革检察官的管理机制。当前检察官的职务和待遇是按照公务员行政职级的标准而定,论资排辈、首长负责等做法广泛存在。管理的行政化不利于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使检察机关失去应有的活力。改革管理机制一是要逐步淡化以行政职级为主的管理模式,把业务水平作为晋升法律级别的主要标准,实现法律级别与待遇标准挂钩,激发检察官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推行检察官逐级遴选制,上级院高级别的检察官应从本院和下级院的检察官中择优选任,使检察官不仅在本院而且在上下级院能够合理流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实习已经结束,我更加的了解了社会,了解了法律在这样一个社会的正确贯彻执行是多么的困难!面对困难,我将不畏艰险,勇往直前,追求法律的价值,不忘做一个法律人!
对于检察院基层建设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不知不觉,还有10多天我的实习工作即将结束。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我有幸来到嘉峪关市检察院侦监处实习。在此,首先感谢各位检察长及领导能提供这次机会和政治部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再次最重要的是感谢侦监处李处长、郭检察官、李检察官及各位前辈的教导,最后当然也离不开所有部门同志和全院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关心!
此次实习岗位是侦监处,第一天,李处长就对侦监处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职能向我做了详细的解释。我主要用到的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接触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审查批捕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检察官的整个办案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法律文书的写作。多次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收获很多。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这一个月里,我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政策,巩固法律、法规等知识。并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利用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单位纪律与办案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泄密,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参与协助批捕案件10余起,在复杂、重大的案件中,自愿跟随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在得到了大家的肯定的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沮丧。走出学校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我感觉到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发展需要理论的指导,更需要实践来完成。
在实习过程中,我总结出以下认识:
首先我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嘉峪关是一个重要的工业旅游城市,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众所周知,近年来在酒钢的发展及各个新兴产业的带动下,嘉峪关城市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与此同时,各类型的犯罪行为却屡见不鲜,其中盗窃案件最为突出。随着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他们在对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有部分人已经成为犯罪的隐患。这些人往往没有稳定的住所和工作,个别人由于自幼辍学,文化知识的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其不劳而获、损人利己的心理突出,诱发了其偷窃的动机。在我实习期间接触的所有案件中,盗窃案占绝大多数,其中很大部分是在嘉打工人员、邻近地区少数民族人员及无业人员所为。
盗窃大多以酒钢厂区财产和居民电动车为目标。在酒钢保卫更加严格、居民防盗意识和手段越发提高的今天,为什么这类案件屡见不鲜?这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思。在嘉峪关生活的这几年中,我知道各个社区的工作人员普法工作做的很好,但是他们仅限于让人们知道法律条文,但不对其进行解读,如何适用也不是很详细的说明,以至于大多数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人还是一知半解。普法的宣传要从小区、街道延伸到城市的死角,面向那些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人。每个法学学生和法律工作者都应该知道,矛盾是犯罪的主要诱因,我们每个人虽然不可能消除矛盾,但是都有让矛盾尽量减小的能力,所以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更大限度的解决社会就业,关注失业人群,深入小巷、棚户区开展法制工作和疏导,避免让有劳动力的人找不到工作而四处游散和应该在校读书的孩子因家庭辍学落入社会。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这一个月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嫌疑人是90后,前几天办理的一起案件有两个涉嫌抢劫罪的嫌疑人是96年和94年出生的,其中一人甚至采取持刀的手段。不考虑犯罪嫌疑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学校和社会是有一些责任的。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我总结出三点:一是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在我中学学生时代,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但大多仅是请来法院法官或派出所的民警在“百忙之中”来学校做个形式化的讲座,内容缺少让人听完触动很大的血的教训及鲜活的案例。
我认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应结合嘉峪关本地实际为主,法院和公安部门掌握的丰富案例资源,应该利用起来编辑成册,发放到学校,这些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胜过了电视上和报纸上发生在异乡的案例说法。二是加强街道社区18岁以下青少年的管理和心理教育。社区工作人员积极走访“问题家庭”,了解所辖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必要时有关部分提供及时的帮助。三是派出所治安人员及有关部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周边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和周围网吧的监管。侦监处前几天办理的一起盗窃案,正是在校学生与社会人员结伙所为,此案4名嫌疑人中有2名酒钢技校学生,家庭情况尚可,父母也有正式工作,但是诱发犯
检察院基层建设心得体会和方法 检察院基层建设心得体会和方法总结(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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