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选课指导心得体会范本 金融学结课心得(7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金融选课指导心得体会范本一
被答辩人(原告);某银行下属信托公司
答辩人因同被答辩人拆借资金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答辩如下:
一、本案合同无效
1、合同约定的“拆借资金期限”条款无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下称《拆借办法》)第七条规定:“同业拆借资金的期限和利率高限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和调整,拆借双方可在规定的限度之内,协商确定拆借资金的具体期限和利率。”而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印发《拆借办法》的通知”第一条中明确规定:“拆借资金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其他金融机构对专业银行拆出资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
本案中,拆借双方签订的三份《拆借合同》约定的拆借期限长达10个月至一年,远远超出上述金融法规规定,当属无效。
2、合同约定的“拆借利率”条款无效
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业拆借资金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13.17%,折合成月利率为10.98‰。
本案中,拆借双方签订的三份《拆借合同》约定的月利率高达15‰和17‰,远远超出上述金融法规规定,同样无效。
依据《拆借办法》第九条规定,拆借期限和拆借利率为拆借资金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最主要的条款。显而易见,本案拆借双方签订的三份拆借合同,均严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规定,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无疑属于无效合同。
二、被答辩人诉求赔偿“利息、罚息、复利”于法无据
1、由于本案合同无效,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只需将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本案中答辩人已经将本金归还对方,被答辩人诉求违法约定的“利息”于法无据。
2、合同既然无效,按照法律规定,即使违反该合同也不构成违约。并且造成合同无效的主要责任不在答辩人方面,答辩人已经归还了全部本金,被答辩人诉求“罚息”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3、对于复利:第一,同业拆借计算复利,没有任何法律或政策依据;第二,因为合同无效,所谓的“利息”尚不受法律保护,“复利”更是无源之水,无从成立。
此外,由于被答辩人违法拆借,依据《拆借办法》等金融法规规定,被答辩人的诉求不仅不受法律保护,且应受到“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综上所述,本案合同因主要条款违反了金融法规的规定而无效,造成合同无效的主要责任在于被答辩人。答辩人既已归还全部本金,被答辩人诉求“利息、罚息、复利”没有事实根据,更与法律相悖,请求合议庭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 致
答辩人:景德镇某金融市场
年 月 日
关于金融选课指导心得体会范本二
金融借款合同范本及分析
(2)
3、合同约定可以直接对借款人、保证人扣款,具有侵权之嫌。例: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或保证人未按期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评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相互抵销要符合相应的法定的条件:
(1)应当是双方互负到期债务;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按照合同的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权不得抵销;
(4)一方债务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在通知到达对方时才发生效力。在金融借款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或保证人在其开立的账户中扣取,就会涉及到以下的法律问题:
(1)借款人可能在有多种类型的债权,有存款,包括长期和短期存款、理财产品等等。而欠贷款尚未到期,被推定到期,即未按月支付利息,即可以视为贷款全部到期,在这样的情况下,直接从借款人的账户中扣款予以抵消,不符合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
(2)即使符合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法律规定也要通知借款人,而在诉讼中,都没有提供已经通知借款人的证据,而是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扣款,这不符法律规定的抵销程序要求;
(3)在商业实际营业过程中,各分支机构通常是经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合同主体资格,而其他分支机构与借款人没有借款合同关系,只有存款关系,直接对借款人扣款,涉嫌侵害借款人的财产权。
(4)如果借款人负债多,而且与其他债权人也签订了债务相互抵消的协议,其他债权人提出异议,特别是扣除了本金和利息以外,还扣除其他“相关费用”,这个扣款的效力值得探讨。
4、在合同条款中所表述的“监管部门”并不明确,以“监管部门”干预为由,停止发放贷款,解除合同,其意思容易发生误解、争议。例:“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监管部门对贷款人提出控制贷款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贷款人原因致使贷款人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借款人对此并无任何异议。”评析:作为制定格式合同条款的,在上述条款中所称的“监管部门”范围过大,可以理解成金融监管部门(即“央行(中国人民)、证监会、监会、保监会);也可以理解为商业自身设置的监管部门,如:行长、贷款检查、审批监管部门等等;还可以理解为其他监管部门。如果以不明确的监管部门干预为由,可以单方解除借款合同、停止发放贷款,而且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对此并无任何异议”,更显得为免除自己的责任而设置。如果该条款发生争议,应当按照民法典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的规定解释其中的意思表示。
5、办理抵押登记费用的约定,应符合规范性要求。例:“本合同项下抵押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担保人承担。”评析: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无疑加重了借款人的贷款成本。借款人除了支付贷款人利息外,还要支付额外的费用。这个约定并不符合有关规定。《房屋登记办法》第12条、《土地登记办法》第7条等规定,房屋或土地的抵押权设定登记,均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依据发改价格〔〕924号文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应当由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在不动产抵押权设定登记中,抵押权人是不动产抵押权利人,理应由抵押权人负担相关费用。
6、一方并非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也不是担保人,而是以“连带共同债务人”的名义向贷款人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连带共同债务人”慨念模糊。例:“本人自愿作为连带共同债务人,对借款人与贵行产生的下列债务承担连带共同还款责任,具体权利义务按照借款人与贵行签订的相关合同执行。”这个承诺主要是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后,由预先设置好格式文本,要求借款人的配偶及有关人员作出的书面承诺。评析:上述承诺的是连带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人,则应当共同偿还,不需要外加连带共同还款。如果是连带债务,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的连带债务主要是保证的连带债务、合伙的连带债务、代理的连带债务、监护人的连带债务、共同侵权的连带债务。连带债务区别于共同债务,通常情况下,连带债务人的责任轻于共同债务人,而在起诉时,就根据承诺书的承诺,不是要求承诺人承担连带责任,而是请求承担直接共同偿还债务的责任。笔者认为,在设置标准合同文本时,对诸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等等的对象,应在正式的合同文本签字为宜,由借款人的亲属另加一份单独的承诺书来作出承诺,容易与主合同的内容发生歧义。“连带共同债务人”这个名词,既可以理解为连带责任人,也可以理解为共同债务人,在诉讼中应当怎么确定处理,值得探讨。
7、在借款合同中预先签订了可以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条款,不利于合同的实际履行。例:“贷款人有权自主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借款人和本协议其他各方应视为已同意该等转让。”评析:上述借款合同条款中,事先与借款人等合同当事人约定可以把债权债务一部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我国《民法典》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里就牵涉到如下的问题:
(1)从效力上分析,在借款合同中预先约定一方可以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另一方视为同意,而且确实在合同中签字同意,这并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条款。但这个约定要到合同签订后去履行,特别是合同义务转让,会产生转让给谁,转让的内容和条件等,需要与对方再次协议后确定,在实际履行中容易引起争议;
(2)作为金融机构,有的权利属于金融特许权,其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是否应由有关部门批准,笔者对此没有进行研究,认为这个转让的效力值得探讨;
(3)作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向借款后,如果转让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当然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但作为在借款合同中预先约定“有权自主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借款人和本协议其他各方应视为已同意该等转让。”反之,如果借款人发生借款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情况,是否也以此合同条款来对比呢尽管笔者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中没有遇到过这个问题,但认为对这一条款是否有必要签订是值得一提的。三、金融借款合同在签约与履行过程中的认真与任性。笔者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注意到以下的一些问题:
1、在签订金融借款合同时,是认真的。有很多的贷款手续要由内部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批,与借款人先签订授信合同等等。在名称多且篇幅长的金融借款、担保等合同文本中,根据已经设置的合同内容,逐一审查签约。而对有些借款人而言,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就不是那么认真了,往往是为了实现借款的目的,在合同文本中随便签字画押,表现得有点任性,只要有款可借,对合同文本很少顾及。
2、在履行金融借款合同时,作为贷款方的就会显得有点任性。当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还款付息时,会依据其预先设置的有利条款和地位采取措施。常见的方法是:
(1)对未到期的借款,没有通知借款人即提前收回全部本息;
(2)对借款人或担保人扣款并加收罚息、复息;
(3)走诉讼程序,对借款人或担保人缺少相互之间的沟通,以在法律程序上可以交代为先,期待起诉的司法效果。笔者在审理金融借贷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一家出庭的是委托授予一般代理权律师,在诉讼中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是该职员,而这个特别授权代理人却不出庭,这好像已经成为该惯例。也就是只有一个一般代理权的律师出庭,不能在法庭上行使调解等权利,并且还声称,反正借款的事实很清楚,一位律师出庭就足够了,法院会判胜诉的等等。另有一家,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没有调解权,而是要在开庭结束后,经行长办理审批手续再进行调解。对借款人而言,有部分借款人在没有按约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时,就显得认真了,他们为自己不能还款寻找多种理由,在诉讼中予以抗辩,而且也确实能找到其中的抗辩理由;另有一部分借款人,在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时,对债权人()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在诉讼中,采取不答辩、不出庭的方法,有的甚至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等为由,故意拖延时间,他们认为反正还不了借款,打不赢官司,随他去吧;还有的借款人已经是走人关门,下落不明了。四、注重合同的实际效用,营造自觉履行金融借款合同的氛围的一些粗浅的想法:
1、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始终,提高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在合同关系中,双方要确立相互尊重的平等互利关系,依法维护各自的`权益;在合同当事人与他人或社会整体的关系中,不能利用合同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对金融机构,更应在遵循诚信原则的前提下,促使借款人在签约、履行以及变更合同过程中自觉履行义务。政府、司法机关在行政、司法活动中,要共同做好诚信守法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达到诚信守法的目的,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使金融借款合同在良好的法制氛围中得到切实履行。
2、提供金融借款合同格式条款应简明易懂,便于理解合同文本的真实意思,达到实际履行的目的。金融借款合同基本上由负责提供格式条款,有的甚至由信贷员代为借款人填写空格栏的内容,诸如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借款数额、利率等等。在合同空格栏要求借款人负责填写的内容,是让他们充分理解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由负责对有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防止发生合同文义上的争议。作为借款人更需要了解借款利率以及借款期限和违约责任等相关信息,尤其是关键性的重点内容,应当尽量在填写过程中让借款人懂得其中的意思。合同文本的内容既要合法合规,又要体现合情合理,意思表示明确,使用法律用语和文字应当准确易懂,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主旨,不能使用容易发生歧义的词语而引发争议,不能人为地把合同条款内容复杂化,添加没有实际意义的条款或词语及法律用语,使合同内容过多过长,以影响对合同真实意思和目的性的理解。3.制裁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金融犯罪活动。依法公正及时地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对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的稳步发展,增强金融市场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通过诉讼活动,保护信贷资产不流失,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同时,还要依法平等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签约、解决合同争议、适用法律的公平合理。对违法、违规等非法金融行为给予必要的制裁,运用司法手段参与金融秩序的整顿,使借贷双方树立全局观念,共同担负起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支持金融机构做好金融债权管理工作。对于少数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后,故意规避法律,逃避责任的行为,在运用法律予以制裁的同时,还要运用金融管理、行政和经济手段予以必要的制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收受贿赂或者与少数借款人勾结,采用欺诈手段获得贷款或担保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建议人民予以行政制裁。发现金融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决不能作为一般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处理了事。金融借款案件的法律关系并不简单,涉及到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和金融法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新情况、政策性和新的法律规范很多。在金融改革的实践中,作为法官,要学习金融业务知识和金融法律、法规,随时注意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掌握金融借款案件的基本处理方法,以保证国家金融法律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关于金融选课指导心得体会范本三
双方同意相互协助履行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职责,加强金融领域广泛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一)金融监督管理
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就两岸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分别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双方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等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得依行业惯例,就合作事宜作出具体安排。
(二)货币管理
双方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
(三)其他合作事项
双方同意就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进行磋商。
双方同意鼓励两岸金融机构增进合作,创造条件,共同加强对双方企业金融服务。 交换资讯
双方同意为维护金融稳定,相互提供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资讯。对于可能影响金融机构健全经营或金融市场安定的重大事项,双方尽速提供。
提供资讯的方式与范围由双方商定。
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对于所获资讯,仅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目的使用,并遵守保密要求。 有关第三方请求提供资讯之处理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互设机构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考量互惠原则、市场特性及竞争秩序,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
有关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资格条件以及在对方经营业务的范围,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双方同意对于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申请,相互征求意见。
检查方式
双方同意依行业惯例与特性,采取多种方式对互设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检查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业务交流
双方同意通过人员互访、培训、技术合作及会议等方式,加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
文书格式
双方资讯交换、征询意见等业务联系,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
联系主体
(一)本协议议定事项,由双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货币管理机构指定的联络人相互联系实施。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联系。
(二)本协议其他相关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 协议履行及变更
双方应遵守协议。
协议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生争议,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
十二、签署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关准备后生效,最迟不超过六十日。
本协议于四月二十六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金融选课指导心得体会范本四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好!
20xx年全球移动金融大会将于20xx年5月5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我们很荣幸地以组委会的名义向您发出邀请,诚邀您出席本次大会。
全球移动金融大会是由互联网金融领域影响力最大的千人会与移动互联网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长城会两大平台联合举办,针对移动互联网跨界金融应用,为应用开发商、移动平台、服务商和金融行业搭建桥梁,促进移动互联网和金融行业之间的深度业务交流、人才、投资合作,最终达到向全行业全社会普及移动互联价值。作为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和长城会的移动互联网跨界金融活动品牌, 第一届移动金融峰会将于20xx年5月5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
我们希望通过峰会聚集全球顶级互联网金融企业领袖、学者,充分交流、共同激荡,未来20xx年移动互联网与金融行业“跨界颠覆融合”的机遇与挑战。
讨论主题要点为:
1.下一个颠覆性的产品在哪里?
2.未来的金融都是移动化金融?
3. 新金融的赢家究竟是谁?
4. 如何通向万亿移动新金融市场 ?
我们诚邀您作为本届大会的演讲嘉宾,分享您对跨界、移动互联网金融、新技术新趋势等方面的洞察。以下为大会的会议议程,期待您的真知灼见!
关于金融选课指导心得体会范本五
原告修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村信用社。住所地:修武县西村乡西村。
负责人郭松枝,主任。
委托代理人付雪丽,女。
被告张战稳,男。
被告黄爱平,女。
被告许奔艇,男。
被告李有富,男。
原告修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村信用社(以下简称西村信用社)与被告张战稳、黄爱平、许奔艇、李有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范昕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西村信用社委托代理人付雪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战稳等4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xx年2月28日,原、被告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
3.344万元用于养牛,双方约定借款利率7.5‰,还款日期为20xx年2月15日,被告许奔艇、李有富自愿为其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20xx年2月15日被告张战稳、黄爱平借款到期后,以没钱还款为由拒不归还借款本息,原告认为借款人张战稳及其担保人许奔艇、李有富应承担还款义务,故请求判令:1、要求被告张战稳立即归还20xx年2月28日在原告修武县西村信用社借款3.344元元及20xx年11月30日前利息14385.97元,20xx
年11月30日以后按月息13.275‰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被告许奔艇、李有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要求被告承担有关诉讼费用。
被告张战稳等4人未到庭,亦未提交答辩状。
根据原告起诉意见和四被告未到庭的实际情况,本院对本案的调查重点确认如下:1、被告张战稳是否借原告款3.344元,借款利息是多少;2、被告许奔艇、李有富是否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
原告为证明其事实主张,在庭审中提供了下列证据:
1、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复印件各一份;
2、四被告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四张;
3、借款借据复印件一张,个人借款书面申请复印件一张,个人借款申请书复印件一张,个人保证担保书复印件一张,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复印件三张。
以上证据证明,被告张战稳、黄爱平、许奔艇、李有富于20xx年2月28日与原告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张战稳向原告借款3.344元,借款期限为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2月15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7.5‰,逾期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四点四二五,被告许奔艇、李有富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原告依约向被告张战稳发放借款3.344元。被告张战稳、黄爱平、许奔艇、李有富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视其放弃了相关权利,原告所举上述证据本院确认为有效证据。
经审理查明:四被告于20xx年2月28日与原告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张战稳、黄爱平向原告借款3.344元,借款期限为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2月15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7.5‰,逾期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四点四二五,被告许奔艇、李有富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原告依约向被告张战稳发放借款3.344元,四被告拒不履行清偿借款本息义务为本案事实。
本院认为,原告与四被告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经实际履行了义务,被告张战稳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借款利息,被告许奔艇、李有富应当履行连带保证义务,不履行应承担法律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四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本案的正常审理。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战稳归还原告西村信用社贷款本金33440元及利息(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11月30日贷款利息14385.97元,20xx年11月30日后的利息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归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许奔艇、李有富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被告张战稳承担,暂由原告垫付,被告张战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范 昕
二о一一年三月一日
书 记 员 王 文 婧
关于金融选课指导心得体会范本六
我在银行上级领导和下面同事们的帮助下完成了今年银行布置的任务,下面,我就我的工作报告如下:
今年,我行按照市行的总体安排和布署,逐步深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在上级领导的重视下,我行扎实稳妥地开拓营销业务,同时对内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综合能力,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有效保证了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截止到年12月31日我部各项存款余额合计为103,386万元(其中对公存款42,348万元、保证金存款54,861万元、储蓄存款6,147万元、同业存款17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合计为230,554万元;贴现余额5,817万元;存款日均111,616万元,完成计划的74.41%;全年完成国际结算量为14,262万美元,完成计划的52.82%;11月至12月信用卡累计交表471张;全年实现利润5,025万元。
这一年来,我们支行在总行的指导下主要围绕着以下几个重点开展工作:1,适时的调整信贷结构,进而调整存款结构。2,抓管理降费用,向内挖潜,紧缩费用开支。3,防风险,抓质量严控信贷质量关。4,深化规范管理,合规合法经营。5,全员学习,提高整体业务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具体工作如下:
一、业务拓展及营销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围绕年信贷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以“规范管理深化年”为主线,严格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为核心,贯彻国家金融政策及法规和市行指示精神,增强市场化的经营与管理意识,继续调整转变信贷业务的经营与管理模式,健全和完善业务与质量均衡发展的有效管理体系,在信贷业务发展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巩固和开拓两不误,大力发展信贷业务。
1、以优质和完善的服务,稳定既有的客户资源。
首先,高度重视我部现有的客户。针对大客户(如宏元集团)特点,成立了由经办客户经理牵头的大客户组,重点客户,重点服务,有效控制风险,优先保证其各项业务。对于长期稳定的中小客户,在规范经营的前提下,经常、及时地做好与客户的密切联系,树立人性化的信贷文化。必要时,亲自与经办客户经理深入客户,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为企业提供积极的融资方案,为稳定客户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其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营业部的实际情况是大客户多,承担着宏元集团、三宝电脑等大客户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结算量大,管理和服务难度较大。面对这一实际情况,我部率先在沈阳行系统内试探性地创立了“出账平台”管理和服务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控制了业务流程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这种模式已经在沈阳行系统得到了认可。
2、防范风险,规范经营,不断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
我部为了在防范风险、调整结构的前提下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付出了艰辛和努力。第一,利用我行业务灵活这一优势,不断开拓客户市场,主动向客户宣传我行的业务特点和优势,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其次,开阔思路,努力将信贷业务向授信主体的上下游客户发展,以点带面。授信客户的增加,为我部信贷业务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二)强化管理,降低风险,取得综合效益化。
1、统一认识,明确信贷业务的发展方向。
随着国家多种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我们所面对的客户群体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形势复杂。面对这种情况,我部经常提醒和告诫全体客户经理,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务必要保持稳健的工作作风。思想指挥行动,为了统一认识,经常组织全体信贷人员学习上级行的有关部门文件和规章制度,要求大家将《银行年信贷指导意见》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十六点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为了规范经营,防范风险,我部加强了对资产和负债业务的调整。在资产业务中,我部停止了不规范的业务。与年初相比,虽然我部存款有所下降,但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部为了更好的执行银监局和上级行有关文件,更加严格的防范信贷风险,结束了与金花股份的业务合作关系,一户减少我部存款28,000万元。
在信贷投向方面,业务转型。我部大力开展了具有真实贸易背景,手续完备,风险较低的动产质押、仓单质押、厂商银合作等模式的授信业务,新开发了辽宁东日、辽宁鹏达、三山贸易、沈阳华微等动产质押、仓单质押业务客户,降低了信贷风险,在金融行业竞争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新增了客户,稳定了存款。
2、建章健制,严格执行信贷业务审批程序。
为了便于信贷人员学习和开展业务,我部将有关的文件、规章制度整编成册,并根据我部所面对的具体业务,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如《动产质押、仓单质押出入库制度》等。
根据我行授信项目报批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我部对每个上报项目都严格执行部贷审讨论会先讨论后上报的工作程序。在贷审讨论会上,全部与会人员对所要上报的项目认真讨论,杜绝走过场,帮助经办客户经理完善授信方案,完善防范风险的措施。我部贷审会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风格曾多次受到上级行有关部门的认可和表扬。在办理出帐手续的过程中,我部实行了经办客户经理与出帐审批人员“隔离”,由“出帐平台”的人员专门办理出账手续,避免了潜在的信贷风险。
3、严格落实授信项目的动态信息监控。
贷后管理工作是信贷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环节。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部要求全体客户经理能够按照上级行的要求认真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而不是把该项工作当作一项数据统计任务去完成。对动产、仓单质押业务,我部能够按照要求按时查库,严格质押物出入库手续,在总行、分行对我部的多次检查中,未出现任何问题,并得到上级行的好评。
(三)营造团队精神,全面提高客户经理综合素质。
我部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树立了正气,培养了全局观念和团队协作观念,首先,要求信贷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道德风险会直接影响到信贷风险。尤其是今年以来,奖励办法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对全体信贷人员不能说不是一种考验。我部通过对信贷人员培训,就是要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树立正气。并自觉的将全行的利润、效益与业务考核挂钩开发拓展市场。
其次,要求全体客户经理具备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工作方式和风格。我部要求全体客户经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阅读《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通过相关学习,结合激励与约束并存的考核机制,我部客户经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结算业务方面。
年是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深化年,为将该项活动更深入的开展下去,让员工牢固树立“规范运作、严格管理、优质服务、稳健经营”的理念,我部细致开展各项工作,接受了总、分行及市行的多次业务和服务达标检查,多次得到好评。在业务风险控制方面能有效的控制风险,全年无重大会计差错事故。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会计业务操作规范化。
通过深化规范化管理活动,教育员工从思想上牢记操作业务时规范化的重要性,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员工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及营业部制定的内部规章,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2、加强内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防止案件的发生。
在员工中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员工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爱、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信封上。并按总行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指引》和《银行内部控制综合安全评价实施办法》,积极进行查找差距贯彻落实,制定严格的管理监督体系及奖罚制度,使员工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做到依法办事,合规经营,全年无一件安全事故,并在总行的内控制度专项检查中名列一级行行列。
3、加强员工业务知识和岗位基本技能的培训,配合市行搞好对外的宣传。
技能竞赛中获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并有多名员工获得前三名的好成绩。
年市行加强了个人业务开发,推出了多个个人业务品种,如“丰收”系列、“薪加薪”、“家多好”等产品,为做好个人业务,推广这些好的产品,我们的员工利用休息时间搞宣传,有效增强了我行个人产品的知名度。我部还成立了“理财工作室”,使营业部的理财工作做在了各支行的前列。办理了兴隆大家庭现金整点业务,收取中间业务费10万元。全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851.2万元,累计销售“丰收”系列产品(1-9期)272.3万美元、74.9万港元。
4、加强规范化服务,争创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标兵单位。
为切实提高营业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工的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我部成立了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员工学习《银行作风建设与规范化服务》的通知及《银行作风建设与规范化服务达标考核办法》,以此作为对员工进行检查、考核的标准,使员工在工作中做到仪表仪容规范化、服务语言规范化、服务质量规范化、服务纪律规范化。通过我们的艰苦努力,终于在总行的飞查中合格,获得标兵单位称号,这一称号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个促进,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后勤保障及三防一保工作。
营业部下属两个营业网点及市行现金业务周转库,人员近40名。办公费用开支大,费用弹性大,事务繁多。合理压缩费用以紧缩的开支与全行共度今年的难关,还须保证正常的开门办理业务的需要,解决这个矛盾,办公室管理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营业部全体员工作出了大量的牺牲,费用同比下降了200余万元,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另外、在上级行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高度重视和全面组织安排下,通过全体员工认真地落实各项安全保卫
柜台业务是行的窗口,业务技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行的形象,我部柜员中新员工较多,业务基础差,我们利用多种形式对新员工进行基础业务培训,使新来的员工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工作并上岗。在员工的刻苦努力下,营业部在市行的业务工作规章制度,顺利地完成了年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维护了我部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了财产和员工安全,为我行在业务方面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内部安全保障。
1、根据市行不定期的安全通报和下达的各种关于安全保卫工作文件,及时对员工进行传达,并对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安全保卫防范意识及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预防职工的各种违规违纪及违法犯罪行为。
2、对我部的营业场所、运钞车、金库等要害部位的技防、物防设施进行经常检查,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其中对于中街分理处监控出现问题时,立即向市行办公室汇报情况,并得到有力支持,短时间内便得到解决。对于市行金库密码器出现故障的情况,报上级领导批准,并立即进行了更换,避免了影响全市正常营业的严重后果。
3、认真贯彻落实防盗、防火、防抢、防诈骗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制度措施,及时完善各项制度,定期做好检查工作。对警械、报警设备、灭火设备等经常检查,确保正常使用。严格按照总行安全保卫条例执行,确保总行各项具体制度得到贯彻和落实。
4、按照市行要求,做好营业场所、运钞车、报警监控设备的档案建设,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档案,并时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掌握员工思想变化,防范风险。坚决执行市行对监控设备、报警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的规定,确保防范设施有效。
5、对经警保卫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工作,经常性对其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定期进行学习教育活动,共同探讨分析安全保卫形势,完善细节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根据市行要求,结合我部具体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定期组织营业场所工作人员进行突发事件演练,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精心组织安排,做好演练记录,发现不足,及时完善。
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政治思想教育。
围绕上级行规范化服务和深化内控管理的各项要求,我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落实和贯彻上级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证了各项业务的制度化和合规化。
始终高度重视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以党、团和工会组织为渠道,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员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凝聚力,有效推动了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坚持开展奖优罚劣活动,对在开拓业务中表现优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表现落后的进行处罚,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员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了追求积极向上、团结拼搏精神的营业部风气。在党员的帮助和教育下,全年共有4名同志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另有6名同志上交了入党申请书,党员总数占全体员工人数的40%,成为开展各项业务的先锋队。
年已经到来,我部的工作重心是:继续以防范风险为中心,规范经营,不断调整,勇于开拓,大力开发和推广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指标而努力工作。
具体计划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根据新信贷审批程序,在实际工作中我部要认真加以贯彻和执行。以现有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以总行下发的《信贷业务产品手册》为基础,加强信贷业务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客户经理的业务素质,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2、进一步充分发掘现有客户的潜力,保持发展现有的存款基础,同时继续开发新的市场,以增加我行发展的后劲,完成市行下达的任务。
3、继续加强对员工的规范化服务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员工爱岗敬业、热爱、团结向上的精神。继续按照总行的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标兵单位标准要求员工,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为业务发展提供精神基础。
把技术练兵、竞赛、各项业绩考评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由于近一两年来营业部老员工业务尖子输出较多,新员工占比较大,年我们将对此项工作应做出详细的培训考核方案,希望通过学习争取能让每位员工系统地掌握会计业务知识和基本业务岗位技能,真正提高营业部会计业务核算质量,把营业部的会计工作做的更加出色。
4、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资产。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管理,严格控制不良资产。进一步细化贷前调查管理,确保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真实可靠。结算业务方面,认真学习总行、分行及市行制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各类规章制度,对内控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将内控制度贯彻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去,对职工加强业务风险安全教育,堵查漏洞,把内控管理风险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消灭不安全隐患。
5、继续坚决落实市行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市行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保卫综合素质。同时,清醒地认清严峻的安全形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学习和总结,完善工作细节,确保我行财产和人员安全。
我将进一步总结一年来各项工作的经验,加大业务开发力度,强化内控管理,为市行的发展做出自己应尽的贡献。
关于金融选课指导心得体会范本七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其他费用:
3、居间服务费为 ,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此费用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选课指导心得体会范本 金融学结课心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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