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士官担当尽责心得体会总结 部队责任担当心得体会(5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部队士官担当尽责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在思想方面
当兵一年,思想上的变化很大。记忆中,从新兵连起便经常喊这样一句话,“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短短20余字,半年的部队生涯使我有了更深的体会,当兵习武不仅仅是为了尽义务,同时也包含了一种责任和使命。
二、在学习方面
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由于自己刚刚从别部队调来在业务上和工作中不很熟悉,但我能得利用一定时间加强学习,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工作明白人。
三、在作风方面
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是我军战斗力的一个重要保证。从新兵连开始,整理内务,打扫卫生,队列训练,专业学习,点点滴滴,时刻考验着每个人的意志力和体力。5000米的长跑,每天整齐的来回队列,统一整齐化的内务摆放及整理,无形中的各种约束,考验了“忍”,锻炼了“勤”,激发了不服输不轻言放弃的性格,增强了团队合作意识,养成了种种良好的习惯和作风。所有的这些,都被我称之为财富。
当我怀着一颗积极的心态时,我会发现,部队就是一个巨大的宝藏,一个练就钢铁的大熔炉。明白了这些,在平常的训练和工作中,我便更加认真和用心。叠被子是注重细节的体现,跑步是锻炼身体,增强毅力……作风在纪律的约束下,一点点成长和进步。
半年来,加强责任心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在上半年部首长机关训练中能够扑下身子不耻下问向大家学习,请教在训练方面及时掌握训练情况,根据训练进度制定各期训练计划,协助训练基地完成上半年训练工作并做好各类资料积累工作。
2022部队士官担当尽责心得体会总结二
根据《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照民政部、总参谋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细则适用于由市本级统筹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
2、本细则评分对象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规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四类人员:
(1)士官服役满20xx年;
(2)服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
(4)烈士子女;
3、20xx年11月1日以前入伍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我市原有安置政策规定的转业士官。
上述对象退役时已选择自主就业的执行自主就业安置方式。
二、评分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贡献及德才表现进行档案评分,公开选岗。
三、评分依据和标准
评分是对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由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置办)依照退役士兵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计分,填写《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并经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市安置办复核。退役士兵未按时确认量化评分表的,以审查档案记载确定量化计分值。评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部队统一确定的当年批准退出现役时间。
(一)加分评分标准
1、军龄记分。义务兵和服现役20xx年以内(含)的士官,每服役1年计3分;士官服现役满20xx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5分。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在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20xx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2、奖励记分。在服役期间获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优秀士官人才奖,三、二、一等奖每次分别计4、8、12分;获政府特殊津贴的,计30分;个人三等功,每次计3分;个人二等功,每次计20分;个人一等功,每次计40分;个人获得荣誉称号,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门授予的每次计50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每次计60分,总部(含多总部联合)授予的每次计70分,授予的每次计80分。战时荣获个人三等功的,每次计20分;战时荣获个人二等功的,每次计40分;战时荣获个人一等功的,每次计80分;战时荣获个人荣誉称号的,每次计100分。
以上奖项累计计分。
3、职业技能等级记分。初级技能(五级),计1分;中级技能(四级),计3分;高级技能(三级),计5分;技师(二级),计7分;高级技师(一级),计9分。
职业技能等级记分以档案中《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按照其中最高等级记分,不累计。
4、残疾等级记分。士兵服役期间因战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 分别计50、40、30、20、10、5分;士兵服役期间因公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 分别计30、20、10、5、3、1分。
残疾等级记分以量化考核时的残疾等级为准记分。
5、烈士子女记分。是烈士子女的,计30分。
6、其他情况记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并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周年以上的计分。其中,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1分;在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2分;在四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3分;在五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4分;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每服役1个月计0.5分。
艰苦边远地区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完善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政干〔20xx〕115号)列出的行政区域确认。
从事核专业工作并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核辐射保健津贴一周年以上的计分。每服役1个月计0.25分。
服役期间参加过对外战争,作战地点在境内的,每1天计0.1分;在境外的,每1天计0.2分。
符合上述情形两(含)种以上的,累计计分。
有上述情形的,评分以退役士兵档案中原始记录为准。档案丢失或其中部分材料丢失的,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减分评分标准
1、军纪处分。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降衔、撤职处分的,分别减5、10、15、20、40、60分。
多次受到处分的,累计减分。
2、档案材料弄虚作假减分。退役士兵档案中有虚假材料的,该材料不计分,并在总分中予以倒扣,倒扣分值为其作假可能获得的分值的3倍。
各种弄虚作假减分情形,累计减分。
四、评分排序
(一)根据退役士兵评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汇总排序,分数相同的,则按照军龄长、立功高、立功次数多、职务高、嘉奖次数多、优秀士兵次数多、任职年限长等依次确定。
(二)市安置办将退役士兵评分成绩在南昌民政信息网站公示一周,在公示期间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市安置办提出复核申请。
五、自主择岗
(一)公示结束后,市安置办组织退役士兵进行岗位选择。根据退役士兵评分成绩排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本年度公布的安置计划范围内选择单位,并签字确
部队士官担当尽责心得体会总结 部队责任担当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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