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工课程心得体会及感悟 工务线路工培训心得体会(九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线路工课程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抓安全确保线路畅通
铁道线路是我公司主要运输的生命线,线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运输工作和安全生产。几年来由于机车改型、大列的开通、机车牵引重量加大、递增了牵引速度,对线路造成极大伤害。原有铁道线路设计等级低,曲线半径小运用时间长、部分铁路设备老化严重、钢轨超耗、枕木腐朽、道床板结,满足不了现状要求和运输条件。受资金短缺的限制,每年只能改造一小部分,虽然加大维修力度但潜在的隐患依然存在,为此我段下大力气治理老化线路及道岔。尽最大努力保证设备的运用率。
20xx年我们在安全工作中按准轨1435求严、求实、求细。及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真正做到了人人想安全、懂安全、知安全,营造了较好的安全氛围从源头抓好安全工作。同时以各项安全活动为载体,利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使安
全工作深入人心,根深蒂固,段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任务,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处理设备潜在的各类隐患,每月组织四次安全大检查,抓重点,确保不放过任何死角及薄弱环节,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备档,逐项整治。
二、提高设备质量,改造老化线路
20xx年我段克服人员少,机械化设备不足,新增人员业务不熟练等不利因素,圆满完成了45公里线路、65组道岔、28座桥涵、11处平交道口的综合维修和养护任务,除此之外,完成了二井站西岔区3组复试交分道岔、雁海桥土建桥换枕大修工程,恢复雁矿站轨道衡线路,更换二井站9#单开道岔枕木5组,砼枕锚固700根,更换区间线路部分损坏轨枕。
三、重点防范,强化治理
几年来雁南矿采煤铁路沉陷区给我段工作带来较大压力,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采煤沉陷区波及铁道线路1.12km,最大下沉量4.2m,为了确保雁南矿原煤外运不受影响,我段把沉陷区工作列入重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制定了治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成立了专门治理抢修队,设置了专职防护员和夜间巡视人员,按《煤炭工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及行车工作。在治理过程中24小时不间断领导班子轮流坚守节假日不休息,不管是炎热
酷暑,风雪交加、寒雪冰霜,在20多米来高的路基上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干部带好头,职工有劲头,施工中不管多累多苦毫无怨言1千米线路铺垒了数万层脚印夯实,不断增高的路基用辛勤的汗水浇固,完成了沉陷治理及沉后维护工作20xx年回填碴石20xxm3。
四、其他工作 1、经营管理工作
我段本着克勤克俭一分钱掰成四瓣来用的原则,精打细算“跟踪写实”,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领导班子每月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落实各项责任指标。同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技术创新活动,保证了指标的完成。
2、质量标准化工作
结合本段实际一方面制定了可行性的方针目标和计划,组织职工学习操作规程,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学习练兵增强全员标准化意识,职工养成了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正规操作和标准化作业的习惯,完善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标准和制度,从而使标准化工作得到巩固和发展。
3、班组建设工作
按照班组建设细则认真组织落实班组建设工作,积极发挥班组的功能作用,及时做好危险源的辨识工作,把握了第一手安全信息资料,堵塞了各种安全漏洞,促进了各项工作。
主题线路工课程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使用乙方电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以保障电力运行和电力设施的安全为首要宗旨,并作为解释协议的主要原则。
2、甲方需在乙方辖区内包括城区、乡镇电力杆塔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的属地供电所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勘察批准后方可施工。
3、经乙方许可后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在施工完毕后,甲方必须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乙方验收确认不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不得作任何变动。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施工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者,乙方有权制止,并有权拆除已经敷设完毕或正在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处作业、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及带点作业等相关规定,并派专人监护施工现场。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影响供用电安全或造成电力设施损坏以及跳闸停电等事故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7、甲方在乙方产权所属电力设施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后,因外力或天气等其它原因引起断线、倒杆等电力事故,造成甲方相关设施损坏、人身伤亡以及第三方设施损坏、人身伤亡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乙方产权所属电力设施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后,因甲方产权所属的电缆、光缆等设施脱落、断线及安全距离不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若对乙方造成损失, 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9、乙方在甲方所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的电力杆塔施工,对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造成的损坏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线路改造致使线路通道走向发生变化,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在限期内拒不配合调整其电缆、光缆等设施的,乙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必须保证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安装的质量,做到安装工艺统一,高度一致,排列整齐对称,接头不得裸露,包敷合格,外观美观大方。并严格遵守有关电力安全规程标准,确保与电力线路的距离安全可靠。
11、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的安装工艺不符合要求及对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隐患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予以整改,乙方有权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2、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投入运行后,必须保证电缆、光缆等设施的安全运行,并负有消除任何安全隐患的义务,在每月月初将检查结果报告乙方。
13、对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的线路杆塔,经乙方勘察、验收后,认为影响杆塔和线路安全运行,不能做补充安全措施的,甲方必须拆除杆塔甲方产权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可以实施补充安全措施的,所需的拉线等材料及施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同时由此所补充的安全设施所引起的所有事故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甲方在乙方电力线路通道敷设的电缆、光缆对同杆电力线路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米,线路两端及转角杆等必须使用钢绞线敷设加装拉线,所有拉线必须安装拉线绝缘子及拉线警示套管。
15、甲方敷设的电缆、光缆穿越电力变压器时应采取必备的安全措施,穿越进户线时应安装绝缘套管和使用绝缘自粘带。
二、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三、其它
1、本协议的变更及其它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在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解除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由临泽县安监部门备案。
4、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以上条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安监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签字: 或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线路工课程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条为明确甲方管理职责,规范乙方经营行为,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关系及效力自订立之日起成立。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道路客运线路系国家公共资源,甲方依法行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乙方在甲方核定的经营期限内行使经营权,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更好地发挥客运线路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乙方经营客运班线的基本情况(其他具体许可内容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班线起讫点│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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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牌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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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线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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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定
│年月起至│年月起至│年月起至│年月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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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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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期限│年月止│年月止│年月止│年月止│
├─────┼──────┼──────┼──────┼──────┤
│异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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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五条甲方义务
1、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职能,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2、及时处理乙方有关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方面的投诉,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3、合理调控客运运力,根据道路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作出道路客运线路许可。
4、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5、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6、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不得将客运线路经营权转包、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不伪造、倒卖、转借、租让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客运标志牌。
3、采取公司化经营方式,不采取挂靠经营。
4、自客运线路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投入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运营。
5、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擅自暂停客运线路经营,连续停运时间不超过半年。
6、按规定要求为旅客足额投保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7、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不得在客运车辆上从事播放淫秽录像等不健康的活动。
8、严格执行车辆安全运营规定,按核定座位运载旅客。
9、严格执行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乱涨价、乱收费。
10、确保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11、不干扰、阻碍其他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12、不违反国家信访条例,不聚众闹事,不围堵政府机关或部门,不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3、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年度查验和质量信誉考核。
14、在经营期限内终止班线经营的,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15、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6、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17、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18、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19、因客运经营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甲方责任
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乙方也可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条乙方责任
乙方在经营期内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3、4、5、6、13项约定之一或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7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自愿接受许可机关取消该线路经营权的处理;
主题线路工课程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监控系统使用方
乙方为设备提供及安装方
二、监控系统内容及安装费用
___视频监控系统,包含所有设
线路工课程心得体会及感悟 工务线路工培训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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