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物价鉴定申请书 火灾物价鉴定申请书范文(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火灾物价鉴定申请书(推荐)一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彻底摸清现阶段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底数,采取挂牌督办一批、集中曝光一批、综合治理一批、改造搬迁一批、查封取缔一批的隐患治理方式,彻底整治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 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发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消防大队教导员
左 炜 县政府办副主任、消防大队大队长
曾海济 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成 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黄福宋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
(一)政府挂牌整治。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逐级负责制,县政府负责挂牌督办涉及单位(场所)主体结构改变且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时限较长的重大火灾隐患;乡(镇)级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挂牌督办其它一般性重大火灾隐患。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要进行综合治理,并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分区域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分步骤扎实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各相关部门要依法查封、取缔。
(二)部门综合整治。县教育、民政、住建、发改、工商、文广旅游、卫生、财政、安监、人防等部门要组织摸排本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并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行业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工作负指导、督促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督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发改、工能、工商、文广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作为项目审批、信用评定、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网格排查整治。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进一步明确网格责任,按照“三有”(有经费保障、有办公条件、有工作标准)标准,科学划分网格化管理区域,配备消防专(兼)职网格管理员,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格,提升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舆论监督整治。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专栏,每月定期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于有区域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进行跟踪采访、深度报导、现场曝光;对于一些典型的、久拖未改的隐患单位,不仅曝光单位名称、具体隐患,还要曝光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等关键信息,真正起到震慑单位、警示社会的作用。同时,对曝光后仍然没有取得明显整改成效并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实施查封直至报请政府关停、拆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要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和热情。
(五)区域性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坚持“抓大不放小”、“控大严防小”的方针,在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重点组织开展商(市)场、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连片村寨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维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县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召开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会议或通过媒体发布等方式,部署辖区内单位(场所)迅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
3.县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召开消防网格员会议,部署网格员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摸底阶段(7月20日前)
1.在前阶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摸排梳理,逐一登记造册。
2.成立专项检查组,核查各地重大火灾隐患底数。
(三)全面整治阶段(9月20日前)
1.县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场所)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
2.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前)
1.县、乡(镇)逐级组织检查验收。
2.对检查验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乡镇(街道),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三)严格整治,文明执法。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毫不手软,决不能养患成灾。同时,要按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指导制定切实可行、效果明显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县人民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督导帮扶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五)认真总结,巩固成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按时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县人民政府将对专项行动措施落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关于火灾物价鉴定申请书(推荐)二
为预防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落实管理责任。有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楼院,由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负责本小区、楼院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楼院,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一协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开展排查清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要对居民小区、楼院立即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禁在建筑物楼梯间、疏散通道、门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告,依法予以处罚。
三、建设停放和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楼院应当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的车棚(车库),并配套安装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车棚(车库)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并与建筑物、楼梯口等保持安全距离。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购买已获生产许可的电动车,并按要求集中停放和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采取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告。
x年7月 4日
关于火灾物价鉴定申请书(推荐)三
1、指挥部:由管理处主任和保安主管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2
火灾物价鉴定申请书 火灾物价鉴定申请书范文(9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