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市政巡查心得体会范文 市容巡查工作总结怎么写(四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市政巡查心得体会范文

这次政府统计巡查,共实地检查了各县(区)20个县直单位、10户企业、23个乡镇。巡查组采取随机抽选县直部门、乡镇、企业,实地查看统计工作机构、办公场所、电脑、卷柜等必备办公设施配备情况,检查统计报表、台帐、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人员落实情况;召开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及业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反馈检查情况。实地检查工作结束后,巡查组听取了县(区)政府统计工作情况汇报,向县(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部门负责人通报了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及差距,提出了改进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陇政发[]79号)文件,对各县(区)统计部门的机构、人员、经费安排,都有明确的要求,体现了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发文件落实市政府的意见和要求。共性问题是九县(区)都存在统计人员、经费不足,工作任务和工作力量、手段不相匹配,绝大部分县没有按辖区人口0.5元/人的标准落实统计事业费和信息化建设经费。

2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各县(区)都全面展开了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前期工作。巡查发现县际之间工作进展很不平衡。工作责任落实较好的有。其中在办公场所的落实、地图制作和制度落实方面都有创新;组织经济普查文艺宣传队下乡演出;分管副县长带队深入重点乡镇督查;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配合较好。县经济普查前期工作迟缓,经费落实少。

3统计执法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够理想,尤其是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不够得力。

4部门统计、企业统计和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兼职人员配备、电脑等数据处理手段、办公场所配置等方面,虽比往年有新进展,新老问题依然存在部门统计工作,巡查中未发现非法报表,所抽查到部门均能较好地执行部门统计和政府统计部门共同制订的各项制度,按要求填报表,但有些部门数据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有些单位统计台帐、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但同时也发现有些部门统计非常规范、有特色,如水电局计财统计股,办公室独立,有2名专职统计员,而且台帐、报表、档案管理非常规范,自1975年至今的统计档案完整存放在单独设立的资料室,按索引、目录查找非常方便,堪称样板。所抽查的企业,普遍重视企业内部统计工作,尽管开展工作的形式多样,但都把统计作为经营决策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来抓,并能在完成内部统计任务的同时,按相关规定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乡镇统计工作站建设,各县(区)落实情况差别较大。绝大部分乡镇统计工作站是联合型的一般是兼职统计员,人员稳定性、工作连续性较差,只有乡镇统计站落实了3-5人的专职统计员。从形式上看,做得比较好,形成了由乡镇长兼任统计工作站站长、专职统计人员任副站长的制度,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发文,给各乡镇都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更换了电脑、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尤其是随机抽选的栗川乡统计站建设很有特色,独立的统计站办公室,8个制度上墙,办公设施齐备,统计档案分类管理到16个行政村,目前条件下是一个完整的样板统计工作站。从内容上看,对各乡镇统计工作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81名,并且由县统计局对这些同志进行考核和管理,从根本上保证了乡镇统计有自己的腿”可依靠。这次经济普查中,已有效地发挥了其独特作用。

5统计信息化建设,做的较好的有,目前已成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者,但运作经费不足,影响了作用发挥。因受电信部门技术制约,统计网络运行受到严重影响的。市上要求各县(区)统计信息在省统计局信息网上累计全年采用20条为达标,但县、至今没实现零突破。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陇政发[]79号)要求,落实《意见》中提出的有关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人口、农业、经济三大普查已成为党和国家掌握国情国力的重要依据,已成为政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而目前全市成立了普查办的只有和县,其余县报市编委待批。因此,请各县(区)进一步明确认识,抓紧设立普查办的同时,尽快配备工作人员、办公设施,安排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以确保三大普查工作高效进行。

2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目前正处在单位清查清理的关键时期。但在巡查中发现,有些县认识不到位,把经济普查这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当成统计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放松了政府牵头推动力度。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经济普查责任,明确政府行为和相关部门责任,做好宣传动员等各项工作。同时,请各县(区)认真监督,把已到位普查经费管好用好,做到专项专用,不出问题。

3市县两级统计专业报表上报有部分不及时,巡查中了解到造成报表不能及时报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县上对统计数据非常重视,但同时在领导手中传阅、审核时间过长。统计报表的上报时限国家有统一规定,过时违法,影响全局汇总。请各县(区)分管领导及时沟通、衔接,切实支持县统计局的工作,保证各种统计调查依法依规进行,依法如期上报。

4统计执法检查,有利于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省上对此项工作单项考核,希望各县(区)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统计执法队伍,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并能像一样,由县人大组织,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质量。

5巡查发现,乡镇、部门统计质量不高的一个根本原因,基层基础建设不健全,场所、人员不够稳固、数据处理、传输手段落后,基层统计缺少坚强支撑。为此,市上为扭转这一局面,近期下发了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年)陇市统[]48号)这是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加强全市基层基础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县(区)政府大力支持,认真落实,全面提升我市基层统计工作水平。

关于市政巡查心得体会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zscg______-itzb-______),确定____________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卡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供货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按投标时确定的价格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详见《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附件一)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

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确定下列代理商(名单附后)为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乙方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乙方对供货商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需负责任,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协议的中标供应商及供货商。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年 月 日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年 月 日期间对所中标的网络安全隔离卡产品的供应。

第四条供货方式

采购单位在定点的品牌型号范围内,直接与乙方联系,选择产品的品牌型号,由乙方出具《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及负责安装和调试。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含)或数量超过____________个(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五条安装和验收

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可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网络安全隔离卡)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网络安全隔离卡)

关于市政巡查心得体会范文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十二届人代会精神,全面启动20xx年各项工作之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这里召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值此,我代表市政府向给予我市综合执法工作极大关注和支持的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在综合执法一线奋力拼搏的全体执法人员致以亲切地问候!向在执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开展综合执法,是国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步骤。实施这项改革,对使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顺应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20xx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重大决策。综合执法队伍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城市环境秩序整治执法工作,依法推进城市管理,在查处无证商贩等各类占道经营,整治已撤销市场摊区“回潮”、拆除私搭滥建、查处滥砍滥伐树木、治理拉运残土沿街撒落、打击各种乱贴乱画、整治噪声及烧烤污染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管理难点和违法违章“顽症”初步得到了治理,为改善我市城市环境面貌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集中打击制贩假证团伙,保绿护绿,解放大树,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执法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在执法工作中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付出很大辛劳的广大执法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深入贯彻xx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面实施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打造世界冰雪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要树立“环境兴市”的理念,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你们肩负的任务很重。我希望全体执法人员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刚才,柏成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对今年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综合执法队伍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是代表政府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主体,自身建设得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成效,而且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实事求是地讲,我们这支队伍在这方面还确实需要下一番功夫,少数人还存在野蛮执法等不文明执法、不依法行政现象,这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抓好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良好作风。今天是毛泽东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的纪念日,我们要牢记毛泽东主席的号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把队伍建设抓实、抓好,建设成一流队伍,标杆队伍,保证国家和市里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作为执法队伍,严格依法办事是对你们的根本要求,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从严管理队伍,对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执法违法、越权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的,要严肃查处,直至清出执法队伍。市执法局下发的“七条禁令”很好,希望广大执法人员按照“七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同时也希望执法局对违反“七条禁令”的人员要严肃处理,通过对个别害群之马的查处,来严肃我们队伍的纪律,同时更重要的是来树立我们这支队伍在广大市民中的形象。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执法队伍相对集中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范围很广,适用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要求相当高。虽然在几年的执法工作中,综合执法队伍始终坚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随着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是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创造良好城市环境秩序。几年来,综合执法队伍在城市环境整治中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吃了很多辛苦,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城市管理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广大执法人员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继续发扬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以解决制约城市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查处城市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使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档升级。同时,要按照确定的职责范围,全面履行职能,把行政执法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把各项执法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不能出现管理上的空档和漏洞。要做到职责履行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不断巩固和提高城市建设与环境整治成果。

前不久,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把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我市作为国家批准的首批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试点城市,切实搞好这项工作,不仅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责任,更是我们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合力抓好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区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共同搞好城市管理,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城市管理任务已经明确,综合执法队伍肩负的工作十分艰巨。希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顽强拼搏、埋头苦干,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改善城市面貌,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市政巡查心得体会范文

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_________

3.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_________

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4.4项目经理具体职权:_________

第5条发包人工作

5.1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_________份,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在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_________

5.3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5.9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承包人工作

6.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施工进度与工期

7.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试车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_________

9.2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安全生产

10.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材料设备供应

11.1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_________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_________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_________

12.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_________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工程变更

13.1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质量保修

15.1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6.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6.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合同解除

17.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1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合同终止

20.1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5.供热及供冷为:_________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_________年;

7.其他约定:_________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市政巡查心得体会范文 市容巡查工作总结怎么写(四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