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季度工作总结报告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八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援助季度工作总结报告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篇一
2022年无为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任务为1300件,截至目前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92件,完成全年任务99.38%,其中刑事292件,民事995件,行政5件,总受援人数1292余人,已办结951件,结案率73.61%。接受法律咨询3303人次,写各类法律文书181份,服务人群达588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153万元。
1、开展《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进校园”、“法援惠民生”等系列宣传活动。
2、组织召开法律援助案件研讨专题党组会1次,召开重点案件推进调度会2次。
3、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和满意度评价机制,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与质量评估结果挂钩,确保经费专项足额支出。
4、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横向协调沟通,畅通刑事案件法援渠道,做到有指派通知必提供法律援助。
5、严格法律援助审核制度,按照新实施的《法律援助法》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
6、严格落实窗口疫情防控,安排工作人员参与全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等志愿工作。
7、及时高效报送各类信息和法律援助案例。
1、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2、开展“法援惠民生”等系列宣传活动。
3、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援助季度工作总结报告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 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20〕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季度工作总结报告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篇三
圆满完成20xx年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宝兴县法律援助总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70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111%;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42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4%;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63%。其中仲裁案件28件,执行案件34件,诉讼案件52件,刑事全覆盖案件24件,现已办结73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一)主动作为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流程,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持续扩大援助力度。同时,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62件,帮助残疾人维权12件。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范围,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四川法网、“丝法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app、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等法律服务平台,及时开辟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因疫致贫20余家企业和600余名困难群众提供高效的法律援助。
(二)持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点,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一是深入推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点。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全县3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与站点联络员有机融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密织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网点,实现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二是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推行预约、上门服务,代为受理,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三)主题宣传不断丰富,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一是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外出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依托“三月法治宣传月”“1 10”主题法治宣传、“同心·法律服务团”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利用“宝兴司法”“12348四川法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营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刑事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法律援助季度工作总结报告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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