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仓库租赁合同(23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简易仓库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仓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仓库租用:
1、租用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2、租用部位:(1)库库区性区域(块垫仓板);
(2)库库区平方米
二、租仓费用
1、租金:元/区域(栈板)/月,元/区域(平米)/日;元/吨/日。
2、处置费:实重货按吨(毛重)、泡货按吨1.5立方米计算。
(1)按实际进货量一次性收取30元/吨;不满一吨按一吨计算。
(2)按实际分拣配货量一次性收取元/吨(按毛重计算);
(3)甲方提供液压车一辆,不收费,修理乙方负责;
(4)乙方付伍千元押金。
3、如冷冻商品进仓温度高于-12℃(不含-12℃),需要按实际进货量一次性收取降温费50元/吨(1.5立方米)。该商品的内在质量由乙方自行负责。
4、委托装车或卸车费:
按实际装车或卸车量计算元/吨(1.5立方米)。
5、每月20日付租金。
三、商品进出仓要求及约定
1、甲方进出仓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自8:30至16:30止,若乙方在法定节假日进出货,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可视情形安排人员进出货,乙方在法定节假日需进出货的,甲方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劳动部门的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2、乙方如需大批量进出货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进出货准备。
3、为了保证商品的质量,乙方进仓商品的温度在-10℃以上的,甲方有权谢绝乙方的商品进入仓库。
4、乙方在存放畜禽产品前应按国家《卫生防疫法》有关规定,先向甲方提供当地县级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后,商品方可入库。
四、出方付伍千元押金。
3、如冷冻商品进仓温度高于-12℃(不含-12℃),需要按实际进货量一次性收取降温费50元/吨(1.5立方米)。该商品的内在质量由乙方自行负责。
4、委托装车或卸车费:
按实际装车或卸车量计算元/吨(1.5立方米)。
5、每月20日付租金。
三、商品进出仓要求及约定
1、甲方进出仓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自8:30至16:30止,若乙方在法定节假日进出货,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可视情形安排人员进出货,乙方在法定节假日需进出货的,甲方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劳动部门的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2、乙方如需大批量进出货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进出货准备。
3、为了保证商品的质量,乙方进仓商品的温度在-10℃以上的,甲方有权谢绝乙方的商品进入仓库。
4、乙方在存放畜禽产品前应按国家《卫生防疫法》有关规定,先向甲方提供当地县级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后,商品方可入库。
四、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财产权利转移给第三方,不必租求乙方的同意,但应告知甲方权利转移情况。权利转移后,该第三方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担的义务。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所租仓库区域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五、其他
1、甲方仓库仅做储藏仓库,不作其他用途;
2、甲方只对仓库的管理负责,对仓库内货物的质量不承担责任;
3、乙方不得储存易燃易爆、易污染、有毒有害有腐蚀有放射性物品,如采用隐瞒的方式储存入库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4、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不及时处理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按国家或行政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6、仓库的管理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人员因工作等原因要进入仓库的,应持有本人的《健康证》,否则,甲方为了食品的安全有权谢绝其进入仓库。
8、乙方人员进出库生产作业应自觉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甲方库房设施,如乙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甲方库房设施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若甲方企业隶属关系、经营方面、出租房屋的归属等发生变动或主管部门对此房屋另有重大处理以及政府方面的行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简易仓库租赁合同篇二
一、合同的双方
(一)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
(二)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二、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一)乙方将位于宁波市江东区陈村镇白陈路石洲路段保税仓(万国国际机械城分仓) 楼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甲方使用。
(二)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海关保税货物储存。未经乙方准许,不得存放污染环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按国家保护、卫生、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为一年,即从 20__年_月_日起至 20__年_月_日止。
(二)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提出,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四、租赁费用
(一)租金。每月租金每平方米(立方米吨)为人民币60元。每日租金(每立方米吨)为人民币 元。
(二)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租赁期限届满,在甲方已向乙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乙方交还承租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五天内,乙方将向甲方无条件不计利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三)货物装卸费。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有偿装卸服务。单次40尺货柜人民币 700 元柜,__年,如需延期存放,需向海关申办延期续。
(四)甲方对存置于保税仓库内的货物需要在该仓库内加工时,必须征得海关批准后才可以进行。
(五)甲方派人负责核对库存货物数量及货物质量检验工作。乙方派人办理甲方货物进出仓的有关手续,每月向海关申报库存情况。
五、租赁费用结算
(一)租赁费用(包括仓租、装卸费、代支费用)每月月底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五天之内将租赁费用单据送交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并核对较正,在十天内付款。
(二)甲方应以银行有效支票以转帐或现金支付上月费用。如甲方逾期未交应付的租赁费用,乙方有权追讨甲方租赁费用及逾期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费用总数的3‰
六、货物进出仓、包装、验收、储存监管的双方责任
(一)甲方货物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并有独立的件数和重量。乙方以整件包装货物进行监管。
(二)甲方货物进仓时需提供货物的装箱单明细表及其货物装卸、保管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给乙方验收装卸保管。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资料或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损失或者货物品种、数量不符合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货物出仓时需提供有效的提货凭证(包括有关授权的签名、公章、核准提货人的签名及提货人的姓名、身份证、车牌号码等)。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核对准确方可发货。(甲方提供的授权资料附另页)。
(四)货物进出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经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各保存一份。
(五)乙方设立仓库管理制度,对甲方的货物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因仓库管理不善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甲方损失。
七、货物的赔偿方法和免责条款
(一)乙方可将仓库财产及仓库内货物购买保险。甲方存放在乙方仓库的货物如有损失,乙方可按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和方法赔付甲方损失。
(二)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和货物损失,乙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在七天内提供详情及证明文件。货物损失参照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关于不可抗力的免赔责任执行,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八、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至所有货物出仓后立即终止。合同终止前,甲方必须缴清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本合同提前终止。如一方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提前解约的一方应补偿对方由此产生的损失。补偿损失为本合同一个月的租金。
九、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及合同的有关通知和需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文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十日后或以专人递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十、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二)本合同于 五20__年_月_日在顺德区签订。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简易仓库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4.2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计付。
4.4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
简易仓库租赁合同(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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