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用工负伤赔偿协议书 工人受伤协议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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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个人用工负伤赔偿协议书一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1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1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1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1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1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1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如何写个人用工负伤赔偿协议书二
甲方
乙方
应甲方要求,为了配合甲方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1条:派驻保安数量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派遣 名保安员到甲方,协助甲方开展治安防范工作,乙方派到甲方的保安员应当经过培训合格。
第2条:保安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数额
2.1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保安服务费包含:①甲方支付并由乙方代为发放的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的工资、相关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金。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费(包含保安员意外伤害保险差额补偿等风险管理费)。
2.2 风险(包括离职补偿、婚假、丧假、工伤假、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余额等)管理费按保安服务费的 %计算,如保安服务费未包含风险管理费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风险补偿责任,并在补充条款中予以明确。
2.3综上所述,经双方协商,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保安服务费为每人¥ 元/月,甲方每月 日前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保安服务费共¥ 元,在甲方支付服务费 日后乙方向甲方开出发票。保安员的加班工资应在有关事实发生后由甲方据实足额支付给乙方代为发放。
2.4 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南宁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社保费最低缴费标准等政策性调整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自上述政策调整之日起相应提高保安服务费,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3条:派驻保安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4条 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4.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保工作纳入单位的议程,以实际用工单位的身份做好派驻保安员的日常执勤的监督工作。经常督促、检查保安员按双方拟定的《保安执勤服务方案》做好各项执勤工作。有权对不按照《保安执勤服务方案》执勤的行为进行批评和纠正,有权对不履行职责、违法违纪的保安员依法退回给乙方处理。
4.2 负责向乙方提供安保执勤所必需的甲方的规章制度,以便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进行安保执勤,教育本单位的人员支持和接受保安员履行其职责,不得要求保安员做违法违规的事情。按照双方拟定的《保安执勤服务方案》要求,甲方负责监督实施。对甲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乙方提出的安保整改意见,要及时进行整改, 并将整改情况告知乙方,甲方未履行整改和告知义务的,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3 配合并支持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区域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合同范围内相关服务的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区域内的相关单位及个人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4.4处理好本合同生效前的各项遗留问题,保证合同生效后乙方能按时接收和派人管理;协助乙方解决执勤中难以解决的问题;负责保安员在执勤中与进入执勤区域的人员所发生争议的处理。
4.5妥善安排保安员必要的生活场所和设施,甲方应为保安员免费提供与甲方员工同等待遇条件的住宿、水、电等基础设施及开展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工作餐,以便保安员更好地履行安保职责。
4.6 依照劳动法规定及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员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或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应有正常的休息时间;若因甲方工作需要保安员在安保职责、执勤时间以外工作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保安员的加班、加时工资且承担相应责任。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拾壹天)和带薪休假(全年伍天),保安员为维护甲方节假日安全没有休假照常执勤的,甲方应按保安员日工资的300%标准另行支付加班工资给乙方,由乙方代为发放。
4.7 保安员有突出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并将情况通报给乙方。
第5条 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5.1
个人用工负伤赔偿协议书 工人受伤协议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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