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理论与会话含意论文 关联理论的理论基础(七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关联理论与会话含意论文(推荐)一
(一)创新能力与国家竞争力
创新即原始性的科学发现和原始性的技术发明,是指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领域取得前人所没有的发现或发明。创新是国际竞争力的源头 。
1、国家竞争力的内涵
国家竞争力是指国家产业创新和升级的能力,即国家获得生产力高水平及持续提高生产力的能力。
2、综合国力与国家竞争力
(1)综合国力的定义
综合国力是指一个主权国家赖以生存与发展所拥有的全部实力及国际影响力的合力。综合国力的内涵非常丰富,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国防、外交、资源、民族意志、凝聚力等要素有机关联、相互作用的综合体。
(2)综合国力的分类
综合国力有潜在综合国力与现实综合国力之分。
现实综合国力是指构成综合国力各要素已经具备的实力和各要素之间有机组合所显示出的整体实力。
潜在综合国力是指随着经济增长、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由于某些要素实力增长,非物质要素水平与状况改善以及系统结构的变化致使整个要素系统组合功能增强的潜在能力。
(3)综合国力与国家竞争力的关系
综合国力竞争的基础和条件往往突出地表现在国家竞争力上。
国家竞争力不仅包括综合实力,还包括实现综合实力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和运行整体的竞争力,以及长期持续发展的内在的成长能力。
从根本上说,国家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的区别在于,经济价值究竟发生在社会的哪个地方。
3、技术创新与国家竞争力的关系
(1)技术创新提高国家竞争力
(2)国家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技术创新
(二)创新能力与区域竞争力
1、什么是区域竞争力
区域竞争力就是能支撑一个区域持久生存和发展的力量,即一个区域在竞争和发展的过程中与其他区域相比较所具有的吸引、争夺、拥有、控制和转化资源,争夺、占领和控制市场的能力,为其自身发展所具备的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
区域竞争力分为三个层次:基础竞争力、和主导竞争力
基础竞争力是由、劳动力、设施、科技等基础性要素产生的竞争力。
区域的核心竞争力亦即区域的,是指区域内的在一定的济体制和经济运行环境下,所表现出来的综合实力及其发展潜力强弱的程度。
区域主导竞争力是指辐射与聚集能力的大小。
2、如何理解区域竞争力
区域竞争力内涵应注意突出以下要点:
①竞争主体是具有相对独立的一国内的经济区域; ②区域竞争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开放式、国际化竞争,特定区域的竞
争对手并不限于国内,还包括所有基于特定资源、要素或有利条件形成竞争关系的国外区域。
③区域竞争力的强弱直接表现为区域内产业(或)相对于其他
区域内产业(或企业)创造财富、争夺国内外市场能力的强弱,其根本目标在于保持区域经济持续增长,而这种能力的形成与强化则主要得益于该区域对全球资源的吸引、整合和有效配置。
3、创新能力与区域竞争力的关系
区域核心竞争力是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源泉。
自主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由之路,也是提升城市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
区域创新能力是影响区域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是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创新能力与企业竞争力
(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是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
技术创新能力拥有以下几个特征,使得它成为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
1、价值创造性
2、可扩展性
3、难以模仿性
(二)企业获得创新优势的可能途径
1、新产品或新服务
2、新工艺
3、复杂型创新
4、对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
5、增加开拓竞争性因素
6、时限因素
7、稳健的设计
8、规则重塑
9、将各个部分重新组合
10、其他
(三)技术生命周期越来越短
每一项技术都有它的生命周期,具体可分为:①科研、②试验、③推广、④普及应用、⑤老化,这五个阶段。
原有的技术和产品由于下述原因而被逐渐淘汰:①使用新技术可能取得更好的经济效果;②出现了效率更高、经济效果更好的替代技术;③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原有产品的设计、结构、功能等,已不能适应生产、生活的要求。
推荐关联理论与会话含意论文(推荐)二
根据贵局转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高度重视,积极参照文件内容开展了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防范突出风险,提升我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促进我行健康发展,我行积极成立了“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由行长指派专人负责跟进落实自查工作,要求根据“2019年商业银行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制定合理的检查方案,扎实、逐条开展自查,确保自查工作做到业务、流程全覆盖,确保我行“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我行于2011年8月正式成立,现有股东共6位,且无自然人持股,分别为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100万股,占比51%;某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占股1000万股,占比10%;某有限公司,占股1000万股,占比10%;某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95万股,占比9.95%;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股900万股,占比9%;某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占股5万股,占比0.05%。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截至目前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截至报告日,暂没有在自查及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
(一)股东股权排查情况
1.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经排查,我行不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2)经排查,开业至今没有变更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的股东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股东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情况。
(4)经排查,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不存在参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1家的情况。
2.股东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2)经排查,我行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
3.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经排查,我行股东入股资金来源均合法,并均为自有资金入股;没有通过本行信贷、同业、理财等业务为股东提供入股资金的情况。
(2)经排查,我行股东不存在有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情况或重大嫌疑。
(3)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超过5%的情况。
(4)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不存在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商业银行股份的情况。
4.股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经排查,我行股东不存在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实施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的情况。
(2)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不存在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转让所持股权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干预董事会决策或银行经营管理的情况。
(4)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出具书面承诺在必要时向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截至报告日,我行资本充足,暂没有发生需补充资本的情况。
5.股东质押商业银行股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大量股权质押、股权反担保现象,是否存在主要股东股权大量质押现象。
(2)经排查,我行没有股东以本行股权出质担保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股东没有在本机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情况,没有将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4)经排查,截至报告日,我行没有股权质押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排查情况
1.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及穿透识别
(1)经排查,我行能够按照监管规定建立并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立《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经排查,我行对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以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能够符合监管要求,能够按照穿透原则尽职认定关联方,截至报告日,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3)经排查,我行董事、总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非自然人股东能够按照规定向商业银行报告关联方情况,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我行保证其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截至报告日,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4)经排查,我行计算一个关联方的交易余额时,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能够合并计算。向关联方所在集团统一授信能够覆盖全部关联企业,部存在通过掩盖或不尽职审查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规避关联授信集中度的情况,截至报告日,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5)经排查,我行不存在未按穿透原则认定关联方和关联方所在集团授信或未真实反映风险敞口,规避关联授信集中度控制的情况。
2.关联交易管理
(1)经排查,我行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能够符合规定,截至报告日,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2)经排查,我行独立董事能够就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截至报告日,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3)经排查,我行内审部门能够每年对关联交易开展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和监事会。
(4)经排查,我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充分、准确,并按照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
3.利用关联交易或内部交易向股东和其他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
(1)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交易条件明显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通过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对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以降低定价标准、贷款贴息、腾挪收益、显性或隐性承诺等方式变相优化关联交易条件的情况。
(2)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向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显性或隐性担保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不存在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的情况。
(4)经排查,我行不存在通过掩盖或不尽职审查关联关系、少计关联方与商业银行的交易、以不合格风险缓释因素计算对关联方授信风险敞口、“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的情况。
(5)经排查,我行不存在直接通过或借道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突破比例限制或违反规定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
(6)经排查,我行不存在通过投资关联方设立的基金、合伙企业等,违规转移信贷资产,并规避关联交易审批的情况。
(7)经排查,我行不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益及本行资产负债表等行为。
(8)经排查,我行不存在对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监管规定的情况。
4.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集团成员间未做到内部风险隔离
(1)经排查,我行并表处理能够全面合规,不存在规避资本、会计或风险并表监管的情况。不存在未将商业银行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机构,纳入并表范围。不存在未将借道理财、代销、同业等渠道通过复杂交易结构设立且商业银行具有实质控
关联理论与会话含意论文 关联理论的理论基础(七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