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实施心得体会范本 对战略实施的理解和体会(七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战略实施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20xx年第9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证原则。
充分体现“合理规划、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持稳定、防止污染、促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
二、实施目标与证件用途
(一)实施目标。
通过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力求实现以下目标:
1. 进一步稳定水域滩涂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
2. 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
3. 依法管理和促进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域滩涂资源可持续利用;
4. 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 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
6. 促进水产养殖的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
(二)证件用途。
1. 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法律凭证。持证人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扶持政策。
2. 养殖证是判断水域滩涂养殖功能的基础依据。当养殖水域滩涂因国家建设及其他项目征用或受到污染或发生纠纷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养殖证申请补偿或索取赔偿。渔政部门以养殖证为基础受理调查处理渔业纠纷案件。
3. 养殖证是养殖者从事养殖活动的行为准则。养殖者从事养殖生产时,应当严格按照养殖证核发的区域、类型、方式等内容进行生产,科学投饵,合理用药,不得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养殖者持证方可申请苗种生产审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水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资格等,并享受国家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发证机关与范围
(一)发证机关。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水域滩涂在一个县级行政辖区内的,由该县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涉及的县级人民政府协商后核发,也可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二)发证范围。
1. 国家对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1)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2)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承包经营权。
(3)已领取土地承包权证书的农用土地改为养殖生产的,养殖证不改变原土地的权属性质及土地基本用途。
2. 对已养水域滩涂,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的应尽快申请审核补发。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 新规划用于养殖开发的水域滩涂,应优先考虑因渔业结构调整需转产从事养殖业的渔民、因水域滩涂规划调整需另行安排养殖场所的当地渔业生产者、毗邻国有水域滩涂的专业渔民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四、发证程序与内容
(一)发证程序。
1. 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表》,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 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并完成审核工作。涉及航道、港口的,应在受理前征求航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3. 批准。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符合规定的,应当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10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1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理由。
4. 公布。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水域滩涂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发证内容。
1. 养殖证应当使用农业部监制、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养殖证;应当载明持证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养殖水域滩涂地理概位及平面界至图、养殖面积及范围(方位坐标)、养殖内容及方式、养殖证有效期限、养殖证编号等内容。凡确认全民所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的,一律发给绿证;凡确认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一律发给红证。
2. 依据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养殖方式、投资风险、收益等综合因素,养殖证有效期的最高年限分别为:池塘30年,湖泊、水库、河沟10年,临时养殖区2年。集体水域滩涂或全民所有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有效期应与承包合同期限一致。在江河、水库、湖泊水域的航道、港口及产卵场、重要苗种场、水产种子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水域、滩涂,不得核发养殖证。
3. 养殖证登记事项如有变动,持证人应在相关事项变动后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养殖证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在期满前60日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有关材料。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xx年5月20日至6月15日)。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水域滩涂使用、养殖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调查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农业区划和渔业区划,编制完善本辖区内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同时,将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报送市水务局。
(二)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和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核发养殖证的依据和原则、法律地位和发放主体、发证范围和办法,提高养殖生产者自觉申办养殖证的认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发放证书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在调查登记和规划的同时,按照有关发证范围、办法和程序的规定,全面开展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核发、换发工作,并将养殖证发放登记情况及时录入养殖证信息管理系统。
(四)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区市县渔政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登记和养殖证核发的情况,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开展全面检查,切实维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养殖证制度的完善。
(五)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各区市县认真自查总结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与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表一并在20xx年12月16日前报送市水务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mail protected])。在各区市县自查基础上,市上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完善养殖证制度工作成效好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完善养殖证制度工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务、农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财政、环保、督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的日常工作。各区市县也要成立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把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摆上议事日程,细化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联系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养殖证发放中的问题。水务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搞好水域滩涂的调查登记,养殖证申请的审核。财政部门把发放养殖证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安排资金;农业、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部门把好农业土地承包建池养鱼、水上航道养殖和环境承载能力审查关;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完善养殖证制度的督查工作。
(三)强化督查。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进度统计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区市县在完善养殖证制度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市县定期填写统计登记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市政府派出督查小组,对区市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市县也要抽调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统筹兼顾。各地要把贯彻养殖业发展政策与实施养殖证制度结合起来,凡涉及养殖业发展的政府支持项目或投资计划,如渔民转产转业、原良种工程、病害防治中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重大科技推广、科技示范场、出口基地县建设等的报批,一律审查养殖证制度的实施情况。凡良种补贴、水产救灾资金等受益对象,一律是持养殖证的生产单位和个人。
对于战略实施心得体会范本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立足镇情实际,制定琅琊镇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我镇实际,结合区域特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基础,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以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琅琊文化特色,壮大支柱产业,全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农村农民共同进步、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共融、田园家园乐园全民共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到2020年,琅琊镇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精品渔业、现代旅游业和绿色农业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扩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显著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产业融合效果显著、生活环境优美宜居、乡风民俗文明淳朴、乡村治理民主法治、农民生活富裕幸福的目标基本实现。
(一)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农民生活富裕
一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盘活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加快农村资源变资本步伐,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定出台土地流转指导性意见,引导适度规模有序流转土地,探索设立“土地银行”,做活土地文章。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允许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拓宽集体和群众增收渠道。
二是构建三大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围绕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现代产业体系。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规模适度经营,围绕“一村一品”定位,精心打造红枫林、映山红、蓝莓园等特色产业基地。实行“企业 互联网 农户 老手艺”运行模式,整合农产品生产、交易市场及农村电商资源,重点发展琅琊鸡、玉筋鱼等传统特色农产品。大力推广海洋牧场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优化海水养殖布局,加强近岸海域水产养殖监管,建设优质水产品生产供应区;结合琅琊港一级渔港规划,加强陆海统筹;改造提升西杨家洼、胡家山码头,发展精品休闲渔业;实施远洋捕捞,促进海洋经济走向“蓝、深、高”。借助山、海、岛、湾等优质自然资源,引导发展以台西头、斋堂岛村为龙头的民宿旅游村,打造村、山、岛一体的滨海旅游带。推进黄道山秀水田园综合体建设,开发好一批地方小吃,培育好一批优质农家乐,打造休闲旅游产业基地。全力服务保障好中稷海洋科创小镇、青岛海投集团渔岛风情民宿旅游开发等文旅项目建设,构建琅琊全域旅游大框架,全面开启旅游产业发展新篇章。
三是决胜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继续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政策,对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一定时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确保稳定脱贫。严格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持续开展“入户大走访”活动,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将新产生的返贫户及时纳入扶贫体系,落实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大产业和就业扶持力度,着力做好劳务对接,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坚持扶贫先扶志,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消除精神贫困,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致富的精神风貌。
四是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之路。从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围绕乡村旅游、特色种养、民宿开发、农产品加工、观光农业等业态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研究出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利用集中培训、相互观摩、外出考察等方式,提高村干部适应市场、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推进村集体资产和空闲资源集中登记,盘活资产资源,增强“造血”功能,探索资源开发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增收型、项目带动型等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提高村集体资产收益。依托派驻琅琊镇乡村振兴工作队和派出单位的力量,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争项目、跑资金,增加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原始积累,为加快发展打好基础。
(二)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打造农村宜居环境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切实增强承载力、吸引力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逐步开发原则,推进琅琊新城建设。推动医院、银行、学校、广场等公共事业建设,创造便利宜居环境。畅通全镇路网,以轨道交通13号线建成通车为契机,实现与青岛市区“同城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建立农村改厕管护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厕具维护、故障维修、粪液收运等服务工作,让群众用的放心、省心、舒心。
二是推动环境综合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完善后续植被绿化等修复工作。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维护、
战略实施心得体会范本 对战略实施的理解和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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