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教育协议书 小学安全教育记录(7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小学安全教育协议书(推荐)一
大家早上好!为了做好对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1996年,国家教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自1996年起,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天是第1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为“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
生命是宝贵的,生活是美好的,而拥有宝贵的生命,享受美好的生活的前提就是安全。据一项全国性的大型调查发现,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非正常死亡,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有40多名学生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地消失。
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是可以避免的。因此,我们要加强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集体活动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校园伤害以及预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提高同学们的自护自救能力。同时希望大家在学习安全常识的同时,注意做到以下要求:
一、注意校园安全。有序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走,不拥不挤不打逗,主动为他人让路,如果发现前面有人摔倒,要马上停下把摔倒的人扶起来,再有序行走。严禁从楼梯的扶手上滑下来。
课间在规定的区域内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不做有危险的、不正当的游戏,不在教室、走廊、楼道和活动场地大声喧哗,不追跑打逗,不攀爬建筑物,不在楼梯口玩耍,不靠近窗户、护栏玩耍或探着身子向下张望。学生进校后不得擅自离校,有病有事必须由家长拿着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带孩子离校。
大型集会、集体活动要服从班主任和活动组织者的管理。上体育课和去专用教室上课,要听从任课教师和班干部指挥。上体育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在体育老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体育器材或参加运动,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如果有同学得了不适宜运动的疾病,一定要提前告知班主任和体育老师,防止做剧烈运动时发生意外。
二、注意交通安全。放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站好路队,由班主任护送离校后,在路队长的带领下,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必须靠马路右侧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路队到指定地点后才能解散。同学们要请家长在指定地点接送,不要把车停在校门前。坐公交车的同学,上车下车不拥挤,站稳扶好不打闹,不要把头或手伸出车窗外。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要按时回家,不得在路上玩耍、逗留。
三、注意食品安全。不花零钱,不吃零食,不买小摊小贩的食物,不吃不干净的食物。在商场超市购买袋装食品时,也要看清楚包装是不是完好,看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不吃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不随便在外就餐,防止食物中毒。同时注意不要暴饮暴食。
四、注意网络安全。不浏览不健康网站,不沉溺于网络游戏,更不能在qq群中结交不良朋友,传播污言秽语。严禁进入游戏机室、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避免受到不良侵害。
五、注意心理安全。学会调节个人情绪,多与父母、老师交流、沟通,保持乐观、豁达的心态,遇事讲谦让,同学有困难,大家来帮助。增强行为自控能力,发生矛盾、纠纷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多作自我批评,化解矛盾;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一定要找老师帮助解决,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就吵嘴,更不能动手打架。千万不能骂人、打架,你骂我,我骂你,骂来骂去只不过是借别人的口骂自己;你打我,我打你,打来打去只不过是借别人的手打自己,因此,我们不能用粗口、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给同学带来伤害。
小学安全教育协议书(推荐)二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
小学安全教育协议书 小学安全教育记录(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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