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疫情心得体会简短 疫情居家感想(七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居家疫情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统筹使用中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信息录入、数据比对和系统发放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精准发放,应补尽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资金违规使用风险,发挥好救助资金应有效能。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2.积极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3.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日常巡查主动发现机制,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积极协助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条件及时纳入。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总收入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作为务工成本予以扣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4.加强贫困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救助对象与贫困对象比对机制,至少每月比对一次,按照临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贫困人口及贫困监测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5.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当日审批、当日发放救助金;对确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予以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确诊患者,积极开展先行临时救助;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或人员病亡的确诊患者,采取一事一议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非户籍地流动人口确诊患者,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二、做好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加大对车站、繁华地段、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地段无一遗漏,帮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获得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7.对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实施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8.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管理。为一线职工配备防护用品,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购置急需的棉衣棉被、食品药品、口罩等物资。加强站内消毒,所有入站人员必须体检登记,科学合理安排站内受助人员的学习生活,防止出现聚集性感染。建立站外托养检查制度,对托养对象的生活照料、医疗救治、日常护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切实保障托养对象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三、做好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工作
9.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落实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突出协议监护人职责,劝导其减少外出活动,做好自身防护,并协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实行日报告制度,村(社区)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每天联系一次并将结果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报市民政部门,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发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协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防止疫情扩散。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0.对居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村(居)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履行关爱保护责任,保持经常联系,主动走访探视,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难题,也可依法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方式开展关爱保护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管理服务
11.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通过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了解所辖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态,履行主动发现责任,对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主动协助申请并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特别是对于染疫家庭生活困难的,要加大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好其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2.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社会救助的,要进一步简化程序。申请临时救助的,按前文规定执行。对申请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在个人承诺前提下,由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批、市民政部门备案,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审批后可按城市低保标准,先行给予1个月临时救助;实行三级备档、单独管理,疫情结束后补办手续。个人承诺不属实的,依法依规追究受助人的责任。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对现有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动态核查,暂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以及“吉社通”社区服务管理通用平台等非接触方式开展,并按规定及时公布有关社会救助事项经办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增强低保对象抵御风险经济能力,根据疫情形势决定暂停开展除死亡、社保退休等特殊原因外的低保对象退出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3.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公开电话和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作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按政策规定处置困难群众的诉求,确保困难群众在防疫期间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4.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情况上报工作,于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落实工作措施、典型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特别是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染疫家庭救助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市民政部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5.严肃纪律,依纪依法坚决迅速查处工作落实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刁难、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查处和曝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对非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6.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宣传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惠民政策和有力举措,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动员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心理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通过热线电话、微信、“yy平台”等方式,为被隔离收治人员及其家属、病亡人员家属提供心理援助、情绪疏导等服务。
关于居家疫情心得体会简短二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xx区、xx区、xx区、xx区全域各级各类学校(含公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员工xx月xx日-xx日暂缓返校一周。
当前,在本地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我们开启了特殊居家时期。守护孩子们的健康与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增强大家的疫情防范意识,保障居家期间健康安全,我校精心准备了居家锦囊,请家长们仔细阅读,共同守护孩子的居家安全。
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静态管理期间,要自觉居家生活,非必要不出门。注意家庭成员之间防护,戴好口罩。请您及时了解当前官方防疫信息,关注官方主流媒体报道,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家庭成员如与确诊病例、密接人员轨迹有重叠,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街村(社区)报备。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时,及时报告街村(社区)。
积极配合核酸检测
要积极配合街村(社区)核酸检测工作,待检过程中有序排队、戴好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杜绝交谈、聚集、玩闹、饮食等情况。
加强居家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
养成良好生活作息习惯
要积极配合街村(社区)核酸检测工作,待检过程中有序排队、戴好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杜绝交谈、聚集、玩闹、饮食等情况。
加强居家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
倡导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均衡营养,合理膳食,提高免疫力。
居家安全
用电用火安全
向孩子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加强孩子的消防知识及突发事件处置教育,例如教育孩子不用湿手和湿布接触插座和电源,不擅自使用燃气、煤气、酒精等危险源,及时清除家中可燃物废品,使用家用电器后及时关闭电源等。
运动安全
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注意天气变化,适度体育锻炼,提高免疫力。并且在运动时,要特别提醒孩子注意安全问题,例如不在没有封闭的阳台和楼顶玩耍。同时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绪变化,及时沟通疏导。
饮食安全
居家学习期间,要合理膳食,不要暴饮暴食,不食变质、过期食物,避免食物中毒。切记要提醒孩子饭前便后一定洗手,防止病从口入。
网络安全
特殊时期,除上网课学习外,要注意引导孩子不浏览不健康网页、不痴迷各类网络游戏。严防各种形式的通讯网络诈骗,拒绝任何形式的推销和个人信息提供,不乱点陌生人发来的网站链接和二维码,不轻信免费赠送游戏皮肤、免费领游戏装置、兼职刷单、网购退款等新型诈骗手段。
严防意外伤害
教育孩子在家,不要随便动用刀具、剪刀等尖锐器具;不要攀爬阳台,到高处玩耍,不要在高处窗户放置可供攀爬的物品;不要向窗外抛物,不要在窗台放置易坠落物品。
安全无小事,件件不忘,事事闭环。全面筑牢安全防护屏障,共同守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关于居家疫情心得体会简短三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容不得有丝毫松懈。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风险意识,强化举措、精准施策,不放过任何一个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配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由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市防控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发出的指令。
二要实施最严格的人员排查和管控力度。
重点围绕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三个方面,落实“铁桶”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在交通主干道和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实施最严密的人员排查,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要全力做好劝阻劝离工作。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严格落实“隔离14天”要求,实施一人一表精准清单管理。停止组团旅游、3a级以上景区景点和宗教活动场所开放。坚决关闭相对密闭公共场所,停止一切集体聚餐活动,停止所有大规模群体性活动。加强医疗卫生场所的防护工作,重视基层农村防控工作,做好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卫生消毒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辖区、条块排摸。
三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处置工作。
所有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定点治疗,确保得到及时医治,推动全市防控治疗更加科学有效。全市统筹科学调配医务人员力量和医疗资源,加强医护人员轮换和防护,缓解他们的身心压力,努力提高他们的防护能力。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
全市各主流媒体要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宣传报道的主题;大力宣传防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不传谣、不信谣;加大信息投放密度,进行科学防护知识普及教育;通过有效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共克时艰的力量。
五要统筹兼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再接再厉保持春节期间良好社会环境,及时研究部署节后各项工作,做好市场物资供应等工作,安全有序地安排群众生产生
居家疫情心得体会简短 疫情居家感想(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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