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组委会申请书 村委员会申请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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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民组委会申请书一
1、加强环境卫生和治安工作的管理。
2、多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3、希望能够保持团结协力的精神,努力把前楼村建设得更好。
4、村内有些路段损坏很严重,路灯有些地方不足,对村民造成不便。
5、多组织一些外出学习、参观活动,学习别人的经验,从而提高党员的认识。
6、尽量提早通知开会时间(约一个星期),对党员来说能更好安排时间参加会议。
7、多开展活动,加强党员间的交流和了解。
8、增设党支部工作栏目,让党员更加了解党支部的工作动向。
9、在前楼村部门口,村级道路长期被破坏,造成行车不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望党支部能加派人员巡逻,消除隐患。
10、对经常不参加支部会议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1、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建议,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使支部工作的信息公开,健全监督机制。
12、多到村内体察民情,加强村内困难户的帮扶力度。
13、对不参加支部会议的,屡教不改的党员,党支部要作出适当的处分。
14、希望党支部实事求是,多为前楼村民解决实际问题,把前楼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都搞好。
15、制定关于党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如会议出勤制度,党员年度自评制度等,对表现优秀的党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16、利用周六日或者节假日组织党员进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探望村内的孤寡老人,关心他们的生活所需,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等。
17、多创造一些机会,使新老党员有更多的交流和学习机会,从而更1
好更快地融入到党组织的大家庭中!
18、希望党支部能从实际出发,多做实事,力争把我村的建设提高一个台阶,把前楼村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一个层次。
19、各季度开展评选先进党员活动,建立党支部会议制度,设立全勤奖,赏罚分明。
20、希望党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21、开展更多新颖的`群众工作,使更多的新加入的年轻党员有更多的沟通、交流、学习的机会;更好地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
22、召开党员会议时,希望到场的党员能够每人发一份关于会议内容的资料,免得部分党员听得不清楚。
23、希望党支部向每一位新加入的党员发一份《党章》。
24、制定党员考核制度,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考核。
25、党员相互间都不是很了解,特别是新加入的党员,应搞一些能够让大家增进友谊的活动。
26、统筹经济发展思路,从长远和更广阔的角度考虑前楼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从实处提高前楼经济发展,增加村民收入。
27、作为党支部的领导,要多些关心村里面的贫苦大众,经常到村里巡视卫生以及民生民事。
28、现时前楼的车辆太多,交通方面很容易出事故,为了减少事故发生,一定要在道路上多设些交通标语和多设些减速带。
29、多组织有意义活动,确立会议制度,赏罚分明;多些关心老党员的身体健康。
30、组织生活应该求精不求多,尽量用最少的时间做最多的事情,或者可以采取其他的形式组织生活,例如网络。
31、建议充分利用短信平台,落实会议时间,党员意见可以通过短信征询,根据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以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增强党员主动参与党内事务的主体情况,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32、加强村内道路建设,村内几条主要道路出现损坏。
33、建议在前楼小学门口对建两条类减速坡。
34、尽快完善村总支部的规章制度。
35、由于组织生活的时间与工作时间有冲突,不便于在职工作的党员按时参加会议,建议减少开会次数或延长每次开会时间,提高开会质量和效率。组织活动方面: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开展理论和时事讨论活动,加强各村党员间的交流和了解。会议和活动最好能在周六或周日开展。
36、因地制宜开展学习培训。灵活安排时间,方便党员,保证学习质量;注重形式多样,针对年老体弱党员和流动党员,采取不同的学习形式,实现全员覆盖。
37、建议党支部平时要深入村落、农户、企业和群众,广泛进行调研走访,摸清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疑释惑,着力查找和解决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38、打好群众基础,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诉求,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39、搞好民生建设,发展民-主、文明的农村环境。以和-谐、稳定为根本,促进社会文明。
最新村民组委会申请书二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村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村实际,由全体村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及村里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村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村民,同时能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村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村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也可分片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决定问题要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第八条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第二至第七项职权交由村民代表会议代为行使。
第九条为强化村民代表管理村务作用,在村民代表会议下设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三个独立工作小组。三个组的人员组成原则上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发展组组长由村“两委”干部担任,并可吸收非村民代表成员),每组由3至5人组成,分别设组长1名。
会议召集组的职能:根据符合法定人数的村民(村民代表)依法提出召开的会议而村民委员会不作为时,可以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具体负责沟通各方、协调会议召开时间及做好会务有关工作。
村务监督组的职能:主要负责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职能,负责监督村务、财务活动。监督村民小组组务公开和财务收支情况,有权否决村、组不合理的开支。在讨论村务公开和经费使用议题时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发展组的职能:发展组是村发展经济的智囊和参谋,负责调研论证本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集掌握生产发展信息,提出本村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的计划和项目建议,协助筹措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并为村民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指引。
以上三个组的成员统称为村务管理人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可以对不称职的村务管理人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政府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眭,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村民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值班制度。村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位成员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村务。
(四)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
(五)村务公开制度。凡需要村民知道的村务大事都要公开,主要包括:
1、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
2、村干部的分工,村民委员会三年任期目标、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
3、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4、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以及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5、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6、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7、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8、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9、各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10、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1、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2、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3、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4、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公开的形式:设立公开栏,发放明白纸,村干部述职。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各委员会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第十四条村民小组是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村民开展群众性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五条本村设立14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设正、副组长各1名,正、副组长由本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村民小组长的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召集本组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村民的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工作。
(三)组织本组村民落实镇、村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按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和要求,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村的建设,并对村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五)及时向村民
村民组委会申请书 村委员会申请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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