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定点药店协议书模板通用 定点药店协议文本内容(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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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医疗定点药店协议书模板通用一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
科室:
年月日
代表签字:
签字:
年月日
有关医疗定点药店协议书模板通用二
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资阳市审计局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5月19日对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情况
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为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工作;负责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对其执行医保政策、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编报各类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业务指导工作。内设办公室(信息科)、财务科、基金征收科、医疗保险管理科、医疗费用结算科等5个科室。
(二)20xx年度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
20xx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6,041.4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5,896.09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40,145.31元);20xx年收入预算4,689,559.40元,其中:人员经费1,339,945.66元,日常公用经费8,968.43元,项目经费3,340,645.31元;20xx年收入决算4,643,518元(分项与预算数一致)。20xx年支出预算4,689,559.4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39,945.66元;日常公用经费8,968.43元,项目支出3,340,645.31元;20xx年支出决算4,689,559.40元(分项与预算数一致)。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津补贴47,360元。
(二)挤占专项经费156,585元,责令改正,并细化经费预算。
(三)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65,825元,责令改正,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四)超过支付起点和范围使用现金支付费用68,254元,责令改正,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五)三公经费支出报销不规范25,311元,责令改正,在今后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三单”齐全。
(六)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36,316元,责令改正,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七)未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明细核算,责令改正,完善会计核算。
(八)三公经费超预算32,016.04元,责令改正,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资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整改函和和审计决定书,责成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限期纠正,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资阳市审计局建议:
(一)严格执行国家津补贴发放政策,规范值班加班管理。
(二)在“三公”经费支出中严格执行《资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资委办发〔20xx〕3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接待标准接待,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国内公务接待费报销做到原始凭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三单”齐全。
(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超出范围和结算起点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积极推进公务卡在公务活动中的使用。
(四)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明细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明细核算,并严格按照预算内容规范使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
(五)在账务处理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第19号)文件精神,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资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高度重视这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资阳市审计局
20xx年11月22日
有关医疗定点药店协议书模板通用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基本配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
3.售后服务:(详见询价需求书及投标书)
3.1质量保证期:
3.3 上述承诺由乙方承担实现。
维修联系人:
维修电话: 投诉电话:
4.验收
4.1 本合同的验收期为设备送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使用后20天内。
4.2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在验收报告书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或拒不验收。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付款方式同意按甲方医疗设备付款规定执行,为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以内。
6.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需求。乙方应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设备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本合同3.1条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6.2 在设备验收期或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数量、规格、质量或性能与合同和标书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以及设备出现某种或某部件出现经常性故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保留要求乙方作出相应赔偿的权力。
6.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本合同3.1条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6.4 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本合同3.1条的响应时间内,没有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误期赔偿
7.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或乙方承诺的时间表供货和提供服务。
7.2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货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推迟一天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并且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且乙方仍有义务支付违约损失赔偿费。
7.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供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供货时间。
8.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和收到乙方提供的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 合同附件
9.1 本合同属有附件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⑴乙方报价单及投标文件。
⑵乙方出具的售后服务文件。
⑶其它补充条款或说明。
9.2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如果有与本合同不符处,以对甲方有利的为准。
10.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医疗定点药店协议书模板通用四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约定书文本(一级医疗机构)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约定书文本(一级医疗机构)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__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 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__〕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九条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条乙方如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任务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保的有关规定,为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包括养老机构的住养老人)开设家庭病床,提供打针、补液等基本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乙方应根据参保人员的病情合理选择检验项目,不得对参保人员使用自费检查和化验项目,杜绝“套餐式”检查。对本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凡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应对其予以认可。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保药品供应,不得对参保人员使用超出《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自费药品。
第十三条乙方应加强对临床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杜绝伪劣医疗器械在临床使
医疗定点药店协议书模板通用 定点药店协议文本内容(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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