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仲裁申请书汇总 福州仲裁委员会电话号码(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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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坊七巷景区位于千年古城福州市中心,占地面积约40公顷。三坊七巷最早形成是在西晋308年,建筑格局形成于唐天复元年代(901年),繁荣于明清时期,至今已有1700年的历史。以南后街为中轴,向西伸出了三个坊(衣锦坊、文儒坊、光禄坊),向东伸出七条巷(杨桥巷、郎官巷、塔巷、黄巷、安民巷、宫巷、吉庇巷),排列整齐,纵向有序,形成“鱼骨状”传统街巷格局,自古以来就被人们称为“三坊七巷”。历经千余年来,仍完整保留着唐宋遗留下来的坊巷格局,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极为罕见,被誉为“里坊制度活化石”;现存较为完好的明清古建筑200多座159处,包括国家级9处,省市级19处,历史保护古建筑131处,文保单位众多,集中程度堪称全国唯一,被我国建筑学界誉为“明清建筑博物馆”;不仅如此,三坊七巷还是历代名人聚居地,在这不足40公顷的土地上曾先后走出历代名人达400多位,尤其是曾涌现出了林则徐、严复、林觉民、冰心、林徽因、沈葆桢、陈宝琛等一大批对中国近代史进程有着重要影响的人物,也因此而获得了“一片三坊七巷,半部中国近现代史”的美誉;今天就让我们一同来领略三坊七巷历史神韵和闽都文化的精髓。
大家所看到的这是一座居住着近现代两位名人的故居,一位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林觉民;另一位就是著名的女作家谢冰心。林觉民是辛亥广州起义杰出代表人物,林觉民遇难后,临时知县的岳父陈元凯连夜托人到福州告知此事,全家为避祸搬到光禄坊的早题巷。后来,谢冰心的祖父谢銮恩买下了这栋旧居。
说到林觉民我们不能不提到他的《与妻书》。这一如诗如画的名篇写得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不仅表达了夫妻间深深的歉疚和殷殷的情意,而且表达了“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谋永福”的革命精神和伟大情怀,激励了千千万万的热血青年。具有极为珍贵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我们现在来到的是三坊七巷的主入口牌坊。福州三坊七巷不仅仅是三条“坊”和七条“巷”,还有一条闻名遐迩的南后街。在南后街中我们可以看到福州的三宝,福州的脱胎漆器,牛角梳和油纸伞,还有福州著名的寿山石和软木画,各色各样的福州小吃。
各位团友!走过了杨桥路,我们首先来到左边的这条巷就是七巷之一的郎官巷。为什么这叫郎官巷呢?北宋有个叫刘涛的人,他是郎官,他的子孙皆为郎官,所以叫此巷为郎官巷。接下来请大家参观严复晚年的居所―――严复故居。严复是中国近代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翻译家和教育家,是中国近代“向西方寻找真理”的先进人物的杰出代表。严复还担任过北京大学、上海复旦公学校长等职。严复译述《天演论》。
现在大家看到的是黄巷,历史上出现了衣冠南渡,八姓入闽,其中较大的一支黄氏家族入闽后,聚居于此,开始有了黄巷的地名。该巷以小黄楼著称。
我们来到三坊中的第一坊――衣锦坊。衣锦坊最早的名字叫“通潮巷”,是三坊七巷中最靠近福州西湖的。据说,当年西湖的湖水与巷子里的沟渠相通。衣锦坊的水榭戏台20__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最忆市桥灯火静,巷南巷北读书声”,让我们再一次感悟到故乡“三坊七巷”古老厚重的文化对我们的培养和熏陶。
各位团友,“三坊七巷”的讲解就到这里。我们集合的时间是×时×分,各位朋友可以在附近自由活动、照相,我们准时在这里集中上车,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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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卖方代理人: 买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区
2、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 、共有面积 、附属间面积)。(详见榕房权证字第 号)(土地使用证 字第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币种)(大写):佰拾万 仟佰拾元整(¥)。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币种)(大写):佰拾万 仟佰拾元整(¥);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币种)(大写): 佰拾
万仟 佰拾元整(¥)。
4、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俱: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合同外其他服务)。
第三条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丙方应甲、乙双方的需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
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 (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之日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佰拾 元(¥)。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佣金为(币种)(大写)万 仟佰拾 元(¥ )。
2、交易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有关款项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务费。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务费 (币种)(大写) 仟佰拾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务费(币种)(大写) 仟 佰拾元(¥)。
3、按揭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乙方提供按揭服务。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务费 (币种)(大写)仟佰拾 元(¥)。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1、丙方承诺按交易程序(另定补充协议)规定的工作日为甲、乙双方妥善办理有关事项。甲、乙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交易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按时向丙方交付有关资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相关事宜。若因甲、乙方双方提供的资料原因造成手续办理的延误或无法办理,丙方无过错的,由资料提供的延误方承担责任,丙方的工作日相应顺延;
2、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备案证》等,房地产经纪人应出示《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方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积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以及配套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当事人应承担的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手续;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并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和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转让信息;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权属证书;
土地使用权证;
其它相关资料:。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对上述房产现状作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丙方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材料;
3、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定金(币种)(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定金可抵作购房款)。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选择下列[ ]种方式确保交易安全:
1、暂时将全部定金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据;
2、暂时将部分定金 (币种)(大写): 万 仟佰拾元整(¥)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与甲方,丙甲两方分别按照收取定金数额出具收据;
3、。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方式
1、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
2、土地证费:办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 承担,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承担;
4、原始费用的结清:甲方应结清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的费用。乙方在接收该房产时须验收上述约定的各项交付细目,交接确认后甲方不再负责;
5、 。
第十四条购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按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签定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乙方违约的其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丙方违约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的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给甲、乙双方,违约金数额;
2、甲乙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房屋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所约定交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成交价日万分之);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成交价日万分之);
4、丙方作为居间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代管方,对所代管的资金及权属资料的安全负责,若因丙方责任造成资金损失或资料遗失、损毁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在甲、乙双方未改变上述交易条件,交易程序正常执行的情况下,丙方保证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该房产。因丙方工作不尽责,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收到房产过户的,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时限
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10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15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本合同解除时,房屋转让等补充协议同时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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